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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14-11-25 23:36
在國內銷售的紡織品和服裝,其標識必須符合GB5296.4《消費者使用說明 第4部分:紡織品和服裝》,此標準規定了使用說明的內容,包括制造者的名稱和地址、產品名稱、產品號型或規格、纖維成分及含量、安全類別、執行的產品標準等,還規定了標識的放置位置等。
自2014年5月1日起,紡織品服裝使用說明標準采用新版本,即GB5296.4-2012,代替GB5296.4-1998,2012版與1998版相比,有些細微的變化。
新標準實施半年,仍有些服裝企業不知情,沒有按GB5296.4-2012要求進行標注。應相關部門的委托,檢驗檢疫實驗室對市場上銷售的服裝進行標識抽查,涉及不同企業生產的服裝共計40批,發現有三分之一服裝的使用說明不符合GB5296.4-2012要求,我們將不合格原因歸類如下:產品標準年代號錯;安全類別標準年代號錯;沒有標注制造商地址和名稱;無產品號型和規格;纖維成分及含量表述不正確。
以上幾點是服裝企業在產品使用說明上易發生的錯誤,檢驗檢疫部門希望引起廠家重視。
來源:國門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