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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17-08-21 14:11
目前, 世界各國汽車保有量迅猛增加, 汽車工業正在蓬勃發展, 但隨之而來的能源和污染等問題卻日益嚴重。汽車尾氣主要是由于汽車發動機在不同條件下燃燒石油燃料產生了不同成分的有害物質所致。
一、汽車尾氣的危害
汽車發動機的主要燃料是汽油和柴油, 在燃燒 過程中, 由于燃燒條件和影響因素不同, 其燃燒的 完全程度也不一樣。因此在汽車排出的廢氣中, 含 =有多種污染物, 主要包括CO、HC、NOx、SO2、碳 煙、顆粒性物質等。 汽車排放的污染物對人體健康影響的程度, 與 污染物的危害程度、排出量的多少、人體的吸收量 以及人體本身的健康狀況等因素有關。從危害程度 分析, HC、NOx、CO比較嚴重, 它們能致癌和引起中毒。為此, 世界各國極為重視這一公害, 一般都對汽車排放的CO、HC、NOx和柴油機排出的炭煙進行嚴格的監督 和管理, 分別制定了相應的汽車排放標準和法規。
二、排放污染物的檢測標準
我國于1982年頒布了大氣質量標準, 從1983年開始陸續制定并頒布了汽車排放限值標準; 從1984 年起實施了汽油車怠速排放、柴油車自由加速煙 度、汽車柴油機全負荷煙度等6項排放限值和測量 方法標準; 1989年頒布了輕型車排放限值和測量方 法標準; 1990年實施了汽車曲軸箱排放限值標準; 1993年對過去發布的部分標準進行了修訂, 并重 新頒布了車用汽油機排放、汽油車蒸發排放和摩托車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標準; 1999年我國開始了 新一輪的排放標準修訂工作, 并頒布了對新型車輛 的形式認證和產品一致性試驗排放限值的國家標準; 2000年12月頒布了《在用汽車排氣污染物限值 及測試方法》( GB 18285- 2000) ; 2001年4月16日,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 合發布《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Ⅰ) 》( GB 18352.1- 2001) 、《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 測量方法( Ⅱ) 》( GB 18352.2- 2001) 和《車用壓燃式 發 動 機 排 氣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測 量 方 法 》( GB 17691- 2001) 最新的國家標準, 并取代了原有的11 項重疊的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和測量方法。
排放標準可分為形式認證試驗標準、產品一致 性試驗標準和在用車檢測標準, 其中, 形式認證試 驗標準適用于對新設計車型的認證試驗; 產品一致性試驗標準適用于從成批生產的車輛中任意抽取一輛或若干輛進行的抽樣試驗; 在用車檢測標準適用 于對在用車的年檢及抽樣檢測。
一般而言, 形式認證試驗標準嚴于產品一致性試驗標準, 但這兩種排放標準今后有合二為一的趨 勢; 而在用車的排放檢測標準通常與該車型生產時所達到的新車排放標準相對應。
在用車污染排放控制是汽車污染排放控制的重要環節, 因此對在用車的排放檢測尤為重要。從2 001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國家新標準 《在用汽車 排氣污染物限值及測試方法》( GB 18285- 2000) , 是一種強制性標準, 它適用于裝配點燃式四沖程發 動 機 及 壓 燃 式 發 動 機 、 最 大 總 質 量 大 于 或 等 于400kg、最大設計車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在用汽 車。
三、具體的在用車排放新標準如下:
裝配點燃式發動機的車輛排氣污染物限值:
裝配壓燃式發動機的車輛排氣污染物限值
裝配壓燃式發動機的車輛排氣污染物是指排氣管排出的可見污染物。具體限值如下:
來源:Any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