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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21-07-27 22:18
牙科玻璃離子水門汀又稱聚鏈烯酸鹽玻璃水門汀、玻璃離子體水門汀、玻璃離子水門汀,一般為粉液狀或糊狀,是經氟鋁硅酸鹽玻璃粉與聚鏈烯酸水溶液反應,或經氟鋁硅酸鹽玻璃粉/聚鏈烯酸粉混合物與水或酒石酸水溶液反應而固化的水門汀,為三類醫療器械。
一、玻璃離子水門汀的結構與工作原理
1.玻璃離子水門汀的結構
以粉液酸堿水門汀為例:應描述產品中粉的組成及含量,包括:活性填料、非活性填料、抗結塊劑、色素等;液體的主要成分及含量,包括:反應媒介、活性組分、反應調節劑、穩定劑及添加劑等。列明各組分的化學名稱、結構式、CAS編號和分子量、各組分的作用。
2.玻璃離子水門汀的工作原理
如玻璃離子水門汀發生固化反應的反應階段及主要參加反應的物質及化學反應結構式。
二、玻璃離子水門汀的研發實驗要求
1.原材料控制
明確產品的起始物質,列明產品生產過程中由起始物質至終產品加工過程中所需全部材料(以粉液酸堿水門汀為例,包括:活性填料、非活性填料、抗結塊劑、色素、反應媒介、活性組分、反應調節劑及穩定劑等全部輔料)的化學名稱、CAS號(如有)、化學結構式/分子式、分子量及其分布、純度(如適用)、使用量或組成比例、符合的標準和申請人的驗收標準及相關的安全性評價報告,建議以列表的形式給出。并說明原材料的選擇依據及來源。另外,應確認各原材料中所含砷、鉛等有害物質不得超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2.產品性能研究
至少應進行關于YY 0271.1-2016《牙科學 水基水門汀 第1部分:粉/液酸堿水門汀》所規定的物理特性、化學特性的研究。另外,根據產品的使用用途和在臨床上的特性要求,例如:對牙體組織粘接強度、對修復體的粘接強度,包括金屬、陶瓷(僅適用粘固用水門汀)、耐磨耗性能(僅適用于咬合面修復用水門汀)、可溶出氟,還需出具其使用規格及試驗方法等理論依據的研究數據。除此之外,如果申請者對其產品有聲稱的特征(例如:透光性、強度等),還需進行這方面的研究。
建議包括下列性能:
(1)產品外觀及包裝形式(如膠囊裝),必要時可給出圖示說明。
(2)凈固化時間:應根據產品應用進行分類。不同類型的產品對凈固化時間的要求不同。凈固化時間為記錄自調和結束開始直到壓頭不能在水門汀表面形成完整的環形壓痕時為止所需的時間。
(3)薄膜厚度(適用粘固類水門汀):應根據產品應用進行分類。應對粘固類產品的薄膜厚度做要求。
(4)抗壓強度:應根據產品應用進行分類。不同類別的產品對抗壓強度的要求不同。
(5)酸蝕性能: 玻璃離子水門汀應用于口腔環境,可能會與酸性物質接觸,應對酸蝕性能進行研究。
(6)酸溶鉛含量: 玻璃離子水門汀應用于口腔,鉛含量對人體健康影響較大,需對酸溶鉛含量做要求。
(7)X射線阻射性:如果生產商聲稱其產品具有X射線阻射性的話,則該產品X射線阻射性應至少等同于等厚度鋁質楔形梯級的X射線阻射性。如果廠家聲稱其產品具有較高X射線阻射性,則所測值應不低于其聲稱值。
(8)氟釋放量:應對玻璃離子水門汀氟含量、氟動態釋放量進行說明。
(9)光學性能(適用于修復用聚鏈烯酸鹽水門汀):申請人應根據產品用途進行分類。修復類玻璃離子水門汀應對其光學性能進行說明。修復類玻璃離子水門汀如宣稱有透光性,需對產品的透光性做要求。
(10)與牙體組織的粘結剪切強度:建議根據具體應用情形,不同修復材料應分別考量與牙釉質、牙本質的剪切粘接強度。
(11)耐磨耗性:評價產品耐磨耗性的方法主要有臨床觀察評價和體外模擬實驗,體外模擬實驗較常采用的方法為二體或三體磨耗實驗。建議參照YY/T 0113-2015《牙科學 復合樹脂耐磨耗性能測試方法》,亦可采用《國際標準化組織/技術規范 ISO/TS 14569-1:牙科材料 耐磨性試驗指南 第一部分:牙刷法磨耗》、《國際標準化組織/技術規范 ISO/TS 14569-2:牙科材料 耐磨損試驗指南 第二部分:二體/三體接觸性磨損》方法進行。如采用其他方法,應給出方法科學性依據。
3.生物相容性評價
玻璃離子水門汀產品是置入人體牙齒窩溝及部分牙體缺損內,屬于與牙本質(或口腔軟組織)持久接觸的產品,生物相容性評價應遵循GB/T 16886.1-2011《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第1部分:風險管理過程中的評價與試驗》(注:本指導原則中標準適用最新版本,下同)和YY/T 0268-2008《牙科學口腔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第1單元:評價與試驗》相關要求,生物相容性評價資料可以參考《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和審查指南》(國食藥監械〔2007〕345號),考慮(但不限于)包括以下方面:
(1)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的策略和所含程序;
(2)醫療器械所用材料選擇的描述;
(3)材料表征
-醫療器械材料的定性與定量的說明或分析;
-醫療器械材料與市售產品的等同性比較;
(4)選擇或放棄生物學試驗的理由和論證;
(5)已有數據和試驗結果的匯總;
(6)完成生物學評價所需的其他數據。
具體生物學評價試驗項目應基于產品預期用途,參照YY/T 0268-2008《牙科學口腔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第1單元:評價與試驗》確定,建議考慮:
(1)細胞毒性
(2)致敏性
(3)急性全身毒性
(4)刺激或皮內反應(或口腔粘膜刺激實驗)
(5)遺傳毒性
(6)亞慢性全身毒性
(7)牙髓及牙本質應用試驗(如適用)
4.產品有效期和包裝研究
產品有效期是指產品在一定的溫度、濕度、光線等條件的影響下,保持其物理、化學、生物學和微生物學性質的期限。有效期的研究應貫穿于產品研究與開發的全過程。玻璃離子水門汀產品有效期驗證一般包括產品有效期驗證和包裝驗證。
(1)有效期驗證:進行產品有效期及有效期驗證。
產品有效期驗證可依據有關適用的國內、國際標準和驗證方案進行,給出產品的有效期驗證報告。產品有效期驗證可采用實時老化研究、加速老化研究。
