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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14-11-27 21:36
歐盟RoHS指令全稱《關于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于2006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2011年7月1日,歐盟在官方公報(OJ)上發布了新版RoHS指令——指令2011/65/EU。
RoHS管理范圍:
交流電1000伏特,直流電1500伏特以內的電子電氣產品。
RoHS管理要求:
RoHS限制的有毒有害物質:
–Lead鉛;
–Mercury汞;
–Cadmium鎘;
–Chromium (VI)六價鉻.
多溴聯苯–Polybrominatedbiphenyls (PBBs);
多溴聯苯醚–Polybrominated diphenyl ethers (PBDEs).
RoHS最高限量指標是:
·鎘:0.01%(100ppm);
·鉛、汞、六價鉻,多溴聯苯,多溴聯苯醚:0.1% (1000ppm).
優先評估物質:
六溴環十二烷(HBCDD)
鄰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
鄰苯二甲酸丁芐酯(BBP)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RoHS送檢提示】
1、優先評估物質測試非強制性要求,可參考買家要求或企業自身要求安排。
2、RoHS化學測試主要適用于均質材料,整機測試可參考IEC 62321的整機測試方法;
3、金屬、玻璃等材料僅需要測試鉛、汞、鎘、六價鉻四項重金屬;
4、取得以上檢測項目CNAS認證資質的實驗室出具的檢測報告均被歐盟認可。
來源:嘉峪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