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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17-03-02 22:20
2017年2月23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布生食發0223第2號通知,修訂食品中化學物質限量標準。具體修訂情況如下:
1.對食品中存在的醚菊酯、甜菜呋、丁氟螨酯、1,3-二氯丙烯等農藥殘留和紅霉素、氟氯苯等獸藥殘留制定最大殘留限量;
2.修訂了食品中甲基乙拌磷的最大殘留限量;
3.根據食品衛生法第11條第1款,對食品中的獸藥限量規定為“未檢出”的檢測方法進行修訂,刪除現有的“二甲硝咪唑,甲硝唑和硝基咪唑檢測方法”,改為“二甲硝咪唑,甲硝唑和硝基咪唑、地美硝唑檢測方法”;
4.規定了食品中的農藥敵菌丹殘留限量為“未檢出”。
來源:Any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