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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15-04-19 16:25
2015年1月23日,歐盟委員會非食品類快速預警系統對中國產“222”牌可充電手電筒發出消費者警告。本案的通報國為匈牙利。此次通報的可充電手電筒外殼為白色塑料,帶有黑色操作按鈕和一個紅色充電指示燈。電池可以通過內置的插頭進行充電,該電筒包裝在一個多彩的紙板箱中。該手電筒在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產業分類碼(OECD Portal Category)為78000000(電器)。
上述可充電電筒容易給消費者帶來觸電和火災的危險。該電筒電線芯的橫截面面積小于規定的尺寸,在短路情況下有可能導致電線可能從而引發火災。而且該電筒的電源線未進行充分保護,牽引和扭轉可能導致電源線內部帶電部件裸露,從而給消費者帶來觸電的危險。該產品不符合歐盟低電壓指令的要求和相關歐盟標準EN60598。
目前,匈牙利當局已對上述產品采取撤出市場并召回的強制措施。
來源: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