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0日,歐盟發布住宅用滾筒式干衣機能效標簽法規通報,通報號為G/TBT/N/EEC/386。該法規通報適用于交流電驅動的、燃氣式以及嵌入式住宅用滾筒式干衣機。并且,不適用于洗衣-干衣一體機和旋轉式干衣機。
一方面,該法規通報規定了干衣機能效標簽的具體要求和能效等級,另一方面,法規通報還規定了干衣機相關的其他信息,包括供貨商責任、貿易商責任、以市場監測為目的的認證要求以及過渡性條款等,詳細內容如下。
(1)能效標簽
干衣機的能效標簽如圖19-圖21所示,其中:圖19為排氣型滾筒式干衣機的能效標簽;圖20為冷凝式滾筒式干衣機的能效標簽圖21為燃氣式滾筒式干衣機的能效標簽。

圖19排氣型干衣機能效標簽 圖20冷凝式干衣機能效標簽 圖21燃氣式干衣機能效標簽
干衣機的能效標簽中包含的信息有:供應商名稱或商標、產品型號、能效等級、凝結效率等級、年度耗電量(kWh/年)、干衣機的類型、標準干燥周期的時間、額定容量、噪聲值dB(A)等信息。
(2)能效等級
干衣機的能效等級根據能效指數值來確定,其計算和測量方法參照附件Ⅶ的規定進行,干衣機的能效等級如表4所示。干衣機的能效指數越低,其能效等級越高。
表4干衣機能效等級
能效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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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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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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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I<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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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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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EEI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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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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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EEI<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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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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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EEI<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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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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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EEI<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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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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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EEI<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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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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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I≥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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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凝結效率等級
干衣機的凝結效率等級根據權重凝結效率來確定,其計算和測量方法參照附件Ⅶ的規定進行,干衣機的凝結效率等級如表5所示。干衣機的權重凝結效率越高,其凝結效率等級越高。
表5干衣機凝結效率等級
凝結效率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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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凝結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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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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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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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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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Ct≤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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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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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Ct≤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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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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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Ct≤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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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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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Ct≤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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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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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Ct≤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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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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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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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供貨商責任
1)供貨商應確保為每一臺干衣機提供能效標簽、產品信息、技術文件和使用說明;
2)供貨商應確保某一類型干衣機技術參數的宣傳材料中包含其能效等級信息;
3)供貨商應確保在體現產品能耗和價格關系的廣告中,提供產品的能效等級。
(5)貿易商責任
1)貿易商應確保每一臺干衣機在銷售時,能效標簽在產品的前面或頂部清晰可見;
2)當用戶無法看到在售、租賃和租售的干衣機的實物時,貿易商應確保提供產品的技術文件、能效等級以及產品標準信息卡片上提供的所有信息;
3)貿易商應確保在體現產品能耗和價格關系的廣告中,提供產品的能效等級;
4)貿易商應確保某一類型干衣機技術參數的宣傳材料中包含其能效等級信息。
(6)產品信息卡片
在干衣機的產品標準信息卡片上,應按順序提供下述信息:供貨商名稱、商標、干衣機的類型、能效等級、是否是自動干衣機、是否批準授予“生態標簽”、標準棉織物程序滿負荷和部分負荷的能耗、是否有能源管理系統、標準干燥周期的時間、噪音以及是否為嵌入式等。卡片上的信息可以用與能效標簽相同的形式給出,可以是彩色的,也可以是黑白的。
(7)認證要求及驗證公差
為證明產品符合本能效標簽法規的要求,成員國授權機構須對單一干衣機單元進行測試,當干衣機的權重年度耗電量、權重能耗、權重凝結效率等參數符合表6的規定時,干衣機合格。
表6 測量值與目標值的差
測量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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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值-額定值)/額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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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年度耗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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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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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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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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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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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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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凝結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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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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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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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程序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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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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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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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機和待機模式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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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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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和Pl大于1W:不大于10%;
Po和P不大于1W:不大于0.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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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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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機模式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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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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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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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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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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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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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上述測量參數中任一項不符合要求時,重新選擇3個干衣機單元進行測試,當測量參數平均值符合表3的規定時,干衣機合格,否則,干衣機視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