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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19-03-26 22:14
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
臨床評價指導原則
一、目的
為進一步規范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下文簡稱口腔錐形束CT)的臨床評價資料,撰寫本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是對注冊申請人和審查人員的指導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冊審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項,亦不作為法規強制執行,如果有能夠滿足相關法規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應在遵循相關法規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是在現行法規和標準體系以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制定的,隨著法規和標準的不斷完善,以及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本指導原則的相關內容也將進行適時的調整。
二、適用范圍
本指導原則基于《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下文簡稱通則)并結合口腔錐形束CT產品的特點制定。本指導原則適用于口腔錐形束CT的臨床評價工作,口腔曲面體層X射線機的臨床評價工作可參照本指導原則執行。
三、基本原則
注冊申請人應按國家有關文件的要求進行臨床評價。
注冊申請人應本著科學化、合理化的原則,根據申報產品實際情況確定臨床評價方式和方法,并說明所選擇臨床評價方式和方法的依據,提供相應的臨床評價資料。
四、臨床評價方式
本文件定義的臨床評價方式是在通則第六章“通過同品種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或臨床使用獲得的數據進行分析評價要求”的框架和基礎上進行了調整和優化。
注冊申請人應根據本文件的要求確定口腔錐形束CT產品的臨床評價方式。
口腔錐形束CT臨床評價工作可參照如下兩種評價方式進行:
評價方式Ⅰ:臨床試驗;
評價方式Ⅱ:模體試驗及小樣本量臨床研究。
(一)評價方式Ⅰ
注冊申請人可按照《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口腔曲面體層X射線機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的臨床試驗要求開展申報產品的臨床試驗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進行臨床試驗:
(二)評價方式Ⅱ
如申報產品不屬于評價方式I規定應進行臨床試驗的情形,注冊申請人可選取評價方式Ⅱ進行評價。
注冊申請人應分析評價申報產品和對比產品的差異,根據差異性進行必要的模體對比試驗,并根據對比結果確定是否還需補充必要的臨床研究。具體操作為:
注冊申請人可以選擇一種或幾種對比產品,按照附錄1表格的對比項目進行對比和分析,確認是否存在差異,并評價差異部分是否影響圖像質量;如差異部分可能影響圖像質量,應進行模體試驗以獲得申報產品和對比產品的模體圖像,并根據模體圖像分析申報產品和對比產品在成像性能方面的差異性。
當申報產品模體圖像的性能指標不劣于(優于,或者等同)對比產品時,可以認為申報產品滿足預期的臨床應用要求;當申報產品模體圖像的性能指標劣于(全部性能指標劣于,或者部分性能指標能劣于)對比產品,則需要進行小樣本量的臨床研究,或提供等效臨床研究的文獻和資料。
五、模體試驗基本原則
模體試驗的具體試驗指標及方法見《YY/T 0795 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專用技術要求》(CBCT攝影模式)、《YY/T 0010 口腔X射線機專用技術條件》(曲面體層攝影模式),并遵循以下原則:
模體試驗報告模板見附錄2。
六、小樣本量臨床研究基本原則
(一)參考文獻
CBCT攝影評價部位及評價標準可參考《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曲面體層攝影、頭影測量攝影評價部位及評價標準可參考《口腔曲面體層X射線機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
(二)評價對象
臨床影像。
(三)評價人員
應由有經驗的口腔科醫生或專業從事口腔放射工作的醫生閱片,要求中級職稱或以上,且至少一人為副高級或以上。對同一張影像采用雙人獨立評價的方式,若同一患者的兩份評價結果不一致時,可請年資高的第三人參與評價,且少數服從多數;或者以較低評價為準。
(四)獲取臨床影像的條件
應覆蓋所有配置、攝影模式、典型曝光條件。
(五)例數
每個部位需要6例臨床影像。臨床圖像應覆蓋申報的部位,如上頜、下頜、顳下頜關節等。
小樣本量臨床評價報告模板要求見附錄3。
七、其它
螺旋CT在耳鼻部位診斷有非常廣泛的應用,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已得到充分驗證。相對于螺旋CT,錐形束CT采用高分辨率探測器的技術,影像的空間分辨率更高,患者劑量更低。但因兩者的成像原理不同,錐形束CT散射大、噪聲大、軟組織分辨效果差,現階段對于口腔錐形束CT能否滿足耳鼻部位的臨床需求,國內外還缺乏共識性的結論。因此,若聲稱口腔錐形束CT適用于耳鼻部位,應提供臨床試驗資料。具體要求見附錄4。
八、參考文獻
[1]《醫療器械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令第25號)
[2]《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2015年第14號通告)
[3]《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17年第6號通告)
[4]《口腔曲面體層X射線機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18年第9號通告)
九、起草單位
起草單位: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
附1
表1-申報產品與對比產品的對比項目表格
對比項目 |
對比產品 (注冊證號:) |
申報產品 |
差異性分析 |
注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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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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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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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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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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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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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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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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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測器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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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模體試驗報告模板
