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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22-11-23 21:50
Q1醫療器械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申報資料具體包括哪些?要求是什么?
第二類醫療器械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的工作 流程及申報資料要求可登錄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 http://yjj.beijing.gov.cn/)查閱。
具體文件包括:
(1)綜述注冊申請人應當承諾已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建立相應的質量管理體系,隨時接受質量管理體系核查。
(2)章節目錄應當包括本章的所有標題和小標題,注明目錄中各內容的頁碼。
(3)生產制造信息
A.產品描述信息器械工作原理和總體生產工藝的簡要說明。
B.一般生產信息提供生產器械或其部件的所有地址和聯絡信息。如適用,應當提供外包生產、重要組件或原材料的生產(如動物組織和藥品)、關鍵工藝過程、滅菌等情況的所有重要供應商名稱和地址。
(4)質量管理體系程序用于建立和維護質量管理體系的高層級質量管理體系程序,包括質量手冊、質量方針、質量目標和文件及記錄控制程序。
(5)管理職責程序用于通過闡述質量方針、策劃、職責/權限/溝通和管理評審,對建立和維護質量管理體系形成管理保證文件的程序。
(6)資源管理程序用于為實施和維護質量管理體系所形成足夠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基礎設施和工作環境)供應文件的程序。
(7)產品實現程序高層級的產品實現程序,如說明策劃和客戶相關過程的程序。
A.設計和開發程序用于形成從項目初始至設計轉換的整個過程中關于產品設計的系統性和受控的開發過程文件的程序。
B.采購程序用于形成符合已制定的質量和/或產品技術參數的采購產品/服務文件的程序。
C.生產和服務控制程序用于形成受控條件下生產和服務活動文件的程序,這些程序闡述諸如產品的清潔和污染的控制、安裝和服務活動、過程確認、標識和可追溯性等問題。
D.監視和測量裝置控制程序用于形成質量管理體系運行過程中所使用的監視和測量設備已受控并持續符合既定要求文件的程序。
(8)質量管理體系的測量、分析和改進程序用于形成如何監視、測量、分析和改進以確保產品和質量管理體系的符合性,并保持質量管理體系有效性的文件的程序。
(9)其他質量體系程序信息不屬于上述內容,但對此次申報較為重要的其他信息。
(10)質量管理體系核查文件根據上述質量管理體系程序,注冊申請人應當形成相關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和記錄。應當提交下列資料,在質量管理體系核查時進行檢查。
A.注冊申請人基本情況表。
B.注冊申請人組織機構圖。
C.生產企業總平面布置圖、生產區域分布圖。
D.生產過程有凈化要求的,應當提供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環境檢測報告(附平面布局圖)復印件。
E.產品生產工藝流程圖,應當標明主要控制點與項目及主要原材料、采購件的來源及質量控制方法。
F.主要生產設備和檢驗設備(包括進貨檢驗、過程檢驗、出廠最終檢驗所需的相關設備;在凈化條件下生產的,還應當提供環境監測設備)目錄。
G.質量管理體系自查報告。
H.如適用,應當提供擬核查產品與既往已通過核查產品在生產條件、生產工藝等方面的對比說明。
第三類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要求詳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上辦事大廳(國家藥監局網上辦事大廳事項服務搜索)https://zwfw.nmpa.gov.cn/web/tasklist/corporate?theme=YLQX。
Q2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現場檢查時間和檢查員都有哪些要求?
(一)現場檢查時間一般為1至3天;
(二)現場檢查實行檢查組長負責制,檢查組應當由2名以上(含2名)檢查員組成。
(三)必要時,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現場檢查。
Q3用于注冊的檢驗用產品和臨床試驗產品如何開展真實性核查?
用于注冊的檢驗用產品和臨床試驗產品的真實性核查與醫療器械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同時進行,重點查閱設計和開發過程實施策劃和控制的相關記錄、用于樣品生產的采購記錄、生產記錄、檢驗記錄和留樣觀察記錄(如適用)等。
Q4醫療器械產品變更注冊是否會開展醫療器械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
根據《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和《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8號)的規定,在對變更注冊申請進行技術審評時,認為有必要對質量管理體系進行核查的,器械審查中心應當組織開展質量管理體系核查。
Q5委托其他企業生產醫療器械的注冊人應當承擔什么義務和責任?
