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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17-08-02 18:32
1、檢驗偏差的分類
2、OOS調查(包括理化、微生物)
3、OOS調查案例分析
4、OOT調查
一、檢驗偏差的分類
1、OOS(超標)
指檢驗結果超出設定質量標準,包括注冊標準以及企業內控標準。如果對于產品有多個接受標準,結果的評判采用嚴格的標準執行。OOS是檢驗偏差的一種特例,說得是一種檢驗結果。
2、OOT(超趨勢)
指隨時間的變化,產生的在質量標準限度內,但是超出預期期望的一個結果或一系列結果(比如穩定性降解產物的增加),或未能符合統計學控制標準。如標準規定為5.5-7.5,測定結果通常是6.0-7.0,檢驗結果是5.8,則該數據構成OOT數據
3、OOE(超預期)
指實驗結果超過歷史的,預期的或先前的趨勢/限度。非期望結果有如下兩種:一是對于同一制備的樣品重復測定結果或重復制備的樣品的結果顯示不良的精密度,即精密度不符合規定;二是基于對實驗物料、實驗室樣品或實驗規程的了解,實驗結果不正常(包括該結果雖符合質量標準,但不是正常的值)。OOT是屬于OOE的一種形式。
4、AD(異常數據)
指檢驗數據本身可疑或來自異常測試過程的數據或事件。結果出人意料,不規則,可疑,不正常。如儀器設備停機,人為差錯,色譜圖產生意想不到的峰等產生的數據或事件。
5、檢驗偏差
偏差指與已建立的質量標準、標準操作規程、及其他書面規程不相符合的,并與產品質量直接或間接相關的事項。檢驗偏差如儀器校驗過期、藥品灑掉、樣品成分未完全轉移、樣品存放條件不當、標化室溫濕度超標等。
如果不能確認為明顯的實驗室錯誤,需要進行階段2調查,一般由QA部門組織。
一是生產情況回顧(不適用物料)
調查應該由質量部門和所有其它相關的部門完成,包括生產部門,工藝研發部門,維護保養和工程部門等。其它的潛在問題也應該被確定和調查。應該充分調查生產過程的記錄和文件以判斷引起OOS結果的可能原因。
全面完整審核書面記錄包括:明確說明調查的原因;對可能引起問題產生的生產工藝各方面的總結;文件審核的結果提供了實際的或可能的原因;回顧是否以前發生過這類問題;采取的糾正措施。但經常是,為了縮短調查時間和找到真因,實驗室擴大調查、取樣調查和生產調查三方面可以同步或穿插進行。
二是附加實驗室測試
階段2調查中涉及到得復檢,是指使用原始樣品進行復檢,重新制備溶液,重新分析。復檢需要有復檢方案,且需要負責人的批準。如果異常樣品不夠,需重新取樣。
復檢份數在英國OOS調查指南中的建議為5、7或9份,而在FDA指南的安全為7份,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加以確認。但凡有一份檢驗不合格,經調查沒有其它問題,則判定產品不合格,產品拒絕放行。依據復檢結果考察OOS/OOE/AD的根本原因,提交調查報告批準。針對根本原因,如果需要還要制定合理有效的CAPA。
最新歐盟OOS調查指南(2013年版),把附加實驗室測試做為階段3調查。主要是結合之前的生產調查和實驗室調查結果,和方法驗證可能的原因,進行影響評估。附加可能的測試,以處理最終結果,制訂CAPA。
二、OOS調查(包括理化、微生物)
1、理化檢測OOS調查
理化檢測調查程序同上OOS調查流程,和微生物有區別的兩種情況如下:
1.1復驗檢測的項目及次數
重要項目:如含量、有關物質、物理常數(熔點、比旋度、吸收系數等),初始檢驗員可自已復檢2份、其它檢驗員復檢2份。
