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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25-06-09 08:16
問題:有個項目原料藥和制劑NDA已獲批,因第一家原料藥的產能不足,找了第二家原料藥生產基地。現在第二家原料藥準備申報,質量研究和方法驗證的資料用的原來NDA那套(我們公司自己做的),第二供應商僅做了方法轉移,工藝轉移,工藝驗證這些,這種申報方法可以嗎?
針對分析方法,建議全套驗證,然后用于QC分析和放行。
對于第二供應商,方法可以不進行開發,但應通過原申請人了解和熟悉方法開發過程中遇到過的技術難點,然后通過方法的全驗證建立QC人員對物料和方法的知識認知,并生成注冊申報文件。
原料藥在國內屬于備案制,需要有本地化的研究數據和原場地的研究文件支持技術轉移成功,從而支持生成完整的申報文件。
IND相關問題
問題1:做方法學驗證,準確度試驗中,評價9個數據的回收率,置信區間怎么評估?
答:可以使用95%的置信區間進行評估。
問題2:異構體分析方法一定要做強制破壞實驗嗎?
答:異構體不做破壞實驗。
問題3:API的合成過程中,API有3步驟精制,粗品2需要加入粗品2的晶種(乙醇精制,為晶型II),粗品3和API需要加入API晶種進行精制(甲醇精制,為晶型I,優勢晶型),每個精制步驟都是溶解澄清后精制的,類似于這種工藝:
請問:1、粗品2晶種是否換為API晶種?2、是否會被要求API開展雜晶研究?3、粗品2在正常生產工藝中不作為中間體管理是否可以?
答:粗品2晶種換成晶型1可以,前提是有關物質不影響,粗品2可以過程控制有關物質,不用管晶型,畢竟不是目標產物,還需要溶解結晶的,API肯定得研究晶型含量。
問題4:IND申報,甲乙雙方簽訂共同開發合同和質量協議,乙為API生產商,并且乙作為本次IND申請人,制劑在甲生產的,這中間有什么法規指導么?乙是否要委托甲生產制劑,需要辦理什么手續?
答:與制劑生產商簽訂合同可以申報。
問題5:請問IND階段未定入標準的方法和檢測項,實際做了,是不是可以不放入注冊資料?
答:可以不放,準備好資料進行回答官方的問詢。
問題6:報IND,對于晶型研究這塊,如果我們有兩種晶型,我們是必須要在報IND之前就要對兩種晶型進行定量研究嗎?
答:IND階段不需要細致的研究,NDA前參考《化學仿制藥晶形研究技術指導原則》來評估研究。
問題7:近期有沒有報注冊標準補充申請的,在藥典升級不影響該項目的情況下,是否主動將2020版藥典改成2025版了?
答:可以在補充申請批準后遞交相應的評估,年報升版相應的版本。
問題8:項目目前處于一期臨床階段,還沒有寄臨床樣品, 之前生產臨床樣品后,分別放在2~8攝氏度和零下20攝氏度(當時也怕2-8不穩定),申報的儲藏溫度為2~8攝氏度,放置9個月后現在2~8攝氏度的樣品有個指標降到快接近臨界值了,零下20攝氏度的合格,可以用來做臨床嗎,如果可以的話需要做哪些補充試驗?
答:需要轉至使用零下20度的樣品進行臨床研究。監管方針對臨床研究首要考慮是安全性。
問題9:報化藥2.1,一定要進行pre-ind么、如果沒有進行任何溝通交流,模塊一1.6咋處理?目錄直接寫不適用?
答:不是必需。寫個風險自擔的說明。
問題10:我們有一個產品,臨床2期想要換膠囊殼(同一廠家,換大一號),是屬于中等變更還是微小變更?
答:評估一下對安全性的影響,膠囊殼尺寸大小一般不影響安全性,一般變更即可。
問題11:目前申報路線由三個手性中心的化合物做起始物料,到兩個手性中心的API,這樣操作可行么?
答:如果起始物料的來源是天然化合物還好,如L-薄荷醇,不是的話,那就比較麻煩了,起始物料都有7個異構體,要研究分析去向。可能起始物料選擇不合理。
NDA相關問題
問題12:有個項目原料藥和制劑NDA已獲批,因第一家原料藥的產能不足,找了第二家原料藥生產基地。現在第二家原料藥準備申報,質量研究和方法驗證的資料用的原來NDA那套(我們公司自己做的),第二供應商僅做了方法轉移,工藝轉移,工藝驗證這些,這種申報方法可以嗎?
答:不可行的。原料藥在國內屬于備案,需要有原場地的全套研究數據,然后進行申報。比如需要全套的方法驗證。
問題13:中等變更需要備案后實施,重大變更需要獲批后實施,“實施”應該怎么理解?是指必須在備案完成后或者批準后,才能使用這個變更去生產還是說可以先生產,保證產品生產日期在完成備案或批準之后?
答:中等變更備案會有公示,備案不需要行政審批,公示即代表可以實施;重變更需要進行審批和批準,批準后可以實施。
問題14:原料藥所用溶劑中可能有苯的殘留,這種情況下,在羅列原料藥可能雜質的時候,苯是一般列為基因毒性雜質嗎,而不是殘留溶劑?
答:歸位殘留溶劑一類溶劑,限度案基因毒性雜質控制。
問題15:制劑批件拿下來以后,是需進行哪些工作?比如一致性評價小藍標是怎么領取操作的
答:省局備案。
問題16:原料藥延長效期,廠家已備案成功(效期從1年延長到了2年),能適用于之前相同工藝生產的批次嗎?我們現在購買了一批原料藥,之前購買的時候,效期為1年,現在廠家已經將效期延長至2年,我們原來買的那批原料料藥(效期延長之前購買的),效期也能調整為2年嗎?
答:不能。效期延長備案之前生產的藥品效期僅能使用之前的批準效期。新備案成功的效期對于備案后生產的原料藥可用。
問題17:在批準通知書中的補充申請要求:是在NMPA業務應用系統中提交還是CDE的申請人之窗中提交呢?
答:CDE申請人之窗發起,補充申請報CDE,受理后國產繳費9.96萬元/進口繳費28.36萬元,進入技術審評。如果涉及質量標準的變更,還會收到注冊檢驗通知。
問題18:一個品種是原料藥,二部沒有收載,四部收載的,硫酸鹽限度,20版限度是0.05,25版的限度放寬至0.1,批準的注冊標準是向20版的限度靠齊的,那現在注冊標準可以通過中等變更備案將限度向25版一樣放寬嗎?
答:不行,二部是二部,四部是四部。并且現在CDE都要求質量標準寫清楚是二部還是四部
問題19:原料藥發補,放寬粗品中一個已知雜質的限度,屬于重大變更嗎?這個雜質在成品中也是按特定雜質進行控制,由3%放寬至5%。
答:雖然按照已上市化學藥品變更指南,這屬于重大變更。但是如果有雜質加標清除研究支持限度制定依據,也是有機會的。但如果審評期間發生重大變更,會要求撤回申請重新申報。
問題20:改良新藥,CDE讓補充制劑與國內外藥典標準對比,國內外藥典都沒有收載這個制劑怎么辦?
答:沒收載就說明情況,API如果收載建議對比一下有關物質方法。
來源:文亮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