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溶液穩定性考察,主要考察在正常實驗條件下供試品溶液或對照品溶液在分析和放置過程中的穩定程度。也常被成為溶液效期考察,那么為溶液穩定性考察哪些情況下要做?為什么要做?該怎么做?結果怎么判斷?做完結果如何合理應用?本文整理了考察中的關鍵點和注意事項,在此和大家分享。
正文:
一.哪些需要做溶液穩定性考察?
通常,以下情況需要考慮做溶液穩定性考察:
1.1制備好到檢測完成需要一定時間的溶液;
1.2一些經常使用,需要貯存一定時間、重復使用一些的溶液。
例如,通常檢測過程中用到的系統適用性溶液、定位溶液、對照/對照品溶液、中藥薄層鑒別用的對照藥材/對照品溶液等等,均建議通過溶液穩定性考察得出其相對科學的貯存時限、條件、保存方式等,以供后續使用參考。
二.開展溶液穩定性考察的利與弊
2.1利:
2.1.1法規符合性與數據準確性方面:
其一、可獲知溶液存放在一定條件下的穩定性情況,確保檢測數據的可靠性,也能為后續結果判斷、異常調查提供數據支持;
其二、GMP指南中“…….原則上來講,不推薦重復使用對照品溶液,如需重復使用同一份標準溶液,使用單位應對其穩定性和使用效期進行研究……“對于重復使用的對照品溶液,需自行證明其適用性。
2.1.2提高效率與成本節約方面:
(1)節約每次配制溶液的時間與溶劑等;
(2)長期利益會節約對照品的使用/采購量,降低采購成本等。
2.2弊:可能會造成短時間內增加一部分工作量和一些對照品的消耗。當然,這個弊端可以通過合適的考察時機規避,以減少不必要的工作量與對照品的浪費。例如,經常用的溶液穩定性考察可以在檢驗樣品時同步考察,或者開展分析方法驗證中同步開展等方式,。
三.如何做溶液穩定性考察?
3.1考察方式:
3.1.1對照品溶液的效期考察:
對于對照品溶液的效期考察,如果考察時間短的話,可以在同一個序列中不同時間重復進樣對照品溶液,與初始對照品計算含量或回收率或峰面積的RSD即可。
如果考察時間較長,是在不同序列中開展考察,則可在每個考察時間點用新配制的對照品溶液作為參比,同時進行待考察的對照品溶液,計算含量,與初始含量變化作對比。
對于薄層等鑒別用對照品溶液的效期考察,則可在不同考察時間點采用擬考察溶液點板后與初次薄層色譜圖對比的方式開展。
3.1.2供試品溶液的效期考察:
通常,模擬供試品制備后到檢測完成的常規放置條件,(一般10~30℃),在不同時間進樣,(如0h、12h、24h、36h等)
3.2考察時間制定需考慮的因素:
3.2.1對于對照品溶液:主要考慮該對照品溶液從制備到想要使用的最長時間,也就是配制好后想節約對照品和每次配制的時間,可能會貯存在冰箱中或合適的容器中,等待某年某月某一天使用。考察時間結合該對照品溶液具體用到產品的檢驗間隔期限制定,比如,A產品通常連續生產1周,那么檢驗至少也要連續一周(除非有條件開展集中檢驗)那么,可考慮對照品溶液至少貯存1周時間,免得中間重復配制對照品溶液。
3.2.2對于供試品溶液:
通常需要考慮到多批次檢驗時的溶液是否穩定,例如,企業內部的工藝驗證多批次檢測、外部藥檢所抽檢時多批次檢驗等的情況,還要考慮在檢驗過程中如果發生OOS/OOT或者檢驗結果異常時需要分析、調查,也是要保留原溶液以供調查的,這些時限都要考慮進去。
3.3考察及判定指標:
3.3.1對于鑒別類:例如,薄層色譜用對照品/對照藥材溶液,可通過與初次配制的對照品/對照藥材對比主斑點位置、顏色、大小、個數等等方式判斷。
3.3.2對于測定主成分的方法,例如含量、含均等:
