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國家藥監局器審中心發布《液體敷料產品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全文如下:
血液融化設備注冊審查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旨在指導注冊申請人對血液融化設備注冊申報資料的準備及撰寫,同時也為技術審評部門提供參考。
本指導原則是對血液融化設備的一般要求,注冊申請人應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確定其中內容是否適用。若不適用,需具體闡述理由及相應的科學依據,并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對注冊申報資料的內容進行充實和細化。
本指導原則是供注冊申請人和技術審評人員使用的指導性文件,但不包括審評審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項,亦不作為法規強制執行,應在遵循相關法規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導原則。如果有能夠滿足相關法規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
本指導原則是在現行法規和標準體系以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制定,隨著法規和標準的不斷完善,以及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相關內容也將適時進行調整。
一、適用范圍
本指導原則適用于對臨床血液成分進行解凍的設備。根據《醫療器械分類目錄》,產品管理類別為二類,分類編碼為10-01-06。本指導原則僅適用于恒溫水浴解凍設備,微波爐法、射頻法、干熱空氣法等原理的解凍設備不適用。
二、注冊審查要點
(一)監管信息
1.產品名稱
應為通用名稱,并符合《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則》要求。采用《醫療器械分類目錄》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上的通用名稱,如血液融化設備、血漿融化箱。
2.注冊單元劃分
應按照《醫療器械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醫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指導原則》要求,著重考慮產品的技術原理、結構組成、性能指標、適用范圍等因素進行綜合判定。
(二)綜述資料
1. 結構組成
該產品通常由加熱水箱、解凍水箱、循環管路、控制箱等組成。根據解凍水箱中解凍槽(解凍夾、解凍籃)的不同可以分為水浴式和隔水式。水浴式結構解凍過程中解凍血袋與熱水直接接觸,隔水式結構解凍過程中解凍血袋與熱水進行隔離,兩者不直接接觸。
不同生產企業的產品,在結構上存在一定差異,可以與本部分描述不完全一致,組成部分的名稱也不限于文中描述。
圖1: 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水浴式解凍槽示意圖 圖3:隔水式解凍槽示意圖
2. 組成單元結構/功能描述:
申請人應根據產品實際,描述產品主要功能、各組成部件的功能以及區別于同類產品的特征。
(1)加熱水箱:實現將水加熱到設定溫度。應明確水箱的形式、材料、主要組成。明確加熱方式,如加熱膜、加熱棒。
(2)解凍水箱:實現解凍水溫與冰凍血袋的熱交換。解凍水箱中有可移動的解凍槽,應說明解凍槽類型,如水浴式、隔水式;說明解凍槽的材料,解凍血袋的放置方式。有的產品僅有一個水箱,加熱和解凍共用。
(3)循環管路:實現加熱水箱與解凍水箱之間水的循環流動。應說明循環泵的性能,水的循環路徑。
(4)控制部分:可實現對解凍過程參數的控制、顯示、記錄、傳輸、異常提示等,如溫度、時間、液位。應明確具體的控制部件、控制方式、控制參數。
4.產品的適用范圍/預期用途、禁忌癥
(1)適用范圍:
通常描述為:用于臨床或血站對血液成分進行解凍。應明確解凍的血液成分,如冷凍血漿、冷凍紅細胞、冷凍冷沉淀等。
該產品不能用于冷沉淀凝血因子的制備,僅用于冷凍冷沉淀凝血因子使用前的解凍。
5. 產品的不良事件歷史記錄
申請人在風險分析時應關注同品種醫療器械產品的不良事件歷史記錄。
(三)非臨床資料
1.產品的主要風險
申請人(參照YY/T 0316《醫療器械 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中的規定,并結合產品本身的特點對產品風險進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如產品的高溫、高濕特性。風險管理活動要貫穿產品設計、生產、上市后使用及產品處理的整個生命周期。風險管理報告可包含風險分析、風險評價、風險控制、風險監測,應符合YY/T 0316的有關要求,審查要點包括:
(1)是否正確識別醫療器械預期用途和與安全有關特征(依據YY/T 0316 附錄C);
(2)是否系統識別正常和故障兩種條件下的可預見危險(源)(依據YY/T 0316附錄E,基于已識別的安全有關特征);
(3)是否利用風險管理計劃中規定的可接受性準則,對風險進行評價并進行風險控制,也包括綜合剩余風險的可接受性評價(依據YY/T 0316 附錄D)。
以下表1給出了產品常見的風險要素及示例。由于不同產品的工作原理、結構組成、性能指標存在差異,所以這些風險要素并不是全部,申請人還應根據產品特點確定其他風險并進行有效控制。
表1 產品常見的風險要素及示例
危險(源)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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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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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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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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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磁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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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受到電磁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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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運行異常或不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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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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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人員接觸到帶電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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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