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發布《氣管插管產品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3年修訂版)》,內容如下:
氣管插管產品注冊審查指導原則
(2023年修訂版)
本指導原則旨在指導注冊申請人對氣管插管產品注冊申報資料的準備及撰寫,同時也為技術審評部門提供參考。
本指導原則是對氣管插管產品的一般要求,申請人應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確定其中內容是否適用。若不適用,需具體闡述理由及相應的科學依據,并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對注冊申報資料的內容進行充實和細化。
本指導原則是供注冊申請人和技術審評人員使用的指導性文件,但不包括審評審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項,亦不作為法規強制執行,應在遵循相關法規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導原則。如果有能夠滿足相關法規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
本指導原則是在現行法規和標準體系以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制定,隨著法規和標準的不斷完善,以及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相關內容也將適時進行調整。
一、適用范圍
本指導原則適用于氣管插管產品,根據《醫療器械分類目錄》,該產品分類編碼為08-06-03,管理類別為Ⅱ類。
二、注冊審查要點
(一)監管信息
注冊申請人應提供申請表、產品列表、主文檔授權信(如適用)、既往溝通記錄(如不適用,應當明確聲明申報產品沒有既往申報和/或申報前溝通)及其他管理信息等。
1.產品名稱
應描述產品名稱的確定依據。產品名稱應符合《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則》、《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或行業標準上的通用名稱等相關文件的要求,由一個核心詞和三個以內特征詞組成,以體現產品的特性、使用特點和預期用途。
命名舉例:一次性使用氣管插管、一次性使用加強型氣管插管等。
2.分類代碼
根據《醫療器械分類目錄》是按照第Ⅱ類醫療器械管理的氣管內插管/氣管套管,分類編碼為08-06-03。
3.注冊單元劃分的原則和實例
注冊單元劃分應符合《醫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指導原則》的要求,原則上以產品的技術原理、結構組成、性能指標和適用范圍為劃分依據。
例:技術原理不同應劃分為不同注冊單元。
4.同一注冊單元中典型產品的確定原則和實例
(1)同一注冊單元中的典型產品是指能夠代表本注冊單元內其他產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產品。其功能最齊全、結構最復雜、風險最高。
(2)典型產品的確定可以通過比較同一注冊單元內所有產品的技術結構、性能指標和預期用途等相應資料,說明其能夠代表本注冊單元內其他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例:現有兩種氣管插管:有囊常用型雙腔氣管插管和無囊常用型氣管插管,如果通過申報資料知兩種類型產品預期用途一致,生物、化學指標一致,而前者的物理等性能指標涵蓋后者的指標,能夠代表兩種產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則由此可以確定有囊常用型雙腔氣管插管為這兩種產品的典型產品。
(二)綜述資料
1.產品的工作原理
氣管插管產品用于插入患者氣管,為患者特別是不能自主呼吸患者創建一個臨時性的人工呼吸通道。經鼻腔和/或口腔將氣管插管插入至規定深度,為不能自主呼吸患者創建一個臨時性的人工呼吸通道。
2.產品的結構和組成
產品所用材料有硅橡膠、PVC(聚氯乙烯)等,可分為無套囊型和有套囊型。無套囊型產品一般由管體和連接接頭組成,供臨時性搶救使用,使用時間短,無法固定。有套囊型產品一般由管體、接頭、套囊、充氣管、指示氣囊和單向閥組成。可以通過單向閥將套囊充起,套囊以一定壓力與氣管管壁卡緊,從而起到固定的目的。觀察指示氣囊,可以判定套囊內的壓力并及時調整。產品常見外形結構見圖1(有囊常用型氣管插管)、圖2(無囊常用型氣管插管)。
圖1 有囊常用型氣管插管
圖2 無囊常用型氣管插管
3.型號規格
產品技術要求中應明確產品型號、規格。對于存在多種型號規格的產品,應當明確各型號規格的區別。應當采用對比表或帶有說明性文字的圖片、圖表,描述各種型號規格的結構組成(或配置)、功能、產品特征和運行模式、技術參數等內容。
4.包裝說明
說明產品的包裝層次,寫明產品各層次包裝(初包裝、中包裝、大包裝)的信息,包括包裝所用材料及包裝所載明的信息或提供樣圖;產品的初包裝應與滅菌方法相適應。
5.研發歷程
闡述申請注冊產品的研發背景和目的。如有參考的同類產品或前代產品,應當提供同類產品或前代產品的信息,并說明選擇其作為研發參考的原因。
6.與同類和/或前代產品的參考和比較
列表比較說明申報產品與同類產品和/或前代產品在工作原理、結構組成、制造材料、性能指標、作用方式(如植入、介入),以及適用范圍等方面的異同。
7.適用范圍和禁忌證
(1)產品適用范圍
用于插入患者氣管,為患者特別是不能自主呼吸患者創建一個臨時性的人工呼吸通道。
(2)產品禁忌證
明確說明該器械不適宜的某些疾病、情況或特定的人群及部位,至少應說明對產品材料過敏者禁用。
8.產品的不良事件歷史記錄
暫未見相關報道。
(三)非臨床資料
1.產品的主要風險
1.1風險分析方法
1.1.1在對風險的判定及分析中,要考慮合理的可預見的情況,它們包括:正常使用條件下;非正常使用條件下。
1.1.2風險判定及分析應包括:對于患者的危害;對于操作者的危害;對于環境的危害。
1.1.3風險形成的初始原因應包括:人為因素包括不合理的操作;產品結構的危害;原材料危害;綜合危害;環境條件。
1.1.4風險判定及分析考慮的問題包括:產品原材料生物學危害;產品質量是否會導致使用中出現不正常結果;操作信息,包括警示性語言、注意事項以及使用方法的準確性;留置使用可能存在的危害等。
1.2風險分析清單
氣管插管產品的風險管理報告應符合GB/T 42062《醫療器械 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的有關要求,審查要點包括:
1.2.1產品定性定量分析是否準確(依據GB/T 42062 附錄A);
1.2.2危害分析是否全面(依據GB/T 42062附錄D);
1.2.3風險可接收準則,降低風險的措施及采取措施后風險的可接收程度,是否有新的風險產生;
根據GB/T 42062《醫療器械 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附錄D對“氣管插管”已知或可預見的風險進行判定,產品在進行風險分析時至少應包括以下的主要危害,企業還應根據自身產品特點確定其他危害。針對產品的各項風險,企業應采取應對措施,確保風險降到可接受的程度。
表2 產品主要危害
危害的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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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的形成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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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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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學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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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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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環境控制不好
滅菌操作不嚴格
包裝破損
使用時操作不正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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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帶菌,引起患者氣道或者肺部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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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不相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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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留物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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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C:氯乙烷超標、增塑劑量過大,產生毒性或刺激
硅橡膠:硫化劑分解不完全,紫外吸光超標,可能產生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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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確的配方
(化學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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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工藝要求配料
添加劑或助劑使用比例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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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引起小分子物質殘留量過大,造成毒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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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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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確的配方
加工工藝控制不嚴格
