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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21-09-24 12:21
2021年03月13日,CDE發布了《皮膚外用化學仿制藥研究技術指導原則(試行)》,對比2018年07月11日發布的《新注冊分類皮膚外用仿制藥的技術評價要求(征求意見稿)》可以發現試行版刪除了征求意見稿中的附件內容,即體外釋放試驗、體外透皮試驗相關內容。只提出“體外透皮試驗建議參考國內外相關指導原則(見參考文獻 13、 15、 21、 22、 23)開展相關研究工作。”
本文對體外透皮試驗相關指導原則中的內容進行整理如下。
一、體外透皮試驗方法IVPT
(EMA指南提出IVPT適用于藥物通過皮膚擴散并可在中受體細胞中定量的情況。)
1. 試驗樣品及次數
*應至少比較一個批次的受試制劑及對照 制劑;
*預試驗中為評估IVPT方法的選擇性,還應平行考察第三種不同于對照制劑的處方(類似EMA陰性制劑);
**如,用規格為目標產品規格50%的處方;
***體外透皮試驗需進行重復設計,對照制劑、受試制劑、陰性制劑最少試驗次數為24次;
***每次重復試驗時,對照制劑、受試制劑、陰性制劑應使用同一供體皮膚進行測試,最好從相鄰位置取樣(同3.2 皮膚種類及要求相關內容);
***皮膚供體數量≥12(如提供合理性論述,也可<12),每個供體至少重復2次。
2. 試驗時間
*試驗時間滿足透皮研究需要,同時最小化對透過曲線有影響的變化,如皮膚完整性、反向擴散、劑量損失或轉移等
3. 試驗條件
(阿昔洛韋個藥指南提出:體外透皮試驗環境控制條件為溫度21℃±2℃,相對濕度50%±20%RH;)
3.1 裝置
*實驗室需要鑒定安裝皮膚的孔口的擴散面積、每個擴散池接收室的體積
3.2 皮膚種類及要求
*①應評估皮膚屏障的完整性,如氚水滲透、經表皮失水(TEWL)、皮膚電阻抗/電導;
*②記錄皮膚厚度,保持研究中皮膚厚度的一致性/在規定范圍內;
*③建議每個皮膚供體至少分別為對照制劑及受試制劑提供4個重復的皮膚切片;
*④每個試驗組每個供體的皮膚切片數量應相同。
**①應在同一供體皮膚上進行對照制劑、受試制劑、影響制劑的透皮研究;
**②建議供體數量≥12,如提供合理性論述,也可<12;
**③試驗前后檢查皮膚完整性及可接受標準;
**④體外透皮試驗需進行重復設計。每次重復試驗時,對照制劑、受試制劑、陰性制劑應使用同一供體皮膚進行測試,最好從相鄰位置取樣(同1 試驗樣品及次數相關內容)
3.3 皮膚部位
3.4 交替給藥
3.5 制劑用量
3.6 介質溫度
3.7 透皮介質
*需考慮介質的組成及pH值
**應確認透皮試驗期間及進樣分析前藥物在介質中的穩定性。
3.8 介質用量
*漏槽條件:藥物接收介質中達到的最大濃度不超過其在接收介質中最大溶解度的30%。漏槽條件通常發生在至少是飽和體積3-10倍的介質中
3.9 轉速
3.10 取樣點
3.11 補液
3.12 累積透過量
4. 透皮試驗方法驗證
說明:EMA要求選擇最有區分力的測試條件
*控制程序,無需驗證
**根據預實驗繪制出的完整曲線,以確定最大速率、取樣時間及取樣頻率
5. 數據分析/等效性評價
*小規格及有限擴散制劑暫不納入考慮
*重復設計試驗進行數據分析前,對同一供體重復位點獲得的結果取平均(幾何平均)
6. 資料撰寫
二、其他控制措施
三、參考文獻
說明:參考文獻[22][15][21]編號按照文獻[1]中參考文獻編號整理
[1] CDE, 皮膚外用化學仿制藥研究技術指導原則(試行)
[22]PMDA, 局所皮膚適用製剤(半固形製剤及び貼付剤)の処方変更のための生物學的同等性試験ガイドラインについて。2010 年 11 月
[15] FDA,Draft Guidance on Acyclovir, December 2016
[21] EMA,CHMP: Draft guideline on quality and equivalence of topical products. December2018
來源:Inter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