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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21-01-15 09:08
2020年11月13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首次發布關于《手部防護 通用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的通告。
標準《手部防護 通用技術規范》規定了防護手套的分類、通用技術要求、舒適性和適應性、標識和信息。具體如下:
1. 防護手套的分類
1.1 分類原則
防護手套依據其所防護手部所遭受的危害被歸入“防護手套的類型”條款中一種或多種類型,具有“防護手套的類型”條款中一種或多種類型的手套,將被列入防護手套的范疇而需滿足本標準的相應技術規范。
1.2 防護手套的類型
——機械危害防護手套;
——化學品及微生物防護手套;
——耐臭氧及氧化化學品手套;
——手持刀具割傷和刺傷的防護手套;
——防輻射防護手套;
——防靜電手套;
——電絕緣手套;
——防寒手套;
——防熱傷害手套;
——防振手套;
——金屬鏈甲手套;
——防沖擊手套;
——除上述防護功能以外的具有其他防護功能的手套類型。
2. 通用技術要求
2.1 制造和設計要求
防護手套的設計與制造應充分考慮使用要求,使使用者在進行相關的作業活動中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和操作靈活性。在必要的情況下,手套應盡可能快速的穿戴和脫除。當手套的結構中包含有縫線,則縫線的材質和強度不應明顯降低手套的整體性能。
2.2 無害性
1)一般要求
防護手套不應明顯有損使用者的衛生與健康。手套所采用的材料在正常的使用中不應釋放出有毒、致癌、導致基因突變、致敏性等任何有害物質。
2)pH值
所有手套的pH值應大于3.5小于9.5。
3)六價鉻含量
皮革手套內的六價鉻含量按照GB/T22807-2008的方法進行測定,含量應<3mg/kg。
4)禁用偶氮染料的含量
對于含有紡織品材料的手套,禁用偶氮染料的含量應≤20mg/kg;對于含有皮革和毛皮的手套,禁用偶氮染料的含量應≤20mg/kg。
5)二甲基甲酰胺的含量
含有PU材料的手套,其含量應≤100mg/kg。
2.3 手套的尺寸和測量
防護手套的尺寸是根據相對應的手部尺寸而確定的。手部尺寸系統是建立在手部的掌圍和手長的測量基礎上。
2.4 穿戴時間和脫卸時間
如手套在必要的情況下有穿戴和脫卸時間的要求,穿戴時間應>5,脫卸時間應<5s。
2.5 靈活性
在實現防護目的的前提下,防護手套應盡可能使使用者操作靈活。
2.6 透氣性和舒適性
1)水蒸氣滲透性
皮革手套的水蒸氣滲透性應不小于5mg/(cm2·h);織物手套的水蒸氣滲透性應達到30m2.Pa/W。
2)水蒸氣吸收性
皮革手套8小時內應有不少于8mg/cm2的水蒸氣吸收性。
2.7 抗滲水性
手套抗滲水性能等級如下:
2.8 抓握性能
手套的抓握性能應≥80%。
3. 標識和信息
3.1 標識
1)每只手套本體上的標識應至少包含的內容
2)手套的最小外包裝上應包含的標識內容
3)使用期限和存放條件
3.2 制造商信息
流通于市場中的防護手套應至少提供以下信息:
來源:醫課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