一般項目:如溶液顏色、PH、可見異物、干燥失重、熾灼殘渣等,初始檢驗員可自已復檢1份、其它檢驗員復檢1份。
均勻性項目:如可見異物、含量均勻度、溶出度、裝量差異等,則按照藥典標準進行判定和復驗。
一般以復驗檢驗數據平均值為檢驗結果發報告,同時注明問題發生的原因。檢驗數據進行平均時,所有單個檢驗數據必須符合標準。無效的初始實驗結果附在OOS調查記錄后,而復驗檢驗結果作為決定放行該批的依據。
1.2附加實驗室測試的檢測項目及次數
重要項目:如含量(包括活性與效價測定)、有關物質、物理常數(熔點、比旋度、吸收系數等),初始檢驗員可自已復檢2份、其它檢驗員復檢4份。
一般項目:如溶液顏色、PH、可見異物、干燥失重、熾灼殘渣等,初始檢驗員可自已復檢1份、其它檢驗員復檢1份。
均勻性項目:如可見異物、含量均勻度、溶出度、裝量差異等,則按照藥典標準進行判定和復驗。
若檢測結果均合格,且相對偏差(或相對平均偏差)在合理范圍內,則認為原OOS結果為逸出值,將所有檢測結果的平均值作為最終結果,由QA進行評估處理,確定是否接受或拒絕該批產品。
另外說明,相對偏差(或相對標準偏差)合理范圍參考值為:含量測定:儀器分析≤2%、化學分析≤0.3%(滴定)、生化分析≤15%;雜質測定:儀器分析≤15%;殘留溶劑:儀器分析≤15%。
2、微生物檢測OOS調查
微生物檢測調查程序同上OOS調查流程,微生物OOS調查有如下特殊性:
2.1無菌檢查陽性結果的調查及處理
調查需起草調查報告,調查包括:①細菌鑒定;②環境/人員監測結果;③滅菌記錄;④人員資格;⑤檢驗方法;⑥粒子計數結果;⑦無菌隔離系統或超凈工作臺的過濾器完整性等,產品放行前完成調查,調查報告需要保存歸檔。如調查過程如未找到原因(實驗室、生產、取樣),則該批產品起始陽性結果不能作廢,不能復驗,不能放行。
2.2微生物限度超限或異常結果的調查及處理
微生物限度檢驗(Microbial Limit Test):指非無菌制劑及原、輔料受到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檢查,包括細菌計數、霉菌及酵母菌計數、控制菌檢查(大腸桿菌,沙門菌,銅綠假單胞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大腸菌群等)。
如果調查階段1的微生物限度的控制菌被檢出,判定微生物限度檢查不合格;
如果微生物限度培養中細菌數、霉菌及酵母菌數其中任一項出現OOS結果,則報告QA,由QA同時啟動調查階段2的擴大調查、取樣過程調查、生產過程調查和附加測試。
三、OOS調查案例分析
1、實驗室導致的OOS:
某一中藥的醇中不溶物超標該中藥的中間體的醇中不溶物檢出為9%,超出標準7%。
經階段1實驗室調查,包括樣品外觀、檢驗人員上崗培訓、檢驗方法及計算、儀器設備、標準品(對照品)及試驗用品、檢驗環境確認、檢驗現象等的調查,當時實驗室溫度為16℃過冷,后經實驗證實,要在之前正常24℃以上實驗室溫度測試,結果為5%符合標準規定。
證實此OOS為實驗室原因引起的,修改SOP中的實驗室測試溫度。
2、生產清潔不干凈導致的OOS:
某一化藥的清潔驗證時含量殘留超標該化藥在做連續三批試生產后的清潔驗證時,因排產緊張,生產操作員應按驗證方案進行混合罐每次CIP2小時、每批3次的清潔,結果第1批每次CIP2小時是合格的,生產操作員擅自把第2批、第3批每次CIP縮短成每次1.5小時,結果后二批含量殘留超標均不合格。
后經階段1實驗室調查是沒問題的,再擴大到階段2的生產調查發現了問題,推斷是生產原因導致的。因試生產產品不上市,重新安排新的三批的生產后清潔驗證,結果檢測是合格的。