后處理工藝控制不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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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相容性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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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感染和/或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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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不當、標識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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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感染、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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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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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存或運行偏離預訂的環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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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運條件(如溫度、濕度)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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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老化
無菌有效期縮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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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的機械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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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運、使用過程中發生意外的機械性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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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使用性能無法得到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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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廢物和(或)醫療器械處置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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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后的產品沒有按照要求集中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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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環境污染或者細菌的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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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醫療器械使用有關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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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當的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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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記不清晰、錯誤、
沒有按照要求進行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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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使用
儲存錯誤
產品辨別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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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當的操作說明,如:
(1)和醫療器械一起使用的附件規范不適當
(2)預先檢查規范不適當
(3)操作說明書過于復雜
(4)服務和維修規范不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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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破損無法識別
操作要點不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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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保證使用安全性
導致操作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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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不熟練/未經培訓的人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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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管操作不規范、不熟練、操作失誤
因食道狹窄造成的困難氣管插管
拔管操作不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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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氣道粘膜摩擦性損傷
氣管插管誤插入食管,導致胃內容物吸入、高碳酸血癥和死亡
插管時間過長,造成咽喉部水腫、出血
加重通氣困難,導致嚴重缺氧和高碳酸鉀血癥,致使插管失敗
出現喉頭水腫或痙攣、以及聲門水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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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可預見的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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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型號選用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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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無法達到滿意的通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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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副作用的警告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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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操作人員警示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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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復使用
二次滅菌
使用者出現過敏、刺激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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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很可能再次使用的危害警告不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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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重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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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感染
