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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25-06-05 11:58
【問】我想請問美國境外注冊人持證產品便攜式制氧機,想在中國境內辦理進口第二類醫療器械首次注冊,但不轉移生產,產品仍在境外美國生產基地生產,該產品首次注冊是否需要境外體系核查?
【答】根據《醫療器械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 國家局器械審評中心對進口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開展技術審評時,認為有必要進行質量管理體系核查的,通知國家局審核查驗中心根據相關要求開展核查。 根據《藥品醫療器械境外檢查管理規定》第八條 國家局根據各相關部門提出的擬檢查品種及相關研制、生產場地的建議,通過風險評估和隨機抽查方式,確定檢查任務。
來源:核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