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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24-04-19 08:14
在2022年11月,由RDPAC 的藥學團隊對中美歐藥學技術指導原則和指南進行了調研與對比,總結分析了中美歐指南的標準差異及實施情況差異,采用了主題詞及分類方式、深度對比、報告撰寫和定稿流程,最后呈現研究報告,給到藥審中心參考。
歐美與中國一樣也針對 CMC、質量和 GMP 設立一系列的法規,包括法律,管理辦法,指導原則。EMA 和 FDA 均會在官網上提供法律法規、管理辦法和指導原則的鏈接,并指明其生效狀態是征求意見稿,正式版還是其他狀態。如:在歐洲指導原則被廢止時會被保留在網站上 并明確說明其為已廢止的狀態,有助于使行業能明確的了解現行的指南情況。
在美國,FDA 也會發布 CMC 相關的法規及程序手冊(CMC related Manuals of Policies and Procedures,MAPPs),包含聯邦指令和內部行政程序文件。CMC 指導原則由藥品審評研究中心(CDER)或生物審評研究中心(CBER)撰寫。CDER 和 CBER 每年都會發布包含 CMC 和 GMP 在內的指導原則年度制定計劃。
EMA 有三個常設工作組負責制定 CMC 和 GMP 指南 : 質量工作組 (QWP)、生物工作組 (BWP) 和檢查員工作組 (IWG)。這些工作組也會公布年度工作計劃。EMA 對于指導原則的撰寫,如文件 Procedure For European Union Guidelines And Related Documents Within The Pharmaceutical Legislative Framework 所述,EMA 會根據情況收集所有成員國、歐洲藥典、行業協會及歐洲外監管機構國家的建議,形成文件。除了指南,EMA 還會發布回顧報告 (reflection paper) 和問答文件 (Q&A),詳細闡述當局對特定話題的觀點。這些文件的發布流程相對于指南更快和靈活,具體發布什么類型的文件取決于相關題目的范圍和話題的現階段知識 的成熟度。
指南草案通常會在 3 至 6 個月內發布并征求意見 ( 有些情況下可能會允許更多的時間 )。 在審核相關意見后,EMA 和 FDA 將發布最終版本。關于指南的評論和回答也通常會被發布。
ICH Q 系列文件一旦被采納實施,EMA 和 FDA 都會將實施結果公示。重要的 ICH 文件會被在后續的當局文件中被引用,或作為 EMA 或 FDA 的指導文件發布。通常情況下,當新的 ICH 質量指南被制定時,EMA 和 FDA 都會刪除關于同一主題的現有本國指南。如原指南包含 ICH 之外的內容,則將原指南相關部分摘出,重新發布。結合歐美經驗,為了進一步提升我國的藥學指南體系,現提出如下建議:
1. 構建我們指南全生命周期的維護機制
可參考 EMA 指南維護機制,基于監管和工業界實際情況,建立并公布年度起草修訂計劃。 對于前沿性議題可從 Q&A 文件和回顧指導文件 (reflection paper) 的撰寫起步,逐步完善,最終形成較全面的指南文件。對于已有指南文件的廢止和修訂可參考下述幾點:
(1)頒布指南(尤其是ICH類)時,同時明確廢止既往與之不一致的相關指南:相關指南可仍保留于現行網站上,但應明確聲明其廢止或明確適用版本。使得行業能更清楚應該遵從 哪些現行的指南,來指導其研發。
(2)建議將現行的文件分類梳理公示:可參考本文推薦的關鍵詞,對于現行的法規、公告、 指南等文件按照申報資料 CTD 格式的章節及特殊產品類別,進行分類梳理,使行業對監管部 門的最新要求更明確。
(3)建議展示指南更新的連續性:對于同一指南的更新,建議不更新指南名字,并提供 新舊版的花臉稿,讓行業能更快了解變更內容。例如,歐洲對變更的變更指南的更新維護方式, 公布更新日期,并同時更新花臉稿:Heads of Medicines Agencies: Variation (hma.eu)
(4)每年征求業界的建議,包含指南撰與建議和實施情況
2、指南要求應明確具體,術語規范
在指南的撰寫過程中,建議與行業溝通交流,使指南的語言更加的具體明確,盡量避免摸棱兩可的詞匯,從而使指南的指導性更強,減少后期不必要的重復溝通和交流。對于關鍵要求, 建議明確具體的接受限度。
3、指南實施定位具有靈活性
一般情況下,研發均應參考指南的相應要求。在特殊情況下,當該指南不適用時,應允許申請人基于科學進行不同于指南要求的研究。當其結果可以證明產品安全有效和質量可控時, 應給與批準。
4、關于技術上的額外要求以指南形式公示并進行培訓
如在某些技術問題上,相較于全球主要監管機構,藥審中心有額外要求的,建議以指南的形式公示出來并給予培訓,讓行業對申報要求更清晰,并可以提前準備。
5、征求意見稿公示的反饋時間建議延長至3-6個月
建議在正式文件實施后遞交的申請才按照新的指南要求。對于任何一個新申請或變更,行業通常都需要在遞交前 1-2 年進行準備,所以很難短時間內補充研究資料和更改遞交資料。
推薦廢止的藥學部分指導原則清單
參考文獻
1.國內外藥品技術指導原則體系對比研究 (藥學部分》,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中國藥品監督管理研究會,藥品監管研究國際交流專業委員會,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藥品研制和開發工作委員會(RDPAC),2022年11月
來源:文亮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