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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25-08-10 17:38
一、儀器的振動試驗根據產品使用環境分組
Ⅰ組:通常對環境條件要求嚴格的情況下所使用的儀器。如在設有空調設備的可控環境,允許收到輕微的震動。計量用的儀器可列入本組。
Ⅱ組:通常指對環境條件要求不嚴格的情況下所使用的儀器,如在具有保溫供暖及通風的室內環境。使用中允許受到一般的振動與沖擊。
Ⅲ組:通常指在環境條件較為惡劣時所使用的儀器,如在室外環境、有大量熱源的高溫環境、無保溫條件的低溫環境、有搖動、顛震和沖擊的車輛或船舶艙室內等。如便攜式儀器等。
二、試驗要求
三、試驗方法
1、固定受試產品時,應模擬產品正常工作時的位置緊固在振動試驗臺面上,需要剛性連接到振動試驗臺面的重心區域。
2、應避免裝配的夾具的不合理造成振動試驗過程中的放大量級或產生自身共振的現象發生。
3、當需要觀察機內共振部位和測量其振幅時,允許去除外殼或卸掉蓋板。
4、通電工作狀態下的振動試驗,應使受試產品處于一種能夠清晰識別的工作狀態,如電壓顯示、頻率計數等方式。
四、試驗順序
共振搜索;共振保持;振動循環。
1、共振搜索試驗
分別在三個軸向上,按測試要求中規定對受試產品進行掃描,并記錄每個軸向上的共振點。
2、共振保持試驗
對受試產品在三個軸向上的共振點,按照振動試驗要求的位移和時間進行共振保持試驗。當共振點較多時,每個軸向上僅取最大的共振點,記錄下主要部件的共振振幅值,并分別保持5min(Ⅰ組)、10min(Ⅱ組)、20min(Ⅲ組)的持續振動。
當受試產品在規定的掃頻范圍內未出現共振點時,則應在其所屬組別的上限頻率點施加0.19mm的振幅,分別保持5min(Ⅰ組)、10min(Ⅱ組)、20min(Ⅲ組)的持續振動。
3、振動循環試驗
按照振動測試要求進行振動循環試驗,受試產品在連續循環過程中應無異?,F象。
五、檢測結果判定
1、應對受試產品進行目測檢查,機械結構件不應有破裂、明顯變形或緊固件松動現象。
2、受試產品的功能特性不應發生改變。
來源:Inter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