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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14-12-20 23:50
澳大利亞于2009年1月22日公布了《兒童玩具中鉛和特定元素的含量規定》,規定了兒童玩具中鉛和重金屬的含量要求。
新法規要求將于2010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且屆時將取代當前《貿易行為法案》(2007年開始執行)對兒童玩具中鉛含量的禁令。新法規要求兒童玩具遵從2003年5月23日澳大利亞標準機構發布的《澳大利亞/新西蘭國家標準》(AS/NZS ISO 8124.3)中對兒童玩具中可接觸鉛、汞、硒、銻、砷、鋇、鎘以及鉻的相關限制要求。新法規還修改了AS/NZS ISO 8124.3:2003標準部分法規,修改內容如下:第7部分測試部分的選擇,刪除了“如果適當,考慮可接觸性之前,玩具應按照ISO 8124-1規定進行測試”這句話。
新法規還采用了2003年6月26日發布的《澳大利亞國家標準》(AS 8124.7)第7部分,AS 8124.7 標準適用于手指涂料,且對這些元素設置了更嚴格的限制標準。因為兒童可能會通過吮吸手指而攝入一定量的顏料,所以對手指涂料的限制更為嚴格。AS 8124.7 標準還增加了對著色劑、防腐劑、芳香族原胺、PH值以及手指涂料黏劑中鉛和重金屬含量的限制。AS 8124.7標準與歐洲EN 71-7標準等效。AS/NZS ISO 8124.3標準與國際玩具標準ISO 8124.3等效。兒童玩具的定義新法規對兒童玩具的定義:專為兒童設計或明顯提供給兒童玩用的新產品。體育用品、野營用品、自行車、家置或公用游樂場地設備、蹦床、電子游戲機、內燃機或蒸汽機驅動的模型以及供兒童使用的人造首飾等不包括在本標準范圍內。
來源:Any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