對于對照品溶液的穩定性:可通過計算不同考察時間點點的含量/回收率的變化值或峰面積的RSD來判斷溶液的穩定性,例如HPLC法中,對照品溶液通常變化不能超出2.0%。
對于供試品溶液的穩定性:供試品溶液的變化通常不超過≤2.0%普遍能被認可。
3.3.3對于有關物質等雜質測定:
通常,需要對比雜質含量大小的變化,必要時,還需要關注大于定量限的雜質個數是否增加了,以確定溶液的最佳放置時間;
3.4考察方案的制定:
考察方案中通常應包括考察方式、考察計劃、溶液的配制方法、密封方式、盛裝容器、貯存條件、考察及判斷指標、結果記錄方式等內容。
3.5考察中注意事項:
3.5.1如果溶液穩定性在方法驗證時同步開展(這種方式比較能夠減少溶液的制備、對照品的浪費等),需提前列好計劃,計算好序列中在不同時間加入對照品溶液的時間。
3.5.2對于用API或對照品經過一定條件、一定時間的破壞后產生雜質,然后將其用作系統適用性溶液的情況,通常不建議將溶液貯存后重復使用,因為可能會產生較多的雜質干擾檢測,建議最好臨用新配。
四. 待考察溶液與考察后溶液的保存
4.1如為直接檢測濃度的對照品溶液,則建議模擬檢驗條件保存,常規放置在室溫下;
4.2如為對照品貯備溶液,也就是準備放置一段時間用來稀釋檢測濃度的對照品溶液的情況,則建議冷藏保存。每次使用前,提前取出來放置到室溫再稀釋使用。
4.3對于對光敏感的溶液,則建議貯存在避光容器中,防止光照影響其穩定性。
4.4供試品溶液則可完全模擬常規檢測條件放置即可。
五.考察結果的應用
溶液穩定性考察結果除了寫在驗證報告中,一定要將其考察結果加入到SOP中,確保檢驗人員能直觀看到其信息,在合理的、合適的貯存條件下正確使用。內容包括不限于:溶液制備好至檢驗完成的最長時間、貯存條件(冷藏還是常溫、是否需要避光、采取哪種避光方式等)、密封方式等內容。
六.溶液穩定性考察中常見問題:
6.1溶液穩定性考察時間越長越好嗎?
不一定哦,前文中已經描述,考察時間需要結合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并不一定越長越好,等到考察不合格了,所謂延長的時間也就白白的浪費了。
案例:一個中藥品種含量測定用的對照品溶液的穩定性考察中,檢驗人員已經考察到15天,老王考慮到即使連續生產,15天時間也差不多了,于是建議其終止考察,把報告結了。但是檢驗人員堅持自己的想法,想考察到30天,等到30天時發現溶液不穩定了,等待的15天時間也就浪費了……
6.2溶液穩定性考察在什么時候做合適?
可以單獨開展溶液穩定性考察,也可以在日常檢測或分析方法驗證過程中同步開展(節約時間、溶液的制備等工作量)
6.3殘留溶劑的供試品溶液中,未檢出殘留溶劑,是否需要采用加標溶液做穩定性考察?
通常,如果需要考察供試品溶液的穩定性,則建議用加標溶液開展考察。
6.4方法轉移時,轉出方做了溶液穩定性考察,接收方還需要在做嗎?
這種情況,需要看轉出方的考察方式、可接受標準是否符合接收方的要求,同時還需要保持貯存條件、密封方式、使用環境等狀態與轉出方保持一致(也就是在維持驗證狀態下合理使用)
結語:溶液穩定性考察對于指導人員科學的使用或重復使用某一溶液有切實的指導意義,實際工作中可能存在有部分實驗室和人員重復試驗某一溶液,但是未開展溶液穩定性考察的情況,希望此文打給大家些許啟示,都能合規、合理、合適的使用各種溶液,確保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與可靠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