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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21-09-02 11:38
“授人以魚,不如授之以漁”,可謂流傳千古,奉為圭臬。但你是否想過,可能只是自己的一廂情愿?可能只是自己好為人師而已?這個問題當然不只是存在于藥學人之中,這是一個社會性問題。
以筆者從業領域來說,具備了相應專業能力的前輩通常愿意“授之以漁”,但往往碰到的都是要“魚”之人。細觀慎思之后發現,要魚之人對于“漁”,并不是不愿意追求,只是想追求更高效、更簡單的方式。比如,炸魚:丟。砰!撿。藥魚:灑。漂!撈。
看出上面“漁技”的特點了嗎?對,就是漁死魚!我們可以反思一下,自己是否也是這樣的漁夫?你說我不愿意學習嗎?那我一般是不愿意承認的!因為炸魚、要魚這種簡單高效的方式我的確學會了!而且能解決大部分的魚,甚至漁獲已經富足奔小康了。您倒是復雜,又是下鉤,又是埋網,可惜常常寒江獨釣!
注意!本文從該行開始,追求走上一篇略顯專業文章的道路,上面那是扯扯!由于筆者涉足藥學研究的“分析”部門,下面拋“魚”引“漁”,妄論幾段,以供批判!
關于強制降解實驗
因為有啰嗦和好為人師的毛病,所以上魚之前還是想叨叨兩句。這個話題我相信很多人查閱過,請教過,討論過,只要一提,肯定能夠各抒己見、指指點點。你沒看錯,就是指指點點。最后指點結論: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得不說,干的漂亮,真是標準答案,比CDE還CDE!
多數人可能會認可的是,如果化合物很容易降解,這個實驗難點就在于降解產物的分析,包括鑒定、分析方法的建立等,恨不能只要降解出來一點就要鑒定,就要建立針對性的分析方法吧?反之,如果不容易降解,這個實驗的糾結之處就在于實驗條件的終點如何確定,總不能為了滿足所謂的破壞量,無限制的去破壞吧?
重要提示:強制降解實驗是探索性實驗,不是驗證性實驗。
本文主要說仿制藥:首先查閱文獻,一定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但前提是,你得能爬上去,站穩了。
降解量一般控制在5-10%,如果降解產物比較純凈(出現1~2個或幾個特征雜質峰,未伴隨“雜草叢生”),降解量可以更大。
廢話不再叨,上魚(更多針對原料藥,制劑可借鑒)!不過這是條大魚,小店確實沒能力上一整條,先上幾塊,吃著可以的話,找其他地方再踅摸去吧。
第一塊:高溫。
溫度敏感型:室溫破壞不同時間,見好就收!
溫度不敏感型:條件好選,但破壞到啥時候是個頭?
實驗室允許高溫設備連續運行,100℃放置5天,不同時間點檢測;否則,可選擇120℃放置9個小時,當天結束。期間可設置不同時間點取樣檢測,見好就收,不見好也收!
第二塊:高濕。
濕度敏感型:現成的穩定性實驗箱(40°C ± 2°C/75% RH ±5% RH)安排上,見好就收!
濕度不敏感型:可選擇120℃回流9個小時,見好就收,不見好也收!
第三塊:光照。
光敏感型:按ICH條件放置,見好就收!
光不敏感型:按ICH條件放置30天,設置不同時間點檢測,見好就收,不見好也收!
第四塊:氧化。
敏感型:室溫,雙氧水濃度探索一下,見好就收!
不敏感型:30%雙氧水室溫放置10天,設置不同時間點檢測,見好就收,不見好也收!
第五塊:酸、堿。
敏感型:室溫,酸、堿濃度探索一下,見好就收!
不敏感型:1M的濃度,60℃放置10天,設置不同時間點檢測,見好就收,不見好也收!
另外可以參考的思路是,咨詢一下合成實驗室的同事,原料藥結構形成的那一步反應條件以及后續精制步驟的實驗條件,如果涉及到溫度、酸、堿、氧化等,重新設計并加劇那些條件直接進行一輪破壞實驗,這個結果也是有很好的參考意義的。
最后一大塊:分離鑒定!
有些化合物在有些破壞條件下,降解的相對單一,路徑很明確,比如酯基的水解等。如果碰到這種情況,那分離鑒定當然就不是問題了:直接把主成分一降到底,順手拿個雜質對照品。
說到把主成分一降到底,此處插一個小問題。我們經常看到一個論點:降解量不能過大,否則容易出現二次降解,這是沒有必要的。不過這是真的嗎?其實這是值得商榷的,至少不是一句放之四海而皆準的話。比如說,誰能保證主成分降解的某個雜質一定老老實實待在那兒一動不動等著你去檢測呢?它不會變個身?
舉個可能有點代表性的例子:奧硝唑注射液的制作工藝過程中,發現在高溫滅菌后會產生一個降解雜質A,但雜質A可沒那么老實,慢慢就成了雜質B,這算不算二次降解?
