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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15-08-24 17:28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昨天公布5月—6月抽檢畜禽肉420批次樣品結果。抽檢發現不合格樣品11批次,共涉及北京、黑龍江、福建、河南、四川等省份的11家企業,其中北京森順恒發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森順恒發前臀尖檢出禁用獸藥沙丁胺醇。
此次部分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產經營單位、產品和不合格指標為:哈爾濱市大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豬里脊肉和北京森順恒發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森順恒發前臀尖檢出禁用獸藥沙丁胺醇。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表示,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北京、黑龍江、福建、河南、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已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黑龍江、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將涉及畜禽養殖環節的9批次不合格產品相關情況移交畜牧部門處理。
關于沙丁胺醇
用于治療喘息型支氣管炎、支氣管哮喘、肺氣腫所致的支氣管痙攣由對羥基苯乙酮經氯甲基化、酯化、溴化、胺化后再經水解、中和、氫化制得。
來源: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