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研發進程中,非臨床藥理毒理評價是評估候選化合物安全性的基石,為首次人體試驗(FIH)提供至關重要的科學依據。該評價體系需遵循《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GLP),其核心在于系統揭示藥物的吸收、分布、代謝、排泄(ADME)特性及潛在毒性風險。不同類型藥物的研究策略雖有差異,但核心評價框架保持一致。
臨床前藥理毒理評價有哪些內容?
•《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4號) 指出非臨床安全性評價研究,指為評價藥物安全性,在實驗室條件下用實驗系統進行的試驗,包括:安全藥理學試驗、單次給藥毒性試驗、重復給藥毒性試驗、生殖毒性試驗、遺傳毒性試驗、致癌性試驗、局部毒性試驗、免疫原性試驗、依賴性試驗、毒代動力學試驗以及與評價藥物安全性有關的其他試驗。
單次給藥毒性試驗(急性毒性)
核心目標: 明確單次或24小時內多次給藥后產生的急性毒性反應特征及其可逆性,識別主要毒性靶器官。
核心價值: 為重復給藥毒性試驗的劑量設計、臨床起始劑量選擇及急性中毒風險評估提供關鍵參考。
實驗設計: 需采用兩種相關動物種屬(特定情況如部分中藥可用一種)、兩種性別、健康成年動物。劑量設計方法多樣(如最大耐受量法、固定劑量法、上下法等)。觀察期通常不少于14天,密切監測臨床癥狀、死亡、體重變化,終末進行大體解剖和組織病理學檢查。
關鍵產出: 最大無毒性反應劑量(MFD)、最大耐受劑量(MTD)、劑量-反應關系、靶器官初步判斷。
重復給藥毒性試驗(長期毒性)
核心目標: 全面描述動物長期重復暴露于受試物后的毒性反應譜,確定毒性靶器官、劑量依賴性和時間進程。
核心價值: 預測人體潛在不良反應、確定未觀察到有害作用水平(NOAEL)、推導FIH的起始安全劑量范圍。
實驗設計: 要求兩種相關種屬、兩種性別動物。設置低(通常接近或略高于預期有效暴露量)、中、高(應能誘導明顯毒性反應)劑量組及溶劑對照組。給藥頻率通常每日一次,試驗周期需覆蓋并支持擬開展臨床研究的期限。監測指標全面,包括行為學、攝食量、體重、眼科、體溫、心電圖(ECG)、臨床病理學(血液學、血生化、尿液分析)及詳盡的組織病理學檢查。
關鍵產出: 明確NOAEL、毒性靶器官、可逆性評估、安全范圍界定。需結合毒代動力學(TK)數據進行綜合評價。
核心目標: 檢測受試物是否引起DNA損傷及其固定,評估潛在的致突變和致癌風險。
適用范圍: 中藥、天然藥物、化學藥物基本要求。
標準策略: 通常采用以下組合之一:
組合一: 細菌回復突變試驗(Ames試驗) + 體外哺乳動物細胞遺傳損傷試驗(如染色體畸變試驗、微核試驗) + 一項體內遺傳毒性試驗(通常為嚙齒類骨髓微核試驗)。
組合二: Ames試驗 + 兩項使用不同組織的體內遺傳毒性試驗(如骨髓微核試驗 + 肝臟彗星試驗)。
關鍵產出: 綜合判斷受試物是否具有遺傳毒性潛力。
核心目標: 評估藥物對親代生殖功能(配子發生、交配行為、受孕、妊娠、分娩、哺乳)及子代發育(胚胎-胎兒發育、出生后生長發育直至性成熟)的潛在不良影響。
核心價值: 是評估藥物生殖發育安全性的關鍵環節,對臨床用藥人群(尤其是育齡人群)的風險管理至關重要。
試驗分期: 通常按生育力與早期胚胎發育(I段)、胚胎-胎仔發育(II段)、圍產期發育(III段)分階段進行,覆蓋完整生殖發育周期。
關鍵考量: 需根據藥物特點、臨床適應癥和擬用人群確定試驗策略和時機(參見ICH S5(R3)等指南)。常伴隨TK研究(母體、胚胎/胎仔、乳汁暴露)。
安全藥理學
核心目標: 識別藥物在治療劑量及以上范圍內,對生理功能(特別是生命體征相關系統)產生的非預期藥效學作用(不良反應)。
適用范圍: 普遍適用于所有藥物(含生物制品)。
核心組合: 重點關注中樞神經系統(FOB)、心血管系統(清醒動物血壓、心率、ECG,體外hERG)和呼吸系統(頻率、潮氣量等)的功能評價。
實驗設計: 通常在清醒動物上進行,單次給藥,劑量需涵蓋并超出治療劑量范圍以達到充分暴露。根據核心組合結果或化合物特性,可能需進行追加或補充試驗(如對泌尿、胃腸系統的影響)。
關鍵產出: 評估藥物對重要生命功能系統的潛在風險。
核心目標: 識別受試物在動物中的潛在致癌性,并評估其對人體的相關風險。
啟動依據: 通常基于長期用藥(≥6個月或頻繁間歇性長期使用)、特定擔憂因素(如陽性遺傳毒性結果、明確免疫抑制或激素活性、特定患者人群、高全身暴露、結構警示、光致癌潛力等)進行評估。
實驗系統: 首選大鼠,通常需第二種嚙齒類(小鼠)。特殊情況下可使用替代模型。
