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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18-01-05 08:52
今日,CNAS發(fā)布《關于CNAS-CL01:2018《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網上征求意見的通知》,本次修訂是依據(jù)最新標準 ISO/IEC 17025:2017,準備修訂哪幾些方面?同時附上全文供參考。
各相關機構及人員:
為了幫助各認可實驗室順利完成認可準則的換版工作,并保持CNAS認可實驗室國際互認的有效性,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秘書處組織修訂了CNAS-CL01:2006《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現(xiàn)將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在網上公示,征求社會各方的意見和建議。
相關機構和人員如有任何意見,請?zhí)顚戨S附的《CNAS文件意見征詢表》,并于2018年1月31日前郵件反饋至CNAS秘書處。
聯(lián)系人:富巍
電話:010-67105392
傳真:010-87928698
E-mail:fuw@cnas.org.cn
特此通知。
點擊下載:
CNAS-CL01:2018《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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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01:2018《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
修訂說明
一、文件修訂的主要背景
CNAS-CL01:2006 《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是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05《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由于ISO/IEC17025:2005已進行了修訂,并于2017年11月30日正式發(fā)布了ISO/IEC 17025:2017,因此CNAS啟動了CNAS-CL01:2006的修訂工作,現(xiàn)已經形成了CNAS-CL01:2018《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的征求意見稿,預計于2018年3月正式發(fā)布實施。
二、文件修訂的主要內容
1. 結構框架進行了調整,新版認可準則的結構和條款分布詳見CNAS-CL01:2018征求意見稿;
2. 將與ISO 9001關系的聲明,放入附錄A中;
3. 引入風險管理的要求;
4. 將“服務和供應品的采購”與“分包”合并;
5. 增加了對“判定規(guī)則”的要求;
6. 明確實驗室應作出免責聲明的情況;
7. 對公正性和保密性要求進一步細化;
8. 對投訴的處理過程給出明確要求;
9. 報告和證書要求的變化;
10. 內審和管理評審要求的變化。
以上僅是本次修訂部分變化的內容,具體請見CNAS-CL01:2018《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征求意見稿。
來源:CN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