在有效期研究中應監測整個有效期內確保產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關鍵參數,如在產品技術要求中所描述的參數,并進行所選擇測試方法的驗證。
若選擇實時老化有效期驗證試驗,產品選擇的老化環境條件應不低于產品說明書宣稱的貯存、運輸環境條件。
若選擇加速老化有效期驗證試驗,應說明所用加速條件的合理性。例如,在標準溫度和升高溫度情況下的降解機制應該是等效的,即溫度改變而Arrhenius曲線的斜率保持不變。在不能證實等效性時,即不同溫度下可由不同機制引起產品失效,應給出額外的合理性說明。在進行加速老化試驗研究時應注意:產品選擇的環境條件的老化機制應與宣稱的貯存、運輸環境條件下產品老化的機制相匹配。
(2)包裝驗證:在宣稱的有效期內以及運輸儲存條件下,保持包裝完整性的依據。
產品包裝驗證可依據有關適用的國內、國際標準和驗證方案進行,給出產品的包裝驗證報告。包裝材料的選擇建議考慮以下因素:包裝材料的物理化學性能;包裝材料與產品的適應性;包裝材料與成型和密封過程的適應性;包裝材料所能具有的物理、化學保護;包裝材料與標簽系統的適應性;包裝材料與貯存運輸過程的適合性。其包裝驗證的資料內容應與包裝說明中給出的信息相符。對于不適用的因素應闡述不適用的依據。
對于包裝的有效期驗證,建議申請者出具最終成品初包裝的初始完整性和維持完整性的檢測結果。
5.產品技術要求
建議考慮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材料的外現要求(液劑、粉劑、未固化水門汀)
凈固化時間
薄膜厚度(適用于粘固水門汀)
抗壓強度
酸蝕
光學性能(適用于修復用鏈烯酸鹽水門汀)
酸溶鉛含量
X射線阻射性(若聲稱)
與牙體組織的粘結強度(適用于粘固水門汀)
與修復體的粘結性能(適用于粘固水門汀)
如有不適用的項目,應予以說明。
三、相關標準
1.《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9號)
2.《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號)
3.《醫療器械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令第25號)
4.《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號)
5.《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9號)
6.《總局關于發布醫療器械分類目錄的公告》(2017年第104號)
7.《關于印發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和審查指南的通知》(國食藥監械〔2007〕345號)
8.《關于發布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的通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015年第14號)
9.《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公布新修訂免于進行臨床試驗醫療器械目錄的通告》(2018年第94號)
10.《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公布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和批準證明文件格式的公告》(2014年43號)
11.《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醫療器械檢驗有關工作的通知》(食藥協管2017年187號)
12. YY 0271.1-2016《牙科學 水基水門汀 第1部分:粉/液酸堿水門汀》
13.YY/T 0113-2015《牙科學 復合樹脂耐磨耗性能測試方法》
14.《國際標準化組織/技術規范 ISO/TS 14569-1:牙科材料 耐磨性試驗指南 第一部分:牙刷法磨耗》
15.《國際標準化組織/技術規范 ISO/TS 14569-2:牙科材料 耐磨損試驗指南 第二部分:二體/三體接觸性磨損》
16.YY 0268-2008《牙科學 口腔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1單元:評價與試驗》
17.GB/T 16886《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系列標準
18.YY/T 0316-2016《醫療器械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
19.YY 0271.1-2016《牙科水基水門汀 第1部分:粉/液酸堿水門汀》
四、主要風險
按照YY/T 0316-2016《醫療器械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標準的要求,對產品生命周期全過程實施風險管理。風險管理資料應至少包括以下信息:
1.可能影響產品安全性的特征問題清單
應參考YY/T 0316-2016《醫療器械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附錄C的要求判定醫療器械與安全性有關特征的問題,但識別風險的來源并不局限于此。已識別的風險應至少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方面:
(1)材料的生物學和化學危害:
材料的化學結構及來源
材料的生物相容性
(2)生產加工過程可能產生的危害:
污染
添加劑(助劑)的殘留
生產環境潔凈度
(3)產品使用風險因素:
刺激性、致敏性、功能失效
(4)不正確使用產生的危害:
使用產品時未按照說明書中操作方法操作
忽視說明書中適用范圍及禁忌癥、警示信息內容
(5)產品包裝可能產生的危害:
包裝破損
標識不清
與貯存和運輸過程不適宜
來源:嘉峪檢測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