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國家藥典委員會發布《4201 121℃玻璃顆粒耐水性測定法-第二次公示稿》,內容如下:
4201 121℃玻璃顆粒耐水性測定法
121℃玻璃顆粒耐水性是玻璃材質耐受水浸蝕能力的一種表示方法。121℃玻璃顆粒耐水性測定法是指一定量規定尺寸的玻璃顆粒,在規定的容器內、規定的條件下,用規定量的水加熱浸提后,通過滴定浸提液來測量玻璃顆粒受水浸蝕的程度。
為保證測定結果的準確性,可使用玻璃顆粒耐水性測定用對照物質(國家藥品標準物質)作為隨行參考物質。
儀器裝置 壓力蒸汽滅菌器、電子天平、滴定管、錐形瓶、燒杯(注:玻璃容器須用平均線熱膨脹系數約為3.3×10-6 K-1硼硅玻璃或石英玻璃制成,新的玻璃容器須經過老化處理,即將適量的水加入玻璃容器中,按試驗步驟中規定的熱壓條件反復處理,直到水對0.025%甲基紅鈉水溶液呈中性后方可使用)、烘箱、錘子、由淬火鋼制成的碾缽和杵(圖)、永久磁鐵、一套不銹鋼篩(含有A篩:孔徑425 μm;B篩:孔徑300 μm;O篩:孔徑600~1000 μm)。
單位:mm
圖 碾缽和杵
試驗用水應符合下列要求:
(1)試驗用水電導率在25℃±1℃時,不得超過0.1 mS/m。
(2)試驗用水應在經過老化處理的錐形瓶中煮沸15分鐘以上,以去除二氧化碳等溶解性氣體。
(3)試驗用水對0.025%甲基紅鈉水溶液應呈中性,即在50 ml水中加入0.025%甲基紅鈉水溶液4滴,水的顏色變為橙紅色(pH5.4~5.6),該水可用于做空白試驗。
供試品的制備 將供試品擊打成碎塊,取適量放入碾缽,插入杵,用錘子猛擊杵,只準擊一次,將碾缽中的玻璃轉移到套篩上層的O篩上,重復上述操作過程。用振篩機振動套篩(或手工搖動套篩)5分鐘,將通過A篩但留在B篩上的玻璃顆粒轉移到稱量瓶內,玻璃顆粒以多于10 g為準。共制備玻璃顆粒3份。
用永久磁鐵將每份玻璃顆粒中的鐵屑除去,移入250 ml錐形瓶中,用無水乙醇或丙酮旋動洗滌玻璃顆粒至少6次,每次30 ml,至無水乙醇或丙酮清澈為止。每次洗滌后盡可能完全地傾去錐形瓶內的無水乙醇或丙酮。然后將裝有玻璃顆粒的錐形瓶放在電熱板或其他加熱裝置上加熱,除去殘留的丙酮或無水乙醇,轉入烘箱中在140℃保持20分鐘烘干,取出,置干燥器中冷卻。貯存時間不得過24小時。
測定法 分別取上述玻璃顆粒約10 g,精密稱定,置250 ml錐形瓶中,精密加入試驗用水50 ml。用燒杯倒置在錐形瓶上,使燒杯內底正好與錐形瓶的口邊貼合;或用其他適宜材料蓋住口部。將錐形瓶放入壓力蒸汽滅菌器,打開排氣閥,勻速加熱,在20~30分鐘之后使蒸汽大量從排氣口逸出,并且持續逸出達10分鐘,關閉排氣閥,繼續加熱,以平均1℃/min的速率在20~22分鐘內將溫度升至121℃±1℃,到達該溫度時開始計時。在121℃±1℃保持30分鐘±1分鐘后,緩緩冷卻和減壓,在40~44分鐘內將溫度降至100℃(防止形成真空)。當溫度低于95℃以下時,從壓力蒸汽滅菌器中取出,冷卻至室溫。取試驗用水同法進行空白試驗,并將滴定的結果進行空白試驗校正。在從滅菌器取出樣品后的在1小時內完成滴定。
在每個錐形瓶中加入0.025%甲基紅鈉水溶液4滴,用鹽酸滴定液(0.02 mol/L)滴定至產生的顏色與空白試驗一致。
結果表示 計算滴定結果的平均值,以每1g玻璃顆粒消耗鹽酸滴定液(0.02 mol/L)的體積(ml)表示。
如果三份供試品滴定的最高體積數與最低體積數的差值超出表1給出的容許范圍,則應重新試驗。
表1 測得值的容許范圍
每克玻璃顆粒耗用0.02 mol/L鹽酸的平均測得值(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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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得值的容許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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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0.10~0.20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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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值的25%
平均值的20%
平均值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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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分級 玻璃顆粒的耐水性應根據鹽酸滴定液(0.02 mol/L)的消耗量(ml)按表2進行分級。
表2 玻璃顆粒試驗的耐水性分級
玻璃耐水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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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克玻璃顆粒耗用鹽酸滴定液(0.02 mol/L)的體積(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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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級
2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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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0.1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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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單位: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 聯系電話:010-67095110
參與單位:中國醫藥包裝協會、北京市藥品包裝材料檢驗所、上海醫藥工業研究院藥品包裝材料科研檢驗中心、四川省藥品檢驗研究院、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雙峰格雷斯海姆醫藥玻璃有限公司、山東省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重慶正川醫藥包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滄州四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力諾特種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寧波正力藥品包裝有限公司
4201 121℃玻璃顆粒耐水性測定法修訂說明
一、 制修訂的目的意義
為了有效加強對藥用玻璃材料和容器的質量控制,保證藥品質量,便于藥品生產企業的使用。根據國家藥典委員會構建藥包材標準體系的要求,并結合本標準執行以來多方意見的反饋,對原標準《中國藥典》2020年版四部4001 121℃玻璃顆粒耐水性測定法進行修訂。
二、制修訂的總體思路
遵循藥典委對藥包材標準體系的架構思路,結合藥品包裝用玻璃容器通則(征求意見稿)以及標準執行以來多方意見的反饋,參考GB/T 12416.2-1990 玻璃顆粒在 121℃耐水性的試驗方法,ISO 720-1985 Glass Hydrolytic resistance of glass grains at 121 degrees C Method of test and classification、USP 43 <660> CONTAINERS—GLASS Surface Glass Test、EP 10.8 3.2.1 GLASS CONTAINERS FOR HARMACEUTICAL USE等標準對原標準中部分內容予以修訂。
三、需重點說明的問題
1. 按《中國藥典》2020年版格式編制本方法。
2. 標準編號修改為4201。
3. 儀器裝置增加了電子天平。
4. 試驗用水,增加了該水可用于做空白試驗的說明。
5. 將“結果判定”修改為“判定分級”,其中對應藥包材標準體系已無各品種標準,因此刪除了“檢驗結果應符合各品種項下的規定”的要求。
6. 按照“藥品包裝用玻璃容器通則(征求意見稿)”對玻璃包裝容器121℃顆粒耐水性的規定,硼硅玻璃應符合1級,鈉鈣硅玻璃應符合2級,并無3級的要求,因此刪除了表2中對3級的限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