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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16-09-20 10:03
我國現有的食品接觸材料標準體系大致包含四大類:第一類為食品接觸材料框架法規;第二類為食品接觸材料衛生標準;第三類為產品質量規格和性能指標標準;第四類為分析和檢測方法標準。
(1)第一類框架法規即《食品安全法》,它對食品包裝進行了明確規定:食品包裝材料應當無毒、清潔,禁止生產經營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2)第二類為食品接觸材料衛生標準。為了進一步實施《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規,有關部門在相關法規的基礎上,根據食品接觸材料的特點建立了一系列食品接觸材料衛生標準。我國主要有衛生標準41項,按材料不同主要分為8類:塑料、金屬、食品容器內壁涂料、橡膠、紙制品、陶瓷、復合包裝及其他類。其中強制性國家標準GB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中規定了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添加劑的使用原則、允許使用的添加劑品種、使用范圍、最大使用量、最大殘留量或特定遷移量。標準中列出了作為添加劑物質的原料列表,包含了用于食品容器、包裝材料、食品機械,以及生產塑料、橡膠、顏料、紙張、油墨等工具的輔助物質。同時對生產所用的添加劑,如增塑劑、穩定劑、抗氧化劑、溶劑、著色劑等列表說明,限制了這些物質的使用范圍,以及最大允許量。針對不同種類材料還制定了一系列衛生標準,如GB9691-1988《食品包裝用聚乙烯樹脂衛生標準》、GB9690-2009《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三聚氰胺-甲醛成型品衛生標準》、GB9683-1988《復合食品包裝袋衛生標準》等。
(3)第三類產品標準主要是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產品質量規格和性能標準,主要對紙類、塑料、金屬、玻璃等包裝材料和容器的物理性能、機械性能、衛生性,以及標簽等指標的規范性要求。GB19778-2005《包裝玻璃容器鉛、鎘、砷、銻溶出允許限量》、GB8058-2003《陶瓷烹調器鉛鎘溶出量允許極限和檢測方法》、GB12650-2003《與食品接觸的陶瓷制品鉛鎘溶出量允許極限》3項產品質量標準規定了塑料制品、橡膠制品、陶瓷制品等日常使用品的耐熱性、機械強度、阻隔性等質量指標。
(4)第四類為分析和檢測方法標準,用于分析和檢測食品接觸材料的安全性。為配合食品接觸材料國家標準的實施,我國制定了多項食品容器、包裝材料檢驗方法的標準,為食品接觸材料的檢驗提供了必要的技術支持。分析與檢測方法標準主要包括兩大類,其中一類用于對食品接觸材料中的通用指標包括蒸發殘渣、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遷移量和脫色試驗進行檢測,如SN/ T2549-2010《食品接觸材料檢驗規程 輔助材料類》;另一類用于對食品接觸材料中的特異性指標進行檢測,如GB/T5009.119-2003《復合食品包裝袋中二氨基甲苯的測定》。
來源:中國標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