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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25-07-02 22:35
【問】對于申請人提出的改良型新藥申請,其申報上市注冊時,如境內外此前已有同品種獲準上市后又撤市(非安全有效性原因),是否影響后續該品種繼續按照改良型新藥申報?
【答】對于藥品注冊申請人提出的改良型新藥申請,在其申報上市注冊時,如境內外此前有同品種曾獲批上市、后因非安全有效性原因撤市,且沒有其他同品種處于上市狀態的,如確屬于我國臨床需求的,藥品注冊申請人可以繼續按照改良型新藥申報,我局按照改良型新藥的技術要求開展后續審評審批。
來源:藥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