3、物料微生物污染導致的OOS:
某一物料可能受污染導致的控制菌檢出該物料進行微生物限度檢查時,發現EMB平板、SS平板有疑似沙門菌菌落生長。經階段1實驗室調查,包括樣品、人員、設備、用具、檢測環境和人員監測、測試方法、培養基、稀釋劑、消毒劑、陽性對照、歷史回顧等調查沒發現實驗室問題,后經培養轉接、劃線,經API鑒定為沙門菌。又委托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進行陽性對照平板和污染樣品的質譜鑒定,兩者譜圖飛行時間不一致。后擴大調查,取樣環節沒有問題。反饋供應商復檢留樣沒有問題。因實驗室在各個環節沒有引入污染的可能,依據中國藥典對微生物限度檢查的要求“供試品檢出控制菌或其它致病菌時,按一次檢出結果為準,不再復試。”為保證質量,本批物料不能投產,在供應商的書面回復后,將該物料進行銷毀處理。
四、OOT調查
通常,OOT調查用于穩定性數據考察、驗證數據分析、產品年度質量回顧、環境監測、制藥用水檢測的趨勢分析調查等過程。下面重點說說OOT穩定性數據。
OOT穩定性數據是指在給定典型分析和取樣變化,以及標準特性隨時間正常變化的情況下,產生的在質量標準限度內,但是超出預期期望的一個結果或一系列結果(比如穩定性降解產物的增加)。OOT是為了長期監測可能產生潛在的OOS情況,提早發現異常趨勢,盡早發現可能存在的問題,更好地控制產品質量。
1、OOT警戒分類:
分為三種類型,分別為分析警戒、工藝控制警戒(也稱“流程控制警戒”)、符合性警戒,需要歷史數據來確定,類型用來確定調查的適當程度。
因為警戒水平從分析到工藝控制再到符合性警戒逐步增加,調查的程度也應該增加。
分析警戒是指某單一值異常(其它趨勢都正常),但還在質量標準內(正常的取樣差異及隨時間的變化除外);
工藝控制警戒是指一連串的數據點顯示可能由實驗室或生產工藝變化引起了非典型模式,雖然趨勢異常,但不會產生潛在的OOS的情況,數據點可能來自同一批穩定性研究或來自多批的研究;符合性警戒是指同一產品的同一(或其它)穩定性研究產生的OOT結果顯示,在有效期內有產生OOS的可能性的情況。
2、OOT警戒有如下幾個方面:
2.1、如何設置警戒限度:
應指定科學合理的方法,用相關的限度來對穩定性試驗屬性,如含量和降解產物等規定每一種OOT警戒的鑒定程序。
一旦指定了方法,應包含以下潛在內容:
數據要求,負責設定限度的人員,用來測定每種OOT警戒的方法。對于新產品,可以得到的穩定性數據有限。既定產品的通常有足夠的歷史數據。確定OOT結果的方法可以根據OOT警戒類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理想地認為,應指定每一種OOT的確定方法。
2.2、如何使用限度:可以包含關于如何應用OOT警戒限的部分,以及什么人負責將新的穩定性數據和OOT警戒標準進行對比和及時進行審核。
2.3、調查研究:調查要求應包括人員職責,并指定時間,文件要求以及適當的內部通知要求。每個OOT警戒調查的程度取決于對產品質量的潛在風險。不應是過分說明性的,因為OOT結果調查所采取的步驟取決于最初發現和調查發現的性質,應該提供進行調查的基本標準。此外,OOT結果調查所采取的步驟應科學有理有據,調查程度的原理應有文件記錄。盡管,OOT結果一旦確定就應該盡快對其展開調查,也可以在年度產品審核時對其進行廣泛處理。
2.4、數據約分的界限:應明確說明數據約分,如對于降解產物。數據約分的一個例子就是低于ICH報告限而未報道的數據。降解產物的結果在不同的時間點可能會高于或低于ICH的報告限。另外,可能只有后面時間點的結果是可報告的,因為水平由于約分的位數(ICH報告限)而增加。在這種情況下,不可能設置數據驅動的OOT警戒線。為了方便進行數據的定量評估,建議降解產物和雜質結果至少保留兩位小數。
