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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21-01-06 09:12
對于消毒劑,想來大家并不陌生,在生活中,我們用很多款不同的消毒劑,我們都知道這東西能消毒。有些東西,是不用再去驗證的,就像餓了吃飯可以解決,困了睡覺能夠緩解,渴了喝水足以滿足一樣,屬于常識問題,你讓我驗證,不是吃飽了撐嗎?
對于常用的消毒劑,需不需要做消毒劑消毒效果驗證,就這個問題,本文詳細地給大家剖析一下。
我們按層次,對這個問題分解:
1:完全不用驗證:常用消毒劑,消毒效果已經很明確了,再做驗證,不就是瞎子點燈白費蠟嗎?這是第一種見解。
2:有條件地不用驗證:凡事不能一刀切,對于高風險使用點,或者說沒有驗證數據證明的,還是需要驗證的。但是,對于環境要求不高的車間(如:口服制劑車間,不是無菌車間),可以用常識來認定可以免于驗證吧。這是第二種見解。
3:驗證肯定是要的啦,但直接引用,免于操作,畢竟生產廠家比使用者更專業嘛:完全按廠家的指導說明書操作(知道廠家的消毒劑的適用的菌種類別,并確認廠家確認的消毒效果,對比自家的菌種類別能覆蓋自家的菌種,使用廠家的數據),使用供應商提供的消毒效率確認報告,證明不做的風險也是可控的。這是第三種見解。
4:不管如何,一定要做。那么多檢查人員來過,從來就沒人問過這方面的問題,但是有些東西,大家心知肚明的,主要是形而上學的東西,結果大家都知道,純粹忽悠,然而,最重要的是如果不做的話,審計官審計的時候還是很容易給缺陷的。所以,還是做吧。這是第四種見解。
5:消毒劑的實際效果受到使用環境、使用方式、消毒劑種類功效等影響,同時,15版藥典明確要求需要做驗證,那么還是按要求認認真真,仔仔細細做吧。這是第五種見解。
似乎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當然,每一種方式,相信都有相關的企業按該方式去實施執行過。從風險的角度來講,隨著做的事情越來越多,風險值是越來越低的。最后一種是風險最低的操作方式。
我們都知道:消毒劑用于殺滅傳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達到無害化要求,將病原微生物消滅于人體之外,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達到控制傳染病的目的。消毒劑按照其作用的水平可分為滅菌劑、高效消毒劑、中效消毒劑、低效消毒劑。滅菌劑可殺滅一切微生物使其達到滅菌要求,包括甲醛、戊二醛、環氧乙烷、過氧乙酸、過氧化氫、二氧化氯、氯氣、硫酸銅、生石灰、乙醇等。常用的消毒劑,如乙醇,甲酚皂,新潔爾滅等。品種繁多,適用范圍也各有針對,自然是有效果上的差異的。
在我看來,消毒劑的消毒效果至少跟以下三個因素有關:
1、消毒劑本身
不同廠家的消毒劑的配制組成、濃度、方法、儲存期限(保持容器,保持時間)、處方工藝等不一樣,其消毒效果自然不同;
2、使用環境
每種消毒劑在不同的環境(不同公司生產藥品種類、潔凈室管理等不同,被消毒對象微生物的負載不同),對消毒劑的敏感度也就不同。要確定潔凈區目標菌種,并在試驗時選用環境中的分離菌參與,更有說服力。當然,要選擇對設備及產品無影響的消毒劑(新潔爾滅的殘留會相對較多,別應注意消毒劑在生產環節中,流入生產某些工序的風險)。
3、使用方法
相同消毒劑,不同使用方法,消毒效果也是不同的。包括使用的濃度,消毒方式(擦拭、浸泡等)、持續時間、消毒周期等都可能影響消毒效果。值得特別說明的是:當某一種消毒劑使用長了,可能會有耐藥性,為防止產生耐藥菌株并及時采取措施,不僅開始要做效期和滅菌效果驗證,以后也應該定期做,當然,一些公司為防止產生耐性,輪換使用消毒劑,更需要評估是否會對設備、空間、在制品造成影響,消毒劑有效期的設定是否合理,消毒劑的有效性是否得到了合理證明。
總之,道理是眾所周知的,但也是必須證明的……無論用于環境消毒、還是設備表面消毒、還是物料外包裝消毒,消毒劑都可能會影響產品的生物負荷,不管是藥品還是醫械,生物負荷都是關鍵控制參數,怎樣保證自己所用消毒液的殺菌能力,并有數據證明企業的生產設施表面材質不會影響消毒劑的消毒效果,只有拿出證據,才能通過檢查。
消毒劑的效果是需要驗證的,其配制濃度、配制方法有效性,貯存方式,有效期、使用方法(濃度、接觸時間、污染菌及其濃度)等,都是確認和驗證中需要確認的項目,其實,驗證的不僅僅是消毒劑本身,而是整個消毒程序,將消毒效果驗證與清潔驗證結合在一起做,就不會有題述的問題了。
來源:邁卓德大器械注冊與臨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