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定藥物中的有關物質,主要有外標法、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對照法、不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對照法和面積歸一化法等。盡管采用雜質對照品外標的方法越來越普遍,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對照是我們的倡導,但目前使用最多的還是不叫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對照法和面積歸一化法。
面積歸一化法具有與稱樣量及進樣量基本不相關的特點,因此重復性良好。需要強調的是面積歸一化法是假設所有成分均出峰、所有雜質均與主峰分分離并且所有雜質均與主成分響應因子相同的前提下,其結果可完全真實地表明為該物質的純度,可畢竟只是假設,實際情況可能并非如此。另外當雜質是微量的時候,需增加方法的靈敏度,就要增加進樣量,此時主成分可能超出儀器檢測范圍,或雖然在儀器檢測范圍內,為防止此種情況的出現,才引入“不叫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對照法”,理論上講不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對照法只是改善了可能存在的不在同一線性范圍的問題,面積歸一化法其他的假設和局限完全相同。
事實上我們關注的藥物中的雜質一般為百分之幾到千分之幾,與主成分相差幾十至幾百倍,隨著現代液相色譜儀性能的提高,儀器的線性范圍一般達3個數量級以上,實際檢測時,多數情況下不會超出線性范圍,所以歸一化法和不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對照法所得結果往往是基本一致的。所前所述,如果不一致,往往是歸一化法不在線性范圍引起的。因此常常是雜質的高估(為高濃度主峰面積的負誤差引起)。由于不叫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對照法存在稀釋步驟、進樣針和進樣閥殘留、進樣誤差等影響因素,特別是進樣針和進樣閥殘留,往往使得雜質低估(為自身對照峰面積的正誤差引起的),如果出現相反情況,應懷疑試驗中可能有失誤的地方,這種驗證往往是有價值的,也是很方便的,因為并未增加實際工作量,只是在主成分自身對照法完成的同時充分利用了歸一化法的信息,從而更好保障結構的可靠性。
目前,有一種觀點,認為面積歸一化法有弊端,不能用,只有不叫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對照法才行,這種觀點是片面的,如上所述,不叫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對照法的優點在于解決了可能出現的線性問題。另外,設計面積歸一化法時,為防止主成分峰面積太大,進樣量不能太大,進樣量不能太多,雜質峰可能較小,其峰面積測定值的相對誤差就會較大,理論上講可能造成面積歸一化法誤差偏大,而不叫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對照法在不影響分離的前提下進樣量可適當加大,對小峰面積的準確測量有利,除了上述二點,別的就不一定是優點了,相反是弊端了。
有文獻報道,發現面積歸一化法會因保留時間差異引起雜質測定結果的差異,我們認為文中出現的問題很可能是主成分超出了檢測器的響應范圍,從而引起主峰的峰面積不真實,當調整流動相后主峰出峰往后,峰變寬,峰高降低,主峰面積增加了,故而歸一化法的雜質測定值相對降低了,而不是“由于出峰加快,該雜質峰面積變小,而主峰由于峰型拉寬,峰面積有所增加”。理論上講,濃度型檢測器的峰面積與出峰快慢無關,只與物質的濃度有關。文中出現的兩法的差異,很可能是主成分太濃了,超出了檢測器的響應。因此在有關物質檢查的方法建立時,進樣量應注意優化,不是為充分檢出雜質,越弄越好,而是應適可而止。
當然,采用已知雜質對照品法檢測雜質含量,可避免上述問題,特別是雜質與主成分響應不一致的時候。另一方面,由于雜質對照品的獲得和供應比較困難,在國家藥品標準中是否引入雜質對照品應衡量并慎重,采用雜質對照品應該是今后努力的方向。下列情況,宜在國家藥品標準中規定采用雜質對照品。
1、規定色譜系統適用性試驗需要。可彌補只規定理論板數的不足,既可以是結構已知的雜質,也可以是與主成分或已知雜質結構相近的指示性物質。
2、該雜質與主成分的相對響應因子差異較大(超出0.9~1.1),時,自身對照法不能準確反映雜質的真實含量。特別是響應因子較小的雜質,因易低估其含量。
3、該雜質的毒性較大,需要專門嚴格控制。
另外,如果該雜質不夠穩定,將來供應會有困難,可采用提供含有該雜質的藥品粗品或純度不高的雜質對照品進行雜質定位,然后在質量標準中采用加校正因子或不叫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對照法為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