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版《中國藥典》0982-粒度和粒度分布測定法
Q:0982-第二法(篩分法)-6.篩分方法-(2)機械篩分法:“重新取樣,重復試驗,采用上述各次篩分時間的總和作為單次篩分時間,確認該篩分時間是否符合測定終點的要求。對某種特定樣品,如果該終點通過驗證,測得的粒度分布在正常的變化范圍內,在后續的測定中可以使用單一固定的篩分時間。”
請問:1、重新取樣試驗采用上述各次篩分時間的總和作為單次篩分時間(假如為15分鐘),15分鐘后是否還需要再振動5分鐘,以確認是否達到測定終點?
2、測定終點差異可接受范圍是多少?
3、以單次篩分結果還是確認結果作為報告結果?
A:1、重新取樣試驗,采用上述各次篩分時間總和作為單次篩分時間篩分后,需要繼續篩分5分鐘,以確定前后兩次篩分結果之間的差異是否滿足篩分終點的要求。
2、測定終點差異的接受范圍詳見“測定終點”部分的具體要求。
3、根據通則0982中的要求,“對某種特定樣品,如果該終點通過驗證,測得的粒度分布在正常的變化范圍內,在后續的測定中可以使用單一固定的篩分時間。”,如測定終點已經通過驗證,則只需執行單一固定篩分時間即可,以單一固定篩分時間時的結果為報告結果;如方法未經過驗證,則需要以最后一次達到篩分終點的結果作為報告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