關鍵產出: 評估腫瘤發生率、類型、潛伏期、劑量-反應關系,并與人體藥代動力學特征進行關聯性分析,判斷人體風險。
局部毒性試驗
核心目標: 評估非口服給藥途徑(如注射、皮膚、粘膜、眼、吸入等)對用藥局部組織產生的刺激性、腐蝕性、過敏性反應,以及對全身產生的過敏性、溶血性等不良反應。
關鍵內容: 局部刺激性/過敏性試驗、全身過敏性試驗、溶血性試驗。
關鍵產出: 明確給藥途徑相關的局部和全身安全性風險。
免疫原性試驗
核心目標: 評估治療性蛋白、多肽及其衍生物(如抗體偶聯藥物ADC)誘發抗藥抗體(ADA)的能力及其潛在后果(如中和活性、過敏反應、影響藥效/清除)。
研究重點: ADA的檢測與表征(發生率、滴度、持續時間、中和能力)。
檢測策略: 采用層級化的分析方法(篩選、確證、滴度測定、中和活性分析),常用方法包括橋聯法、直接法等。
關鍵產出: 評估免疫原性風險及其對臨床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潛在影響。
依賴性試驗
核心目標: 評估藥物產生精神依賴(渴求)和軀體依賴(戒斷癥狀)的潛力,警示潛在濫用傾向。適用范圍: 主要針對作用于中樞神經系統(CNS)的藥物。
評估策略: 早期評估(結構分析、靶點預測、PK特性)結合依賴性行為學試驗(藥物辨別、自身給藥、戒斷評價),常用大鼠模型。
實驗設計: 通常設陽性/陰性對照,在最高預期人體治療劑量Cmax附近設置劑量,在藥物達峰時間(Tmax)附近觀察行為學變化。關鍵產出: 判斷藥物的依賴性潛力等級。
毒代動力學
核心目標: 在毒性試驗中同步測定受試物在動物體內的全身暴露水平(AUC, Cmax等)及其持續時間,建立暴露量與毒性效應的關系。
核心價值: 解釋毒性反應、支持種屬選擇合理性、優化給藥方案、量化靶器官暴露、橋接動物與人體安全性(為FIH劑量選擇提供依據)、指導臨床安全監測。
實施要點: 伴隨主要毒性試驗(尤其是重復給藥毒性試驗)進行,關注關鍵參數(AUC0-t, Cmax, C(time)),確保分析方法可靠。
關鍵產出: 暴露量-毒性關系分析,支持非臨床到臨床的安全性轉化。
支持IND申報所需的試驗
支持IND申報的關鍵非臨床研究概覽
為成功提交IND申請,需整合并提供以下關鍵非臨床研究數據:
藥理學: 體內外主要藥效學(作用機制驗證、概念驗證POC)。
分析學: 經過驗證的藥物制劑分析方法和生物樣品分析方法。
藥代動力學: 全面的體內ADME研究及體外代謝/相互作用研究。
毒理學(安全性評價核心):
安全藥理學(核心組合:CNS、心血管、呼吸系統)。
一般毒性試驗:劑量范圍探索試驗(DRF)及符合GLP規范的單次和重復給藥毒性試驗(試驗期限不短于擬開展的臨床研究給藥期)。
遺傳毒性試驗(標準核心組合)。根據藥物特性和臨床計劃,可能需要的其他試驗(生殖毒性早期試驗、局部耐受性、免疫原性、依賴性潛力初步評估等)。
制劑安全性: 根據給藥途徑和制劑類型,完成相應的局部耐受性/刺激性/過敏性等試驗。
總結
非臨床藥理毒理評價是一個系統、嚴謹且高度法規化的過程。通過精心設計和執行上述關鍵研究,旨在全面闡明候選藥物的安全性特征,識別潛在風險點(毒性靶器官、安全范圍、特殊毒性如遺傳、生殖、致癌、依賴風險等),并利用毒代動力學數據建立動物與人體暴露關聯,為首次人體臨床試驗的安全啟動奠定堅實的科學基礎,最終保障受試者安全。各項研究的具體實施需嚴格遵循國內外相關技術指導原則的要求。
支持IND申報的非臨床研究主要清單
研究類別 |
核心目的/內容 |
關鍵產出/目標 |
體內外藥理學 |
|
|
分析方法開發與驗證 |
藥物制劑分析、生物樣本(如血漿)中藥物及代謝物定量分析方法 |
|
藥代動力學(PK) |
體內ADME過程、體外代謝(酶抑制/誘導)及轉運體研究 |
|
安全藥理學(核心組合) |
|
|
單次給藥毒性試驗(急性) |
|
確定MTD/MFD,識別急性靶器官,支持起始劑量設計 |
重復給藥毒性試驗(長期) |
重復給藥的毒性特征(符合GLP,期限≥臨床擬用期限) |
確定NOAEL/靶器官/可逆性,推導臨床安全起始劑量及范圍 |
遺傳毒性試驗(核心組合) |
評估致突變和染色體損傷潛力(通常:2個體外 + 1個體內試驗) |
|
制劑安全性試驗 |
根據給藥途徑(如注射、外用、眼用等)評估局部耐受性 |
確保特定劑型和給藥方式下的局部與全身安全性(如刺激性等) |
(酌情增加) |
|
|
生殖毒性試驗(早期階段) |
|
|
免疫原性試驗(生物制品) |
|
|
依賴性潛力評估 |
|
|
附表:試驗清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