圖1 奧硝唑降解路徑
上面所碰到的情況,那都屬于前世修來的福氣,如果破壞完發現了那“雜草叢生”的一堆色譜峰,如何面對?比如下圖2所示的降解圖譜,雖然降解雜質峰分離的還不錯。
圖2 某原料藥被某條件強制降解后的HPLC-UV圖譜
上圖2中某原料藥總破壞量在5%~6%,除了已知的兩個雜質(雜質A與雜質B)外,還有不少無名氏出現,那需要對它們一一指名道姓嗎?還是說挑一些優秀的認識一下?挑誰呢?古語有云,天塌下來個高的頂著。所以,可以考慮挑個高的!
具體怎么挑?可以參考下面的表格及附屬的兩個例子:
來源于輝瑞全球研發實驗室出品文獻:Therole of degradant profiling in 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s and drugproducts(Doi:10.1016/j.addr.2006.10.006,請原諒沒有按科技論文形式做引用)。
例1:假設某原料藥破壞實驗中降解總量為25%,其中有一個主要的降解雜質占16%,另一個稍大些的占3%,其他雜七雜八加起來不超過2%。
占比16%的雜質,代表了降解量的60%以上,是主要降解產物,需要給予分離鑒定
占比3%的雜質,雖然超過了降解總量的10%,但不超過最大降解雜質的25%,因此判定為非重要雜質,無需分離鑒定。
那些不超過2%的雜質,不超過降解總量10%,同樣不超過最大降解產物的25%,因此均可判定為非重要雜質,無需分離鑒定。
例2:某化合物的光照強制降解試驗顯示產生了10%的降解量,出現了所謂的“雜草叢生”,其中最高一根占比0.8%。
由于該降解試驗中無任何單個雜質超過降解總量的10%,因此均無需進一步分離鑒定。
上面例子中所描述的方式可以讓我們在實際操作中不知所措時,有一些借鑒,當然,還是那句廢話: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魚已上完,以上幾塊各位看官暫且品著。離席之前,再送一條小魚可帶回養之賞玩:說起強制降解試驗,免不了涉及到分析方法,以及分析方法驗證中的一些做法。
前文的重要提示說過,強制降解試驗是探索性試驗,不是驗證性試驗,但偏偏在方法學驗證的專屬性試驗時,“要求了”采用強制降解試驗證明方法的專屬性以及具有穩定性指示作用。
這里的“要求了”是真的強制要求了嗎?怎么說的呢?請看中國藥典通則9101關于專屬性的描述原文:
在雜質對照品可獲得的情況下,對于雜質檢查,也可向試樣中加入一定量的雜質,考察雜質之間能否得到分離。
在雜質或降解產物不能獲得的情況下,可將含有雜質或降解產物的試樣進行測定,與另一個經驗證的方法或藥典方法比較結果。也可用強光照射、高溫、髙濕、酸(堿)水解或氧化的方法進行強制破壞,以研究可能的降解產物和降解途徑對含量測定和雜質測定的影響。
藥典應該不會說廢話,也不會說沒有邏輯的話,這點我們要去相信她!那對于方法驗證專屬性中強制降解試驗應該如何對待?藥典其實說的很明確,我們總結一下:
1、如果通過前期的文獻調研,以及探索性試驗研究,已經獲取了各個條件下典型的降解產物對照品,在此基礎上建立的有關物質方法,當進入方法學驗證時,無需再次進行強制降解試驗。
2、如果獲取不到某些條件下的降解產物,可以在方法學驗證時提供該條件下的降解試驗及圖譜,以證專屬性。
3、只有當任何一個條件下的降解產物都沒有分析出來,也沒有獲取對照品的情況下,才需要在方法驗證時一股腦的提供全部的強制降解試驗及圖譜,以證專屬性。
那么當我們真的需要在方法學驗證時進行強制降解試驗時,該如何把握呢?拋一磚想引玉,希望沒有砸到人。
首先,保證主峰純凈。
其次,擬關注的降解峰之間以及與其他工藝雜質峰之間分離度需滿足方法可用(不一定是1.5,有可能需要2.5,也可能只需要1.0,最終需要用試驗設計來驗證)。
此外,如果“雜草叢生”且“不分伯仲”,嘗試通過試驗設計找出降解時首先出現的降解峰,保證其純凈,此時不必強求5%以上的降解量。
好吧,就拋這么多磚,以下為本文使用說明,重要提示!
有人說,你上面叨叨一大堆,又不是官方文件,照著干廢了怎么辦?嗯,確實有這個風險,最后真有可能營養沒增加,吃的鬧肚子。但是官方一般都是給“漁”,哪有給你“魚”的呢?既然這樣,那不如暫且把上面這些魚拿回去加以烹調,再行食用,而且吃自己愛吃的,其他的該吐就吐掉。切忌生吞!
來源:藥事縱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