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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15-09-21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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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嘉峪檢測網發了《REACH法規SVHC混測結果將不再被認可》一文,受到廣泛關注。(詳情請點擊本文底部“閱讀原文”)
又傳最新消息,歐洲商會(EuroCommerce)呼吁暫停執行歐洲法院上周公布的關于SVHC含量應基于零部件計算的法院裁決。
1、法院關于SVHC限值基于零部件的裁決
歐洲法院上周公布的一項法院裁決中明確支持之前7個歐盟國家提出的:
通報物品中含量超過0.1% SVHC的要求,適用于“作為復雜產品中零配件的每一物品”而不是整個物品。
歐洲法院公開此裁決后,七國之一的丹麥,公開贊同歐洲法院的此決定。并在其環保部的某一申明提出:該決定不僅能確保消費者獲得更好的信息,并能保證商業的公平競爭環境。
然而,歐洲商會認為,該裁決擾亂了已經發展了幾十年的采購實務,并且對于進口商來說增加了對其而言已經復雜的規則,因而其需要時間來讓供應鏈適應。歐盟商會同時也提出,當局應推遲該決議的實施,直到ECHA修正了相關指南文件。同時,歐洲商會還敦促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檢驗REACH法規的相關條款來判斷“由于此次法院的裁決而產生的負擔是否適當”。
歐洲商會指出,此裁決很可能意味著對材料和配件的“更多測試”。然而,一些業內觀察家認為“更多測試”并不是必要的,物品進口商通常可以從其供應商處獲得他們需要的SVHC相關信息。盡管如此,這仍將是一個重大的任務。
2、商會對判決的意見
對于歐洲法院的此裁決,Dr Knoell Consult 法規符合組的組長Thomas Berner提出了以下觀點:
?通常,物品的進口商將受到本次新發展的嚴重影響。他們需要重新回到他們的供應鏈,并評估其零部件物品是否含有超過0.1%的SVHC。
?此外,復雜物品的制造商也將受到影響,在新裁決的要求下,其需要根據REACH法規第33條的信息義務,提供關于復雜產品的相關信息。但是,化學品的制造商和配方者(包括處理化學品的下游用戶)通常知道他們在REACH法規下的責任,然而,對于物品制造商和進口商來說,這種意識明顯要少得多。
?對于復雜產品的銷售者來說,要獲得完整可靠的產品中SVHCs的信息是很困難的,因為他們的很多供應商都是歐洲以外的,且現在為止還不受到REACH法規的影響。
?即使在化學鄰域,關于REACH符合的問卷,通常未被答復或需要很長時間來得到合適的反饋。因此,我們可以預期,在物品方面得到這些答復將更困難。
來源:cir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