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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17-09-05 21:27
8月16日,國家質檢總局通報2017年第2批集成電路(IC)卡讀寫機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等8個省、直轄市30家企業生產的30批次集成電路(IC)卡讀寫機產品,有4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
本次抽查依據GB/T 18239-2000《集成電路(IC)卡讀寫機通用規范》、GB 4943.1-2011《信息技術設備 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9254-2008《信息技術設備的無線電騷擾限值和測量方法》、GB/T 17618-2015《信息技術設備抗擾度限值和測量方法》、GB/T 17626.2-2006《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靜電放電抗擾度試驗》、GB/T 17626.4-2008《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試驗》、GB/T 17626.5-2008《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浪涌(沖擊)抗擾度試驗》等標準的要求,對集成電路(IC)卡讀寫機產品的相互確認時間、鍵盤、通信、脫機工作能力、接觸電流和保護導體電流、抗電強度、電氣絕緣、發熱要求、導體的端接、直插式設備、電源端子和電信端口的傳導騷擾、輻射騷擾場強、靜電放電抗擾度、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浪涌(沖擊)抗擾度等1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4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抗電強度、電氣絕緣、輻射騷擾場強項目。
來源:質檢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