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樣環節是保證檢測結果準確性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檢驗結果的可靠性、真實性和有效性。在《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 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 》RB/T 214-2017(4.5.17、4.5.22)兩個條款里對抽樣做了要求,那我們該如何做好抽樣工作呢?
第一:了解抽樣的基本概念
抽樣是抽出物質、材料或產品的一部分作為其整體的代表性樣品進行檢驗檢測的一種規定程序。抽樣的基本原則是其代表性和隨機性。
第二:知道抽樣的分類
抽樣可分為驗收抽樣和調查抽樣:
驗收抽樣:是指對檢查批進行抽樣檢查,以確定該批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并決定對該批是接收還是拒收。
調查抽樣:用于估計總體的某個或多個特性值、或估計這些特性在總體中是如何分布的枚舉研究或分析研究。監督抽樣、生產抽樣屬于調查抽樣。
第三:搞懂抽樣方法
簡單隨機抽樣:從含有N個個體的總體中抽取n個個體,使包含有n個個體的所有可能的組合被抽取的可能性都相等。這種抽樣方法,類似于抽簽,從樣本中任意抽取,直到抽夠預定的樣本數目。
分層隨機抽樣:從各層中按比例隨機抽樣。如果一個批是由質量明顯差異的幾個部分所組成,則可以將其分成若干層,使層內的質量較為均勻,而層間的差異較為明顯。這種抽樣方法類似于,把一批樣分成好、中、差三個群組,然后在這三個群中按比例獨立抽取樣本。
系統隨機抽樣:如果一個批的產品可按一定的順序排列,并可將其分為數量相當的幾個部分,此時,從每個部分按簡單的隨機抽樣方法確定相同位置,各抽取一個單位產品構成一個樣本。其中最常用的是等距離抽樣,比如一共20個樣,按順序排列,抽取5個樣,從1號開始,每隔4個抽一個,1,5,9,13,17。
分段隨機抽樣:如果先將一定數量的單位產品包裝在一起,再將若干個包裝單位(例如若干箱)組成批時,為了便于抽樣,此時可采用分段隨機抽樣的方法。類似于先隨機抽取幾個小部分(大包裝),然后再從所抽取的每個小部分(大包裝)中進一步隨機抽取若干商品(小包裝),最后將抽出的商品合并作為樣品。
第四:明確抽樣流程
首先,根據抽樣任務明確抽樣方案,方案內容主要包括:抽樣方法、樣本數量、判定規則、樣本采集和貯存的規定、留樣貯存場所和時間等內容。隨后確定抽樣人員,準備抽樣所需的工具及裝備。
其次,抽樣人員在抽樣現場,依據有關標準和技術方案以及抽樣方案進行抽樣,認真填寫抽樣記錄,抽樣記錄包括:所用抽樣方法,抽樣日期和時間,樣品的編號、數量和名稱,抽樣人,所用抽樣設備,環境或運輸條件,抽樣位置的圖示,與抽樣方法和計劃的偏離或增減等。
最后,完成抽樣后,核對樣品信息并辦理封簽手續,并要求相關負責人簽字。根據分析方法要求的保存和運輸條件送達機構。
第五:保證抽樣結果信息完整
檢驗檢測機構從事包含抽樣環節的檢驗檢測任務,并出具檢驗檢測報告或證書時,其檢驗檢測報告應包含抽樣時的完整信息,根據ISO/IEC 17025:2017D的7.8.5 報告抽樣——特定要求
如果實驗室負責抽樣活動,除 7.8.2 條款中的要求外,當解釋結果需要時,報告還應包含以下信息:
a) 抽樣日期;
b) 抽取的物品或物質的唯一性標識(適當時,包括制造商的名稱、標示
的 型號或類型以及序列號);
c) 抽樣位置,包括圖示、草圖或照片;
d) 抽樣計劃和抽樣方法;
e) 抽樣過程中影響結果解釋的環境條件的詳細信息;
f) 評定后續檢測或校準測量不確定度所需的信息。。
第六:做好抽樣質量控制
具有抽樣工作所依據的標準或方法,具有完整和適用的抽樣程序和抽樣計劃。抽樣計劃應根據相關標準規范或適當的統計技術來制定;抽樣過程應注意控制的因素;抽樣結果應能確保檢驗檢測結果的有效性。
抽樣人員在上崗工作前應經過崗位培訓和能力確認。對新進、在培人員的培訓和能力確認時,應關注其抽樣的能力。
某些檢驗檢測專業或檢驗檢測項目對于抽樣有較高或特殊要求的,或有關抽樣的方法不夠細化或明確的,應制定作業指導書。
當客戶對文件化的抽樣程序有偏離、增加、刪減要求時,這些要求應與相關抽樣資料一起被詳細記錄,并納入到檢驗檢測報告和有關的文件中,并告知相關人員。
抽樣記錄或數據資料應齊全,這些記錄應包括所用的抽樣程序、抽樣人的識別、環境條件(如果相關)、必要時應有抽樣位置的圖示或其他等效方法,且能保證抽樣活動的可追溯性,并以此判斷抽樣活動的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