在此列明模體試驗的試驗指標。
以CBCT模式為例,參照《YY/T 0795 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專用技術要求》,試驗指標包括圖像信噪比、空間分辨率、低對比度分辨率和圖像灰度均勻性。
應給出儀器和體模的清單,包括其型號、編號、校準日期。詳細描述體模的技術參數。給出測試布局圖。
三、試驗條件
(一)工作條件
包括電源條件、溫濕度和大氣壓等環境條件
(二)曝光條件
在此列明申報產品與對比產品在各攝影模式下的典型曝光條件和擬曝光次數。
以CBCT模式為例,典型曝光條件清單如表2-1:
表2-1 CBCT模式典型曝光條件清單
序號 |
申報產品 |
對比產品1 |
曝光次數 |
第1組 |
管電壓:75kV 管電流:6mA 視野:10*8 體素:200μm …… |
管電壓:75kV 管電流:6mA 視野:8*8 體素:200μm …… |
5 |
第2組 |
… |
… |
… |
… |
… |
… |
… |
注:模體試驗所包括的所有圖像性能試驗,需要和臨床使用條件一致,整個試驗中不允許修改會對圖像質量產生影響的圖像處理軟件。如果試驗中需要調整,則需要重新開始試驗所有的圖像性能指標。
四、試驗數據
在此列出各項指標的試驗數據。
以CBCT模式的圖像信噪比試驗為例,在每個典型條件下曝光5次,試驗數據記錄如下表2-2所示。
表2-2 圖像信噪比試驗數據記錄
典型試驗條件 |
計次 |
軸位 |
矢狀位 |
冠狀位 |
第1組 |
1 |
36.0 |
40.6 |
36.8 |
2 |
… |
… |
… |
|
3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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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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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 |
… |
|
第2組 |
… |
… |
… |
… |
… |
… |
… |
… |
… |
五、試驗數據分析
在此對試驗數據進行分析,并說明分析方法。以CBCT模式的圖像信噪比試驗為例,采用均值對比方式。分析過程和結果見表2-3。
表2-3 圖像信噪比對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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軸位 |
矢狀位 |
冠狀位 |
第1組 典型條件 |
申報產品 |
36.3
|
40.42
|
36.81
|
對比產品 |
36.0 |
40.5
|
3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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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結果 |
優于 |
劣于 |
優于 |
|
第2組 典型條件 |
… |
… |
… |
… |
… |
… |
… |
… |
… |
六、試驗結論
在此匯總申報產品與對比產品的各項試驗指標在各個典型條件下的對比結果(不劣于/劣于),得出總體結論。以CBCT模式為例,試驗指標及對比結果如表2-4:
表2-4 CBCT模體試驗結果匯總試驗指標 |
典型條件序號 |
對比結果 |
||
軸位 |
矢狀位 |
冠狀位 |
||
圖像信噪比 |
第1組 |
不劣于 |
劣于 |
不劣于 |
第2組 |
… |
… |
… |
|
第3組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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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試驗結論:申報產品第1組典型條件下的軸位、冠狀位上的成像性能不劣于對比產品,矢狀位上的成像性能劣于對比產品。
七、試驗人員
應明確試驗人員以及審核人員,并在報告中簽名。給出試驗日期和審核日期。
附3
小樣本量臨床研究報告模板
報告主要內容包括:
(一)產品概述
包括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注冊人信息、產品的預期用途、掃描模式和應用的部位。
(二)評價表(示例見表3)
如表3所示,評價部位包括上頜和顳下頜關節;CT1_1是指某機型的配置1采用CBCT攝影模式拍攝的第一幅覆蓋上述部位的臨床影像;評價結果:其中A為清晰可見,B為可見,C為不可見;符合性判定:符合為P,不符合為N。
推薦使用表3格式評價CBCT攝影模式的影像;曲面體層攝影、頭影測量攝影模式的影像評價也可參照表3格式,并參照相關要求制定。
(三)總結
注冊申請人提供由評價醫生簽字的小結報告,并附醫生的資質證明文件。
表3 評價表
評價部位 |
CT1_1 |
CT1_2 |
CT1_3 |
CT1_4 |
CT1_5 |
CT1_6 |
符合性 |
|||||||||||||
醫生1 |
醫生2 |
評價結果 |
醫生1 |
醫生2 |
評價結果 |
醫生1 |
醫生2 |
評價結果 |
醫生1 |
醫生2 |
評價結果 |
醫生1 |
醫生2 |
評價結果 |
醫生1 |
醫生2 |
評價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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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頜部位(含牙列) |
上頜竇形狀,連續性,竇底與后牙根的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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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頜皮質骨完整性,連續性,形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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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腭神經管道及走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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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槽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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腭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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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齒形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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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本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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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釉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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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管(中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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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髓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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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周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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顳下頜關節部位 |
