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歐盟的研究,目前每年投放歐共體市場的循環器共有1400萬個,其使用階段電能消耗在2005年達到了50太瓦時,相當于2300萬噸二氧化碳的排放。如果不采取任何措施,電能消耗預計到2020年將增至55太瓦時。因此,循環器造成了建筑供暖系統中的大量能耗,并且,大多數標準循環器無論是否供暖也在持續運轉,造成了不必要的電力浪費。鑒于此,歐盟將循環器作為其優先考慮確立生態設計要求的產品之一。
2009年7月23日,歐盟委員會在其官方公報OJ 第 35至41頁公布了《委員會條例(EC) No 641/2009,就獨立無軸封循環器和整合至產品中的獨立無軸封循環器生態設計要求,執行歐洲議會與理事會指令2005/32/EC》。該條例將在OJ上公布的第二十天開始正式生效。
定義:
1. “循環器”指額定水壓輸出功率在1瓦和2500瓦之間,設計用于供暖系統或制冷分配系統的二回路。
2. “獨立循環器”指其運作獨立于產品之外的循環器。
3. “無軸封循環器”指循環器馬達的軸直接與葉輪連接,并且馬達沉浸于泵的中部。
4. “產品”指產生和/或傳遞熱的設備。
5. “飲用水循環器”指委員會指令98/98/EC所定義的特別用于飲用水的循環系統。
1. 能效要求
從2013年1月1日開始,獨立式無軸封循環器的能源效率指數(EEI)不超過0.27,那些特定設計用于熱太陽能系統及熱泵的一回路的產品除外。
從2015年8月1日開始,獨立式無軸封循環器及與產品整合的無軸封循環器的能源效率指數(EEI)不超過0.23。
同時,法規草案在附錄Ⅱ的第2點確立了EEI的計算方法。
2. 產品信息要求
從2013年1月1日開始:
1. 根據附錄Ⅱ計算的循環器的能源效率指數,應在銘牌及產品包裝、技術文檔中以以下格式表示:’EEI ≤0.[xx]’。
2. 應提供下列信息:“效率最高的循環器的基準為EEI ≤0.20”。
3. 關于產品在其部件和材料壽命終止時的拆卸、回收再利用或處理的信息應提供給處理機構。
4. 飲水循環器的包裝及技術文檔中應提供下列信息:這一循環器僅適用于飲用水。
制造商應提供有關如何安裝、使用和維護循環器,以減小其對環境影響的信息。
上述信息應以清晰可見的方式在循環器制造商的免費登陸網站上展示。
更多詳情參見: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191:0035:0041:E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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