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4日,歐盟委員會發布指令(EU) 2023/1526,在歐盟RoHS指令附件Ⅳ中新增第41a條關于聚氯乙烯(PVC)中鉛的豁免,該指令在公布后的第20天生效。
醫療設備中特定傳感器中鉛的替代尚未完成,目前的鉛替代品并非對所有參數(如肌酐和尿素氮)都準確可靠,無法確保為這些特定設備提供替代品,為避免對醫療服務產生負面影響,經評估,該條款符合歐盟RoHS指令2011/65/EU豁免相關條件,因此在指令的附件Ⅳ中,增加了以下條目:
條款 |
內容 |
范圍與有效期 |
附件Ⅳ,41a |
用于全血肌酐和尿素氮分析的體外診斷醫療設備中電流、電位和電導傳感器聚氯乙烯(PVC)基材中的作為熱穩定劑的鉛 |
適用于第8類產品,2023年12月31日到期 |
歐盟RoHS指令豁免相關規則
最長豁免有效期規則-2011/65/EU Article 5(2)
對于2011年7月21日在附件III中所列的豁免,對于附件I中1-7,10 ,11類產品,最長豁免期限為5年,第8和9類產品最長豁免期限為7年,除非特別指出了更短的期限。
對于2011年7月21日在附件IV中所列的豁免,最長豁免期限為7年,除非特別指出了更短的期限。
豁免延期申請規則-2011/65/EU Article 5(5)
更新的申請應在豁免期滿前18個月前提出。在更新決定出臺前,已有的豁免保持有效。
豁免撤銷過渡期規則-2011/65/EU Article 5(6)
當一個豁免申請被拒絕或者一個豁免被撤消,該豁免的有效期最早在做出決定之日起12個月內到期,最遲在做出決定之日起18個月到期。
RoHS 豁免條款的更新對電子電氣相關行業有較大影響,可能直接影響企業的生產制程及經營活動。建議電子電氣產品制造型企業持續關注RoHS豁免條款的更新進展,及時獲取RoHS豁免相關的最新消息,開展供應鏈調查,以便豁免發生更新時能夠及時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