顳骨關節窩形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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髁突大小,形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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顳骨關節窩與髁突的位置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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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節結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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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4
耳鼻部位的臨床試驗要求
若申報的口腔錐形束CT聲稱適用于鼻和鼻竇部位、顳骨部位的骨性病變的影像診斷,如下內容應適用。
一、基本要求
應遵照《醫療器械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要求開展臨床試驗工作。
臨床試驗過程應遵照《口腔頜面部X射線檢查操作規范》的攝影前準備和操作程序的要求。
臨床機構應根據入組試驗人群的年齡、組織厚度等選擇適宜的曝光參數,遵循正當化原則(即:考慮醫務人員和受試者所受的輻射危害后,認為輻射的受益大于風險)以及輻射防護的最優化原則(亦稱ALARP原則,即最低合理可行原則)而獲得必要的診斷信息(使用合理可達到的最低輻射劑量),同時應參考制造商推薦的典型曝光條件。
二、臨床試驗評價指標
(一)主要評價指標:
臨床圖像質量與臨床診斷要求的符合率(見臨床評價標準中的1、2部分)
(二)次要評價指標
1.安全性:機械、電氣等方面的安全性評價
2.設備功能穩定性、機器使用便捷性
三、臨床評價標準
(一)臨床圖像質量評價:
對于每一幅臨床圖像,應挑選若干關鍵解剖結構,評價其清晰度,進而判斷該幅圖像是否符合臨床診斷要求,判斷結論為符合或不符合。
關鍵解剖結構清晰度的直接評價結果為:
①清晰可見:解剖學結構的細節清晰可辨。
②可見:解剖學結構的細節可見,但不能清晰辨認。
③不可見:解剖學結構可大致顯示,但細節未顯示。
1.鼻骨和鼻竇部位
解剖結構 |
清晰可見 |
可見 |
不可見 |
鼻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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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骨縫、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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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頜骨額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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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腔: 外周壁、外側壁、鼻中隔、頂壁、上下鼻甲及相應的上下鼻道、竇口鼻道復合體(上頜竇開口、、篩漏斗、半月裂孔)、蝶篩隱窩、額隱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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眶下孔、眶下管、眶下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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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竇(上頜竇、篩竇、蝶竇、額竇)的竇壁及竇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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篩前動脈管、篩后動脈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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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骨及其內部構成的視神經管、翼管、圓孔、卵圓孔、棘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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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標準:上述各項解剖結構達到可見及以上,則認為符合臨床診斷要求。
2.顳骨部位
解剖結構 |
清晰可見 |
可見 |
不可見 |
骨性外耳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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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耳: 聽骨鏈(聽小骨及關節間隙)、鼓室壁及各壁小的骨性結構(包括后壁(面隱窩、錐隆起、鼓室竇)、外壁(鼓室盾板)、內壁(鼓膜張肌及肌腱、面神經管、鼓室段、前庭窗、鼓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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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耳: 骨迷路(包括蝸窗)、骨迷路腔、耳蝸內骨性間隔、內聽道及其底部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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頸內動脈管、乙狀竇溝壁、頸靜脈球窩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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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神經骨管各段(迷路段、膝狀神經節、鼓室段、后膝、垂直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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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庭導水管、耳蝸導水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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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標準:上述各項解剖結構達到清晰可見,則認為符合臨床診斷要求。