1.依法承擔醫療器械設計開發、臨床試驗、生產制造、銷售配送、售后服務、產品召回、不良事件報告等環節中的相應法律責任。
2.與受托生產企業簽訂委托合同和質量協議,明確委托生產中技術要求、質量保證、責任劃分、放行要求等責任,明確生產放行要求和產品上市放行方式。
3.加強對受托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對受托生產企業的質量管理能力進行評估,定期對受托生產企業開展質量管理體系評估和審核。
4.加強不良事件監測,根據風險等級建立醫療器械相應的追溯管理制度,確保醫療器械產品可滿足全程追溯的要求。
5.可以自行銷售醫療器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銷售。自行銷售的注冊人應當具備規定的醫療器械經營能力和條件;委托銷售的,應當簽訂委托合同,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6.通過信息化手段,對研發、生產、銷售和不良事件監測情況進行全流程追溯、監控。
7.確保提交的研究資料和臨床試驗數據真實可靠、系統完整、可追溯。
Q6委托受托生產企業生產醫療器械的注冊人應至少配備哪些專業人員,需要滿足的要求是什么?
(1)應當配備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受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委派,履行建立、實施并保持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等責任。
(2)應當配備專門的研發技術人員,熟悉所注冊醫療器械產品的研發和技術,具有相應的專業背景和工作經驗,確保提交的研究資料和臨床試驗數據真實、完整、可追溯。
(3)應當配備專門的質量管理人員,應具有工作經驗,熟悉所注冊醫療器械產品的生產質量管理要求,能夠對醫療器械注冊人和受托生產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進行評估、審核和監督。
(4)應當配備專門的法規事務人員,應具有工作經驗,熟悉所注冊醫療器械產品法規要求,能夠處理相關法規事務。
(5)應當配備專門的上市后事務人員,應具有工作經驗,熟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產品召回、售后服務等要求,能夠處理相關上市后事務。
Q7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禁止委托生產醫療器械目錄》涉及的產品是否可以通過注冊人委托受托生產企業開展生產活動?
對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禁止委托生產醫療器械目錄》中的產品,注冊人不得通過委托受托生產企業的方式開展生產活動。
Q8如何編制《醫療器械委托生產質量協議》?
委托生產是指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以下稱“委托方”)委托其他生產企業(以下稱“受托方”)進行的生產活動。
通過《醫療器械委托生產質量協議》的簽訂,明確醫療器械委托生產時,雙方在產品生產全過程中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規范雙方對委托生產的醫療器械應當承擔的產品質量安全義務和責任;保證委托生產的醫療器械符合注冊/備案和生產許可/備案的有關要求,切實保證上市醫療器械的安全、有效、質量可控,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具體可參考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醫療器械委托生產質量協議編制指南》。
Q9注冊申請人是否可以委托其他機構開展醫療器械研發?
可以。注冊申請人應當明確產品研發活動委托的研發活動范圍、程度以及對受托研發機構的研發能力與持續技術支持能力要求,并對受托方的研發能力與持續技術支持能力進行評估,以確保其符合要求。
Q10受托生產企業在生產受托生產的產品時,如何對自有產品與受托生產產品進行質量管理體系的控制
受托生產企業有相同產品在產時,應當與受托生產產品有顯著區別的編號、批號及過程標識管理方式,避免混淆。
Q11醫療器械注冊人應該如何開展委托生產,如何進行產品放行?
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委托生產的,應當對受托方的質量保證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進行評估,按照國家藥監局制定的委托生產質量協議指南要求,與其簽訂質量協議以及委托協議,監督受托方履行有關協議約定的義務;受托生產企業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強制性標準、產品技術要求、委托生產質量協議等要求組織生產,對生產行為負責,并接受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的監督。
受托生產企業應當向原生產許可或者生產備案部門報告增加生產的產品品種情況,并提供委托方、受托生產產品、受托期限等信息;增加生產產品涉及生產條件變化,可能影響產品安全、有效的,應當在增加生產產品30個工作日前向原生產許可部門報告,原生產許可部門應當及時開展現場核查。屬于許可事項變化的,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相關許可變更。
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應當負責產品上市放行,建立產品上市放行規程,明確放行標準、條件,并對醫療器械生產過程記錄和質量檢驗結果進行審核,符合標準和條件的,經授權的放行人員簽字后方可上市。委托生產的,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還應當對受托生產企業的生產放行文件進行審核。受托生產企業應當建立生產放行規程,明確生產放行的標準、條件,確認符合標準、條件的,方可出廠。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強制性標準以及經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技術要求的,不得放行出廠和上市。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不得委托受托生產企業進行上市放行。
Q12醫療器械的放行包括哪些形式?
