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您當前的位置:檢測資訊 > 法規標準
嘉峪檢測網 2025-08-14 17:20
【問】已批準的藥品,存在多個藥品規格或生產地址時,持有人是否可以按藥品規格或生產企業不同,分別建立多個說明書?如果可以,那后期說明書的修改日期是否允許各走各的。
【答】《藥品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未對上述情況作出明確要求,持有人可按照規定的基本原則和總體思路管理說明書以指導患者安全、合理使用藥品。一般情況下,同一藥品不同規格可對應批準文號建立相應說明書。
來源:北京藥監局
周點擊排行 月點擊排行
材料分析 石油化工
醫療器械 醫藥
電子電氣 汽車材料
關于我們 聯系我們 營業執照 全國服務電話:400-818-0021  嘉峪檢測版權所有  備案號:京ICP備14047019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