(二)安全性評價
安全性評價的結論為安全/不安全。
安全性評價應至少包括以下幾方面,可結合設備特點和臨床方案自行添加。
安全項目 |
安全 |
不安全 |
機械安全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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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安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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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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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標準(舉例):
①機械安全性:如果整個臨床試驗過程中,沒有運動部件意外動作、傾倒、零件脫落、機械斷裂、撞擊或擠壓患者/操作者的事件,則認為安全;否則認為不安全。
②電氣安全性:如果整個臨床試驗過程中,沒有發生漏電,則認為安全;否則認為不安全。
③其他:如果整個臨床試驗過程中,沒有其他不可接受的不良事件,則認為安全;否則認為不安全。
(三)整機功能、穩定性、便捷性評價
整機功能、穩定性、便捷性評價結論為滿意/一般/不滿意。應至少評價以下內容,申請人可結合設備特點自行補充。
項目 |
滿意 |
一般 |
不滿意 |
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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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擺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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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按鍵、手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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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過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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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后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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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存儲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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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穩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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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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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位難易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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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處理便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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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標準(舉例):
3.1功能評價
①在擺位過程中,機架和患者承載機構起停順暢、定位準確則認為擺位功能滿意,若出現按鍵遲滯、運動有卡頓但能夠完成預期操作,則認為一般;若出現按鍵無反應或運動不符合預期,則認為不滿意。
②控制按鍵、手閘在使用過程中反應靈敏、功能正常,則認為滿意;反應不夠靈敏但不影響功能實現,則認為一般;若不能使用,則認為不滿意。
③圖像處理軟件能流暢地執行各項功能,無軟件異常崩潰和卡滯,則認為滿意;若后處理功能可以執行,但有明顯卡滯現象,則認為一般;若后處理功能在執行中出現軟件異常,則認為不滿意。
④若掃描圖像都能夠完整保存,并可方便地檢索,則認為滿意;若每次掃描的圖像數據記錄都能完整保存并檢索,但檢索過程繁瑣,則認為一般;若掃描圖像或患者數據出現無故丟失或無法檢索,則認為不滿意。
3.2穩定性評價
整機在整個試驗過程中可持續正常工作,則認為滿意;若試驗中雖出現錯誤但可以迅速恢復,無不可恢復的錯誤發生,能在24小時內正常開機,則認為一般;若出現故障導致設備不能正常使用,則認為不滿意。
3.3便捷性評價
①擺位難易程度:按照說明書規定的方法,操作員可方便地完成拍攝擺位,則認為滿意;若擺位過程較為繁瑣但最終可以完成,則認為一般;若按說明書規定的方法無法完成擺位,則認為不滿意。
②操作界面友好性:操作界面清晰、各按鈕及圖表布局合理、能順暢操作各項功能,則認為滿意;若操作界面和布局基本合理,則認為一般;若操作界面不清晰、布局不合理,則認為不滿意。
③圖形處理便捷性:若圖像軟件操作流暢,則認為滿意;若操作不夠順暢但基本功能可實現,則認為一般;若操作過于繁復,則認為不滿意。
四、臨床評價主體
(一)安全性評價
設備操作者。
(二)臨床影像質量評價
應由具有頭頸部影像診斷經驗的放射科或耳鼻喉科醫生閱片,要求中級職稱或以上。采用雙人獨立評價的方式,有條件時建議采用由不參與臨床試驗的獨立第三方機構進行臨床影像質量評價。若同一患者的兩份評價結果不一致時,可請年資高的第三人參與評價,且少數服從多數;或者以較低評價為準。
(三)整機功能、穩定性、便捷性評價
設備操作者。
五、臨床試驗例數
臨床試驗設計:考慮產品特性,X射線產品的臨床試驗,應設計為目標值法的單組試驗。
為了確保臨床試驗主要評價指標(臨床圖像質量優良率)達到顯著的統計學意義,基于主要評價指標計算的臨床試驗例數應符合統計學要求。
一般來說,根據臨床經驗,臨床圖像質量優良率不得低于90%(目標值p0),假設臨床圖像質量優良率(p1)為96%、在單側統計學顯著性水平(a)為0.025、檢驗效能(1-b)為80%時,試驗最少需要160例受試者,考慮試驗操作過程中可能的脫落率約10%,共需納入180名受試者。
若申報設備除適用于鼻和鼻竇部位的骨性病變的影像診斷外,還聲稱用于顳骨部位的骨性病變的影像診斷,則每種適應癥的病例數均應符合上述統計學要求。
在符合倫理學的原則下,同一個受試者可以用于耳部、鼻部的驗證。
六、設備應達到的基本要求
(一)臨床影像質量評價(主要評價指標)
應按照單組目標值法進行假設檢驗,并進行統計學推斷,確認臨床圖像質量優良率不低于目標值,且具有統計學意義。
(二)安全性評價(次要指標)
報告不安全事件例數及比例。
(三)整機功能、穩定性、便捷性評價(次要指標)
對于所有評價,報告所有不滿意的例數及比例。
七、臨床試驗中的質量控制
為了保護病人的權益和數據的完整性,建議采用中央注冊系統分配受試者登記號,所有受試者登記號不得二次使用。所有登記注冊的受試者,理論上均需納入最終的統計分析。
來源:國家藥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