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良型新藥
改良型新藥是指在已知活性成分(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 API)的基礎上,對其結構、劑型、處方工藝、給藥途徑、適應癥等進行優化,具有明顯臨床優勢的藥品。
圖1. 改良型新藥分類
改良型新藥的特點
“貌美如花”的1類創新藥具有難度大、周期長、風險高等特點;而“賺錢養家”的純仿制藥近年來市場的競爭和內卷,也造成了傳統藥企騰挪空間很小的現狀。
相比創新藥而言,改良型新藥具有周期短、投入低、風險低、回報高、生命周期長等特點,預期較好。
相比仿制藥而言,改良型新藥市場方興未艾,且政策和市場利好。
改良型新藥體現在“改”和“良”兩方面,其中“改”指的是劑型、適應癥、晶型、工藝等有新穎之處,而“良”則主要體現在“臨床優勢”--即安全性、有效性或依從性的優化。
改良型新藥需要臨床優勢
新藥或新的治療手段可顯著提高療效;或者可以顯著降低當前用藥患者的不良反應或用藥的相關風險,或顯著提高患者用藥依從性。

圖2. 改良型辛新藥臨床試驗設計原則
改良型新藥與1類創新藥的區別
改良型新藥與1類創新藥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專利性、研發流程和市場性三個方面。
專利性:改良型新藥本身并不具有該藥物的化合物核心專利,但可以申請晶型、鹽型、新用途專利等。一般情況下,即使成功通過臨床試驗,也必須待原研藥化合物專利期滿(20年)后方可申請NDA上市。當然,也可以通過一些其他渠道,如打官司、給予原研藥公司利益補償、專利授權或專利無效化等手段措施以謀求提前上市。
研發流程:與1類創新藥相比,改良型新藥的研發流程大為簡化。
圖3. 改良型新藥基本研發流程
藥物發現階段:基于已知的活性成分的基礎,在藥物發現階段改良型新藥基本不需要開展工作。
臨床前研究和臨床研究階段。對改良型新藥而言,不同類型的改良型新藥需要進行的實驗項目也不盡相同。
如改變劑型,甚至只需要在人體內做生物等效性(BE)實驗(測試藥物在人體內的藥代動力學參數和組織分布等),若通過且具有明顯的臨床優勢即可申請上市。增加適應癥的改良型新藥,則是幾乎省去了藥物發現和臨床前研究階段,且I期臨床試驗會相對便捷快速。
同創新藥一樣,所有改良型新藥皆需進行上市后研究(IV期臨床),這點毋庸置疑。
市場性(專利保護+新藥監測期)
1類創新藥的化合物專利保護期是20年。而2類改良型新藥,可以保障該新藥品種的市場獨占性3-4年,這點純仿制藥便無法望其項背。
圖4. 新藥監測期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