者受到電擊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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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銹腐蝕等原因造成加熱管表面破損,輸出漏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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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者受到電擊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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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介質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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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系統與加熱系統之間的電氣隔離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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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者受到電擊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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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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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溫度超出限定值,時間不到設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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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血液成分的融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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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觸高溫器件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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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燙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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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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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外殼粗糙、有毛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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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劃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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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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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消音系統或運動部件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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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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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學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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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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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箱消毒不徹底,溫水中細菌滋生,污染血漿袋表面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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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者接觸導致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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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袋微滲漏或血袋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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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袋交叉污染,甚至無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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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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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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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或消毒殘留物超標,刺激皮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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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人體產生潛在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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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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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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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凍血袋融化時,與水接觸,因潮濕、擦拭等造成標識模糊或脫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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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相關信息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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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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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書未對故障排查作詳細說明;說明書未對合理可預見的誤用進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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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預期使用;設備不能正常工作;損壞設備;使用者受到電氣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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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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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錯誤
未按照說明書中要求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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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注冊申請人規定的使用環境條件外使用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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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工作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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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凍水箱未按要求及時清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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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生細菌,污染血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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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用純化水或未定期更換解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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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熱部件容易被水垢腐蝕;水泵易堵塞;水被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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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袋破裂后未及時清洗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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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路被腐蝕或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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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產品技術要求的主要性能指標
產品技術要求應按照《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編寫指導原則》的規定編制。解凍溫度主要參考《血站技術操作規程(2019版)》和《臨床輸血技術規范》制定。如《血站技術操作規程(2019版)》要求,冰凍紅細胞存儲溫度:≤-120℃(20%甘油),≤-65℃(40%甘油);解凍為:37~40℃恒溫水浴融化。《臨床輸血技術規范》要求,冰凍血漿存儲溫度:≤-20℃;解凍為:37℃水浴融化。冷沉淀存儲溫度:≤-20℃;解凍方式參考冰凍血漿。
2.1.產品型號規格及其劃分說明
產品可按結構組成、技術參數、預期用途等劃分為不同型號和規格。
若有產品有多個型號,應提供型號間的主要差異對比表。
若含有軟件,應按照《醫療器械軟件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的要求,明確相應信息,如軟件的名稱、型號規格、發布版本、版本命名規則等。
2.2 解凍性能:
2.2.1 最大解凍容量:在申請人聲稱的擺放方式下,最大的血袋數量。
2.2.2 升溫時間:預熱完成后,加入最大數量冰凍血袋后,溫度重新上升到設定解凍溫度的時間,升溫時間應符合申請人的規定。
2.2.3 解凍溫度:
冷凍血漿:37℃;
冰凍冷沉淀:37℃;
冰凍紅細胞:37~40℃。
溫度的均勻性、波動范圍應符合申請人的規定。
2.3 水位監控功能:
應有水位監測裝置,當水位低于申請人要求時,應停止加熱并發出異常提示。
2.4 顯示功能
水位、溫度等顯示范圍及誤差。
2.5 溫度保護功能:
應提供至少一個獨立的超溫保護裝置,該裝置應在不超過最高設定溫度+2℃動作,停止加熱,并提供連續的聽覺和視覺提示。
2.6 隔水功能(隔水式適用)
解凍過程中,解凍槽的隔水部件不應漏水。
2.7 擺動功能(若適用)
擺動幅度、擺動頻率應符合申請人的規定。
2.8 清洗消毒功能。
若產品具有清洗或消毒功能,應明確清洗流程,消毒方式、消毒參數。
