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5日,歐委會在其官方公報OJ L 36第 8至14頁公布了《委員會條例(EC) No 107/2009,就簡單機頂盒生態設計要求,執行歐洲議會與理事會指令2005/32/EC》。這標志著EUP指令關于簡單機頂盒的實施措施正式生效。
該實施措施共有9個條款、3個附件,其中附件一具體規定了對簡單機頂盒的生態設計要求。
1. 條例實施一年后,市場上的簡單機頂盒不能超過以下能耗限值;帶一體硬盤和/或第二個調諧器的免于該規定。
待機模式
激活模式
簡單機頂盒
1.00 W
5.00 W
允許待機時帶顯示功能
+ 1.00 W
-
允許解碼高分辨率信號
-
+ 3.00 W
2. 條例實施三年后,市場上的簡單機頂盒不能超過以下能耗限值:
待機模式
激活模式
簡單機頂盒
0.50 W
5.00 W
允許待機時帶顯示功能
+ 0.50 W
帶硬盤
-
+ 6.00 W
帶第二個調諧器
-
+ 1.00 W
允許解碼高分辨率信號
-
+ 1.00 W
3. 條例實施一年后,簡單機頂盒必須提供待機功能。
4. 實施措施實施一年后,簡單機頂盒應該帶有“自動切斷電源”,或帶有提供類似功能的設備。
5. 為了進行合格評定,技術文檔應包含以下內容:
(1) 對于待機及激活模式
l 能耗數據
l 使用的測量方法
l 測量周期
l 設備模式如何選擇或設定的描述
l 任何與設備操作有關的注釋
(2) 測量的檢測參數
l 環境溫度
l 檢測電壓(V)及頻率(Hz)
l 電源系統的整體諧波失真
l 檢測過程中電源電壓的波動
l 電氣檢測中使用的儀器、裝配、電路的信息和文檔
l RF(數字地面廣播)或IF(衛星廣播)輸入信號
l 音視頻檢測信號
l 控制器的調節
更多詳情參見: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036:0008:0014:EN:PDF
廈門WTO工作站 編
2009.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