醫療器械的放行包括生產放行和上市放行。
Q13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應該如何落實報告制度?
為進一步落實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主體責任,《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建立醫療器械報告制度,并規定相應法律責任。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執行醫療器械報告制度。
一是落實自查報告制度。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應當每年對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進行自查,按照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年度自查報告編寫指南要求編寫自查報告,并于次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自查報告。進口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由其代理人向代理人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自查報告。
二是落實生產產品品種報告制度。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應當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所生產的產品品種情況。增加生產產品品種的,應當向原生產許可或者生產備案部門報告,涉及委托生產的,還應當提供委托方、受托生產產品、受托期限等信息。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增加生產產品涉及生產條件變化,可能影響產品安全、有效的,應當在增加生產產品30個工作日前向原生產許可部門報告,原生產許可部門應當及時開展現場核查。屬于許可事項變化的,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相關許可變更。
三是落實生產條件變化報告制度。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的生產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醫療器械質量管理體系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可能影響醫療器械安全、有效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產活動,并向原生產許可或者生產備案部門報告。受托生產企業應當及時將變化情況告知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
四是落實重新生產報告制度。醫療器械生產企業連續停產一年以上且無同類產品在產的,重新生產時,應當進行必要的驗證和確認,并書面報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能影響質量安全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需要組織核查。
Q14醫療器械注冊申請人建立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的具體要求都有哪些?
申請人應當建立與申報注冊產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包括質量手冊、程序文件、技術文件和數據記錄等。技術文件應當包括產品技術要求及相關標準、生產工藝規程、作業指導書、檢驗和試驗操作規程等相關文件。數據、記錄應當確保產品設計開發、物料采購、生產、質量控制、產品放行等活動的可追溯。
Q15生物安全柜在使用中需要注意什么?
生物安全柜安裝完成,位置移動后需進行安裝檢驗。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維護檢驗,當生物安全柜更換過濾器和內部部件維修后,也要進行維護檢驗。具體檢驗要求和檢驗項目見《生物安全柜》(YY0569)。
Q16無菌和植入性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是否可以對產品進行參數放行?
對于自行具備產品滅菌能力的無菌、植入性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其出廠檢驗項目規定對產品進行無菌檢驗,可按照規定執行;如規定檢測生物指示劑(菌片),在對滅菌過程進行科學驗證基礎上,可采取檢測菌片方式進行產品放行。
Q17非無菌狀態提供的醫療器械需要在潔凈環境下組織生產嗎?
非無菌狀態提供的植入性醫療器械,其末道清洗和包裝工序的生產環境應當參照《無菌醫療器具生產管理規范》(YY0033-2000)標準或自行驗證并確定生產環境,有效控制初始污染菌。
Q18醫療器械注冊申請人全項目委托有資質的醫療器械檢驗機構,是否適用《北京市醫療器械注冊自檢質量管理體系現場檢查指導原則(試行)》的要求?
不適用。
Q19醫療器械注冊核查過程中,是否要求注冊申請人安排動態生產?
在現場檢查時,注冊申請人相關人員應當熟悉并能夠完成產品的相關操作,相關設備應當能夠正常運行,以證明注冊申請人具備申報產品的生產能力。對于申報無菌、植入性醫療器械產品注冊時開展的注冊核查,應當開展動態生產。
Q20醫療器械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現場檢查的結果都有哪些?如需整改的,整改期限是多久?
醫療器械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中,檢查組對現場檢查提出的建議結論分為“通過檢查”、“整改后復查”、“未通過檢查”三種情況。建議結論為“通過檢查”或“未通過檢查”的,市器械審查中心自現場檢查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對檢查組提交的檢查資料進行審核,提出審查結論。建議結論為“整改后復查”的,注冊申請人在現場檢查結束后1個月內,一次性向市器械審查中心提交整改報告和復查申請,市器械審查中心自收到檢查組報送建議結論和檢查資料,以及注冊申請人提交的整改報告和復查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提出審查結論。審查結論仍為“整改后復查”的,市器械審查中心應當自作出審查結論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需要整改的內容告知注冊申請人。注冊申請人自收到整改意見之日起 5 個月內一次性向市器械審查中心提交整改報告和復查申請。市器械審查中心在收到整改報告和復查申請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查。能夠通過資料進行核實的,可免于現場復查。整改后通過核查的,審查結論為“整改后通過核查”。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復查申請和整改報告的,或整改復查后仍達不到“通過核查”要求的,審查結論為“整改后未通過核查”。注冊申請人拒絕接受體系核查的,審查結論為“未通過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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