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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24-09-05 17:54
【問】近期,國家藥典委員會在開展《中國藥典》藥用輔料蔗糖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并發布了調查問卷。對于生產口服固體制劑的藥企來說,藥品配料為蔗糖,能否可以直接采用食用級白砂糖,按照《中國藥典》標準檢測放行?還是必須使用藥用輔料級別的蔗糖?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使用蔗糖的藥品是如何監管?是否允許食品級白砂糖和藥用輔料級蔗糖混用?
【答】關于您咨詢的問題,經核實回復如下:根據原國家食藥監總局《關于藥包材藥用輔料與藥品關聯審評審批有關事項的公告》(2016年第134號)相關要求,在已上市藥品中歷史沿用的其他符合藥用要求的藥用輔料,可繼續在原藥品中沿用。但用于其他藥品的藥物臨床試驗申請或生產申請時,應按本公告要求報送相關資料。
來源: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