2.5、限度的周期審核:可規定OOT警戒限的一個周期性審核程序。應指定審核的頻率和負責完成審核的人員。這個評估包括識別一個以前的結果,該結果曾經符合趨勢,但現在是OOT。或是發現以前是OOT的結果,現在符合趨勢。早期的結論根據新的標準被修訂是很自然的事情,因為OOT警戒標準的開發是一個主動持續的過程。
3、OOT警戒的調查程度
這一點很重要,就是用檢測非期望事件或降解方式的方法提出警戒,不是證明討論批有背離趨勢。警戒只是啟動調查的一個信號。警戒不是要做出什么結論。只有接下來對OOT穩定性數據進行調查以后才可以做出結論。
調查的程度取決于數據的性質,產品歷史和所檢測的特性,對產品質量的潛在風險以及對有關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潛在影響。法規要求對藥品穩定性做出評估,要求質量控制部門對不明原因的差異進行調查。
OOT警戒需要用歷史數據來確定。當某單一結果異常,但還在質量規定內時,屬于分析警戒。(例如在常規分析或取樣變化以及隨時間的正常變化之外)
如果觀察到的是分析警戒,應進行實驗室調查。
如果實驗室調查沒有結論,主管人員當時可以不采取進一步措施,但是要密切檢測后面的時間點。有關檢測屬性的結果審核也有助于調查。
根據產品,歷史和分析警戒數據的性質,在確定不是實驗室誤差的情況下,公司可以決定調查是否存在生產誤差。可能需要更多的數據(如下一次穩定性測試點的數據)來說明該結果是否是長期趨勢(工藝控制警戒)的一部分或者僅僅是一個孤立結果。
如果該研究以后的結果和其他的橫向結果都沒有超出趨勢,那么最初的分析警戒有可能就是一個孤立事件,沒必要對其做進一步的調查。
當一連串的數據點顯示可能由實驗室或生產工藝變化引起了非典型模式時,表示出現了流程控制警戒。數據點可能來自同一穩定性研究或來自近期內的多重研究(幾周內)。問題批的趨勢變化明顯與對照批不同。盡管背離了趨勢,沒有產生潛在的OOS。
流程控制警戒可能預示產品或分析性能的意外變化。有著不同尋常趨勢的穩定性研究可能顯示某一特性的穩定情況發生了改變,而多重分析警戒可能暗示測量過程不再受控。當工藝控制警戒很明顯時,調查通常從評估實驗室工藝可能存在的變化的影響開始(例如儀器的變化,色譜柱的變化,標準的變化等 )。
也可延伸到生產工藝(人員,設備和工藝有無變化)。
OOT符合性警戒是指,同一產品的同一(或其他)穩定性研究產生的OOT結果顯示,在有效期內有產生OOS的潛在性或可能性的情況。
因為符合性警戒是指某一特定研究(或一些相關研究)在有效期內可能不符合質量標準限度,因此需要進行全面徹底的調查。通常這種調查從實驗室流程開始,如果不能最終確定根本原因,進一步擴大到生產工藝。生產調查可能會包括與本次預示性失敗有關的其他批次(同一產品或相關產品),以確定這種偏差是孤立的還是系統的。調查也要評估是否需要進行另外的分析檢測,生產工藝調查,產品召回和減短檢測間隔。符合性警戒調查的目的是及早發現潛在的失敗產品和確定可能引起失敗的原因。如果確定了根本原因,應采取適當的措施,例如確定可能采取的預防措施。
總的來說,穩定性OOT確認方法不能過于復雜,但應符合統計學原理。當今藥品質量越來越嚴格,只有建立OOT書面規程并實施調查,以便在發生OOS之前找到發生偏離的根源,更好地控制產品質量。
來源:阿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