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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15-09-26 18:37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長期以來我國土地面積計量單位沿用市制,即“市畝”、“市分”、“市厘”等,與國際上通用的土地面積單位不一致,對平方米的換算是循環小數,計算麻煩。而且各地“畝”的實際大小也不一致,加上種種原因,致使我國耕地面積的統計數(14.9億畝)與概查數(19億畝) 相差很大,所以土地面積計量單位急需統一,急需改革。國務院在1984年2月27日發布的《關于在我國統一實行法定計量單位的命令》中確定,“農田土地面積計量單位的改革,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訂改革方案,另行公布。”經過幾年來廣泛征求意見和準備,現實國家版圖、地區疆域已使用平方公里,耕地面積、林地、草地面積已使用公頃,建筑用地包括農村計算宅基地已開始使用平方米。改革市制土地面積計量單位,已具有一定的社會基礎。 為了進一步統一國家土地面積計量單位,適應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需要;逐步使我國土地面積計量單位與國際通用的土地面積計量單位相一致;有利于農業計劃的制定和統計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改革我國市制土地面積計量單位已勢在必行。
1990年7月27日國務院第65次常務會議批準了國家技術監督局、國家土地管理局、農業部共同擬定的關于改革我國土地面積計量單位的方案,決定采用以下土地面積計量單位名稱:
平方公里(100萬平方米,km2)
公頃(1萬平方米,hm2)
平方米(1平方米,m2)
經國務院同意,自1992年1月1日起,在統計工作和對外簽約中一律使用規定的土地面積計量單位。
各地區各部門在有條件的地方,經過宣傳、試點,可以向農村推廣,并與土地調查、科學種田等工作結合進行。
土地面積計量單位的改革,關系到土地資源的管理和利用、農業計劃的制定、農作物產量的核算、農業稅收、土地征用以及國家統計制度的實施等各方面,是件大事,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宣傳并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穩步開展。國家將根據實際需要,制定必要的過渡性措施,以保證改革土地面積計量單位的工作順利進行。| 相關附件: | |
來源: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