2.9 噪聲
產品工作噪聲應≤65dB(A)。
2.10 軟件
明確軟件的功能、訪問控制等要求,且應與說明書中的功能描述一致。
2.11網絡安全
數據接口和用戶訪問控制要求。
明確軟件的功能、訪問控制等要求,且應與說明書中的功能描述一致。
2.12 安全性能
電氣安全應符合GB 4793.1、GB 4793.6的要求。
電磁兼容應符合GB/T18268.1 的要求。
2.13 其他
產品具有的其他特定功能,應制定相應的指標。如二維碼掃描功能等。
3.產品檢驗報告
申請人應當按照產品技術要求進行檢驗,并提交檢驗報告。應說明檢驗用型號規格的典型性。
典型性原則應是同一注冊單元內能夠代表本單元內其他產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產品。應考慮功能最齊全、結構最復雜、風險最高的產品。如果檢測一個型號不能覆蓋其他型號的全部性能功能,則可對其他型號不能覆蓋的部分進行差異檢測。技術審評重點關注檢測內容是否與產品技術要求一致。
4. 產品的研究要求
4.1. 產品性能研究
不同冷凍血液成分的解凍溫度,可參照《血站技術操作規程》、《臨床輸血技術規范》的要求,并結合產品自身特點進行制定,并提供相關制定依據。
冰凍血漿在解凍過程中如何保護凝血因子活性(特別是不穩定凝血因子,如V因子和VIII因子),并防止纖維蛋白原激活成纖維蛋白是解凍設備最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解凍水溫和解凍時間與血漿的上述性能密切相關。纖維蛋白可形成游離血栓,對患者造成傷害。解凍水溫過低,血袋受熱不均勻,解凍時間過長等因素,都可能會造成纖維蛋白原激活轉化為纖維蛋白。凝血因子活性是血漿的重要有效成分。解凍水溫過高,解凍時間過長等因素,容易使血漿中的凝血因子活性減弱或喪失。因此對水溫的控制、監測至關重要。企業應根據產品聲稱的解凍容量、解凍終點,確定產品的解凍溫度、解凍時間,說明解凍終點的依據。若產品為采用一個水箱完成加熱和解凍,熱水不能有效循環,要重點考慮放入最大負載時,水溫的波動情況,冷凍血袋的受熱均勻性,漏電流度防護,交叉污染等問題。若采用加熱水箱和解凍水箱獨立結構,應說明熱水的流動方式,兩個水箱之間熱交換的影響因素。若解凍槽為隔水式,應說明結構形式、實現過程,隔水材料對熱傳遞影響,是否會延長解凍時間。說明對解凍用水的要求,水的更換周期。若具有擺動功能,應說明擺動振幅、擺動頻率及制定依據。
4.2.清洗消毒工藝研究
該產品為體外使用設備,為非無菌產品;使用者需要按照說明書的要求對設備定期進行清潔消毒。應當明確推薦的消毒工藝(方法和參數)以及所推薦消毒方法確定的依據。要考慮血袋破損、解凍水污染等條件下,水箱、管路的消毒要求。
4.3.穩定性研究
4.3.1使用有效期
可參考《有源醫療器械使用期限技術審查指導原則》要求,提交產品使用期限的研究資料,應充分考慮產品高溫、高濕的工作特性。
4.3.2使用穩定性
應提交產品的包裝及包裝完整性提供研究資料,應參照GB/T14710提交產品環境試驗的研究資料。注冊申請人應結合聲稱的儲運條件開展包裝和環境試驗研究,并論述研究設置的合理性。應在申請人所聲稱的儲運條件下進行性能測試,證明運輸和環境測試后產品能夠保持其完整性和功能性。
4.4.軟件及網絡安全研究
應按照《醫療器械軟件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提交軟件研究資料。應按照《醫療器械網絡安全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提交網絡安全研究資料。
若產品除含嵌入式軟件外,還包含控制型軟件,申請人應根據產品的實際情況,提供完整的軟件驗證資料。
4.5其他
根據產品的具體特性,需提供的其他研究資料,如產品具有的清洗消毒功能等。
5.其他資料
血液融化設備、冰凍血漿解凍箱屬于列入《免于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中的產品,申請人應按照《列入免于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產品對比說明技術指導原則》,從基本原理、結構組成、性能要求、適用部位、預期用途等方面,證明產品的安全有效性。申報產品與《目錄》中已獲準境內注冊醫療器械應具有相同或類似的適用部位。若經對比,存在其他差異的,還應提交差異部分對安全有效性影響的分析研究資料。
表2 血液融化設備、冰凍血漿解凍箱免于臨床評價描述
10-01-06血液融化設備通常由加熱水箱、解凍槽、循環管路、進水管、排水管、控制箱組成,臨床用于血漿或血液的加熱、解凍。Ⅱ
10-01-06冰凍血漿解凍箱冰凍血漿解凍箱由加熱水箱、解凍槽、循環管路、進水管、排水管、電器控制箱等組成,可具有報警等功能,可按結構組成、最大化漿量、解凍時間等技術參數、附加功能等不同分為若干型號,用于對臨床血漿進行加熱、解凍。Ⅱ
(四)臨床評價資料
對于符合《免于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下分類編碼為10-01-06的血液融化設備或冰凍血漿解凍箱,免于進行臨床評價,無需提供臨床評價資料。因此一般不涉及臨床評價資料。對于《目錄》以外的產品,應按照《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臨床評價資料。
(五)產品說明書和標簽要求
產品說明書和標簽應符合《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和相關產品標準的要求。同時還應關注以下內容:
1. 最大解凍容量、解凍溫度范圍、最長解凍時間;
2. 解凍水箱等容器管路的清洗方法;
3. 若含有過濾裝置,應明確維護要求及更換周期;
4. 應有安全性方面的提示,如高溫燙傷等;
5. 軟件發布版本、軟件功能、網絡安全(若適用);
6. 常見故障及排除方法,若有故障代碼,應說明對應的故障類型。
7. 水質要求,更換頻率,污染度的要求。
三、參考文獻
[1]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Z].
[2]醫療器械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Z].
[3]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Z].
[4]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則[Z].
[5]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及說明[Z].
[6]醫療器械分類目錄[Z].
[7]醫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指導原則[Z].
[8]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Z].
[9]關于發布免于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的通告[Z].
[10]列入免于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產品對比說明技術指導原則[Z].
[11]產品技術要求編寫指導原則[Z].
[12]國家藥監局器審中心關于發布醫療器械軟件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2年修訂版)的通告[Z].
[13]國家藥監局器審中心關于發布醫療器械網絡安全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2年修訂版)的通告[Z].
[14]GB 9706.1 ,醫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S].
[15]GB/T 14710,醫用電器環境要求及試驗方法[S].
[16]血站技術操作規程(2019版)[Z].
[17]臨床輸血技術規范[Z].
[18] T/CSBME 023- 2020,血漿解凍箱[S].
[19] GB 18469-2012,全血及成分血質量要求[S].
[20] 輸血與輸血技術. 高峰,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
四、編寫單位
山東省食品藥品審評查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