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廠檢驗是對最終成品進行的檢驗,是決定醫療器械能否上市放行的重要依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本文將討論中的核心觀點進一步整理和擴充,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No.1 產品技術要求不可作為出廠檢驗的直接依據
雖然《產品技術要求》是國家注冊或備案過程中確定的重要文件,其明確了醫療器械成品的性能指標和檢驗方法,但缺乏對出廠檢驗實際操作的細致規定,無法直接用于指導出廠檢驗的具體執行。
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缺少抽驗規則
不同生產批次的數量可能差異很大(如5000件、1萬件、8000件),《產品技術要求》的文件中未規定抽樣數量及抽樣方案,導致抽樣人員無法可依。同時,每一項性能指標應檢測多少樣本量,技術要求中也未明確,檢驗人員同樣難以執行。
2). 未規定標簽信息的檢驗方法
標簽內容印刷是否清晰、信息是否準確,是否符合《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等法規要求,也屬于產品質量的重要組成部分?!懂a品技術要求》通常未涵蓋這類包裝、標識和標簽的檢驗項目與方法。
3). 未明確說明書的核對步驟
說明書作為醫療器械用戶使用的直接依據,其內容準確性、版本與產品批次的一致性、有無漏放或缺頁等,都必須在出廠前進行核驗。
而《產品技術要求》一般未包括此類附件的檢驗要求。
4). 缺乏檢驗環境、設備及記錄等管理要求
出廠檢驗需明確檢驗環境條件、設備校準狀態、記錄填寫規范等。
《產品技術要求》作為技術文件一般不涉及這些質量管理體系層面的要求,無法全面保障檢驗過程的可控性和結果的可追溯性。
因此,僅憑《產品技術要求》無法系統、規范地完成出廠檢驗,必須依托更具操作性的文件來執行。
No.2 正確的做法
1). 企業應制定內部的《成品檢驗規程》
為切實規范出廠檢驗行為,企業應依據《產品技術要求》及相關強制性標準,制定更為詳盡的《××產品成品檢驗規程》(需標明文件編號與版本號),以此作為出廠檢驗的直接執行依據。
該規程應包括(但不限):
a. 明確的出廠檢驗項目;
b. 明確型式檢驗的項目與周期(若有);
c. 抽樣方案(如抽樣水平、接收質量限AQL等);
d. 正常、加嚴與放寬檢驗的轉換條件;
e. 包裝、標簽、說明書的檢查方法;
f. 企業內部其它的額外的要求。
一份規范、清晰、可操作的《成品檢驗規程》,不僅是法規符合性的體現,更是企業質量體系有效運行的重要保證。
2). 法規依據
現行的《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第五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強制性標準以及經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技術要求制定產品的檢驗規程,并出具相應的檢驗報告或者證書。
No.3 結語
所以,出廠檢驗報告的檢驗依據應寫:《××成品檢驗規程》的文件編號與版本號,而不能直接寫產品技術要求的編號(注冊證號)。
建議各位復核一下自家出廠檢驗報告的依據文件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