氣囊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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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當不合適或過于復雜的使用者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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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或縮減說明書、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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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法、注意事項、儲存方法、警示事項等表述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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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管失敗、重復使用引起感染、沒有集中銷毀造成環境危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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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失效、維修和老化引起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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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醫療器械壽命終止缺少適當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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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標識產品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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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有效期的產品被使用,造成細菌感染或因材料老化而導致產品性能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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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當的包裝(醫療器械的污染和/或變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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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進行包裝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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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確保產品無菌,從而導致出現細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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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使用和/或不適當的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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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標識沒有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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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細菌感染、交叉感染、以及粘膜損傷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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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產品技術要求及檢驗報告
2.1產品的主要技術指標
本條款給出常用型氣管插管需要考慮的產品基本技術性能指標,但并未給出定量要求,企業可參考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根據企業自身產品的技術特點制定相應的標準。以下如有不適用條款(包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企業必須說明理由。
2.1.1YY/T 0337.1 氣管插管 第1部分:常用型插管及接頭
氣管插管和氣管插管接頭通用要求(規格標識、尺寸、材料、斜面、套囊、套囊充氣管、插管弧度)、有墨菲孔眼的氣管插管的其他要求(墨菲孔眼規格、墨菲孔眼的位置)、無菌供應的氣管插管和氣管插管接頭的要求(無菌保證、無菌供應的氣管插管和氣管插管接頭的包裝)、標志(符號的使用、氣管插管)
2.1.2無菌
產品應無菌。
2.1.3X顯影線(若有)。
2.1.4如涉及對申報產品宣稱的其他特殊性能或結構,除上述性能外還需根據產品特點制定相應的性能要求,如含可視化、給藥、吸痰等功能。
2.2檢驗報告
2.2.1自檢報告
若提供自檢報告,應按照《醫療器械自檢管理規定》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2.2.2委托有資質的醫療器械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同一注冊單元中所檢產品應能夠代表本注冊單元內其他產品安全性和有效性。代表產品的確定可以通過比較同一注冊單元內所有產品的原材料、生產工藝、技術結構、性能指標和預期用途等資料,說明其能夠代表本注冊單元內其他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提供代表產品的選擇依據。所檢驗的型號、規格需是能夠代表本注冊單元內其他產品的典型產品。若一個型號、規格不能覆蓋,除選擇典型型號、規格進行全性能檢驗外,還需選擇其他型號、規格產品進行差異性檢驗。
3.研究資料
3.1化學性能
根據產品不同材料特性,由企業參照國家/行業標準等有關要求進行制定。用環氧乙烷滅菌的產品應規定環氧乙烷殘留量的要求。
3.2產品性能研究
應當提供產品性能研究資料,包括有效性、安全性指標以及與質量控制相關的其它指標的確定依據,所采用的標準或方法、采用的理由及理論基礎。此外應根據產品宣稱的其他特殊性能或結構,如含可視化、給藥、吸痰等功能,制定適合產品的技術指標和檢驗方法,并說明依據。
3.3生物學特性研究
應參照GB/T 16886《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系列標準、YY/T 1778.1《醫療應用中呼吸氣體通路生物相容性評價 第1部分:風險管理過程中的評價與試驗》進行生物相容性評價,至少應進行細胞毒性、粘膜刺激、致敏的生物學評價。
3.4滅菌研究
參考GB 18280.1、GB 18279.1和GB/T 16886.7等相應規定,提交產品包裝及滅菌方法選擇的依據,經過確認并進行常規控制,并應開展以下方面的確認:
3.4.1產品與滅菌過程的適應性:應考察滅菌/滅菌方法等工藝過程對于產品的影響。
3.4.2包裝與滅菌過程的適應性。
3.4.3應明確滅菌工藝(方法和參數)和無菌保證水平(SAL),并提供滅菌確認報告。無菌保證水平(SAL)應達到1×10-6。
3.4.4殘留毒性:若滅菌使用的方法容易出現殘留,如環氧乙烷滅菌,應當明確殘留物信息及采取的處理方法,并提供環氧乙烷解析的研究資料。
3.5產品有效期和包裝研究
3.5.1產品有效期
產品有效期驗證可采用實時老化或加速老化的研究。實時老化的研究是唯一能夠反映產品在規定儲存條件下實際穩定性要求的方法,應遵循極限試驗和過載試驗原則。加速老化研究試驗的具體要求可參考YY/T 0681《無菌醫療器械包裝試驗方法》系列標準或《醫療器械無菌屏障系統加速老化的標準指南》。
3.5.2產品包裝完整性
產品包裝驗證可根據GB/T 19633《最終滅菌醫療器械的包裝》系列標準等,提交產品的包裝驗證報告。在進行加速老化試驗研究時應注意:產品選擇的環境條件的老化機制應與宣稱的運輸儲存條件下真實發生的產品老化的機制相匹配一致。對于在加速老化研究中可能導致產品變性而不適于選擇加速老化試驗方法研究其包裝的有效期驗證,應以實時老化方法測定和驗證。
3.6其他資料
氣管插管產品列入《免于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申請人應當按照《列入免于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產品對比說明技術指導原則》,從基本原理、結構組成、性能、安全性、適用范圍等方面,證明產品的安全有效性。
3.7其他
結合申報產品的特點,證明產品安全性、有效性的其他研究資料。
(四)臨床評價資料
該產品列入《免于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申請人無需提交臨床評價資料。
(五)產品說明書和標簽樣稿
產品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識的編寫要求應符合《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和YY/T 0466.1《醫療器械用于醫療器械標簽、標記和提供信息的符號 第1部分:通用要求》的要求。同時應注意以下要求:
1.根據臨床試驗資料、專家審評意見等有關技術文件,明確產品的適用人群(成人、小兒等);
2.對產品可應用的途徑,包括經口途徑、經鼻途徑等進行說明;
3.對產品允許留置人體的時間進行說明;
4.對應用長時間留置產品的患者如何監護進行說明;
5.應提示對產品材料過敏者禁用;
6.應提示喉部水腫、氣道急性炎癥及咽喉部膿腫患者慎用;
7.應提示胸主動脈瘤壓迫氣管、嚴重出血體質的患者慎用;
8.應提示一次性使用,用后銷毀,包裝如有破損,嚴禁使用;
9.應提示滅菌方式。
(六)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注冊申請人應按照《關于公布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和批準證明文件格式的公告》、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及說明,提交申報產品的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三、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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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指導原則:總局通告2017年第187號[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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