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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wǎng) 2017-06-05 17:59
2017年5月22日,澳新食品標準局發(fā)布澳新食品標準法典第170號修訂案,核準了4項請求,分別為:
A1121:批準蛋白酶oryzin作為加工助劑,用于烘烤、調味品生產(chǎn)和乳制品、蛋、肉、魚、蛋白質和酵母的加工。由于在oryzin蛋白酶生產(chǎn)過程中,發(fā)酵培養(yǎng)基中使用了大豆、小麥,因此食品生產(chǎn)廠商需按相應要求在標簽上標注過敏原信息。
A1124:批準微藻裂殖壺菌源DHA海藻油用于嬰兒配方食品,同時制定了此種富含DHA海藻油的規(guī)格,規(guī)定了DHA、EPA、反式脂肪酸的含量要求等參數(shù)。
A1133:建立了特定豬產(chǎn)品中阿維拉霉素(Avilamycin)的最大殘留限量。阿維拉霉素在各產(chǎn)品的殘留限量分別為:豬脂肪/皮膚、豬腎、豬肉,0.2ppm;豬肝,0.3ppm。
A1134:增加在早餐中植物甾醇的濃度,新獲批的植物甾醇類物質包括植物甾醇、植物甾烷醇及其酯類。
同時根據(jù)建議P1026,將羽扇豆列為過敏原,含羽扇豆的預包裝食品須在標簽上注明過敏原信息。
更多詳情參見:http://www.tbtguide.com/bzhyjs/xwdt/gwxw/201705/t20170523_541235.html
來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