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檢測資訊 > 其他
嘉峪檢測網 2015-07-23 16:22
2010年11月30日,歐盟依據《用能相關產品能源和其他資源消耗標準產品信息和標簽指令》(2010/30/EC),發布家用洗碗機能效標簽新例[(EU) No 1059/2010]。該法規主要適用于交流電驅動的家用洗碗機以及使用交流電和電池驅動的家用洗碗機,包括嵌入式的和非家庭使用的洗碗機。一方面,法規規定了家用洗碗機能效標簽的具體要求,另一方面,法規還對產品信息進行了補充規定,包括供貨商責任、貿易商責任、以市場監測為目的的認證要求以及過渡性條款等,詳細內容如下:
1)能效標簽要求
家用洗碗機的能效標簽如圖1所示,并按附件Ⅰ的第2部分的要求進行設計,標簽內容包括供貨商名稱、商標、產品型號、能效等級、年度能耗、年度水資源消耗、額定容量和噪音等信息。
與洗碗機原能效標簽相比,新標簽的能效等級向上擴展了3個等級,即為“A+”、“A++”和“A+++”,共有7個不同等級,并以7種不同的顏色表示,紅色能效最低,深綠色能效最高,其能效等級的確定以能效指數為基礎,兩者的關系見表1。
圖1 能效標簽
表1 家用洗碗機能效等級
能效等級 |
能效指數EEI |
A+++(最高效) |
EEI<50 |
A++ |
50≤EEI<56 |
A+ |
56≤EEI<63 |
A |
63≤EEI<71 |
B |
71≤EEI<80 |
C |
80≤EEI<90 |
D(最低效) |
EEI≥90 |
2)供貨商責任
a、供貨商應在每臺洗碗機上附上圖1所示的能效標簽。
b、供貨商應提供附件Ⅱ規定的產品標準信息卡片,卡片上的信息主要包括:供貨商名稱、商標、產品型號、額定容量、能效等級、是否符合“生態標簽指令”[(EC) No 66/2010]、年度能耗、標準清洗循環能耗、待機和關機模式功耗、年度水資源消耗、干燥效率等級、“標準清洗程序”提示、標準清洗循環時間等,并且,卡片上的信息能以與能效標簽相同的形式給出,可以是彩色的,也可以是黑白的。
c、供貨商應確保根據成員國授權機構和委員會的要求提供附件Ⅲ所述的技術文件。
d、供貨商應確保在體現產品能耗和價格關系的廣告中,提供產品的能效等級。
e、供貨商應確保某一類型洗碗機技術參數的宣傳材料中包含其能效等級信息。
其中,a、b和c所述的責任從2011年12月20日起實施,d和e所述的責任從2012年4月20日起實施。
3)貿易商責任
a、貿易商應確保每臺洗碗機在出售時,供貨商提供的能效標簽在產品的前面或頂部清晰可見。
b、在銷售時,如果最終用戶看不到在售、租賃和租售的洗碗機,貿易商應確保附有供貨商按附件Ⅳ的規定提供的信息,包括能效等級、額定容量、年度能耗、年度水資源消耗、干燥效率、尺寸以及產品標準信息卡片上提供的其他所有信息。
c、貿易商應確保在體現產品能耗和價格關系的廣告中,提供產品的能效等級。
d、貿易商應確保某一類型洗碗機技術參數的宣傳材料中包含其能效等級信息。
其中,a所述的責任從2011年12月20日起實施,b、c和d所述的責任從2012年4月20日起實施。
4)干燥等級
洗碗機干燥等級也分為7級,即A、B、C、D、E、F、G,A級干燥效率最高,G級干燥效率最低,干燥等級與干燥指數的對應關系見表2。
表2 干燥等級
干燥等級 |
干燥指數EEI |
A(最高效) |
ID>1.08 |
B |
1.08≥ID>0.86 |
C |
0.86≥ID>0.69 |
D |
0.69≥ID>0.55 |
E |
0.55≥ID>0.44 |
F |
0.44≥ID>0.33 |
G(最低效) |
0.33≥ID |
5)測試和認證要求
為證明產品符合本能效標簽法規的要求,成員國授權機構須使用可信、準確、可重復的測試方法對洗碗機進行測試,測量值與額定值的差值應符合表3的規定。
表3 測量值與額定值的差值
測量參數 |
測量值-額定值 |
年度能源消耗 |
≤10% |
水資源消耗 |
≤10% |
干燥指數 |
≥-19% |
能耗 |
≤10% |
程序時間 |
≤10% |
待機和關閉模式功率消耗 |
功率大于1W的,≤10%
|
功率小于等于1W的,≤0.1W |
|
待機模式持續時間 |
≤10% |
噪音 |
測量值應符合額定值* |
注:額定值為供貨商規定的數值。 |
該法規自官方公報發布第20天生效,原家用洗碗機能效標簽指令91/17/EC將于2011年12月20日廢止。
來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