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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25-04-09 18:15
內容提要:文章對導管鞘組產品作簡單介紹,并從監管信息,綜述資料,非臨床資料,臨床評價資料,產品說明書和標簽等方面列出該產品在技術審評階段的審評關注點。
關 鍵 詞:導管鞘組 技術審評
導管鞘組是血管介入診療中建立有助于其他血管內器械經皮進入通路的器械組件包,主要包括導管鞘、擴張器、穿刺針、導引套管、導絲等組件。其中導管鞘通常由鞘管、管座、止血閥(如有)、側支(如有)組成,擴張器通常由管身和管座組成,穿刺針通常由針管和管座組成,導引套管通常由管體和接頭組成,導絲通常由芯絲、繞絲(如有)、安全絲(如有)、護套(如有)組成。臨床使用時一般包括以下步驟:①將組裝好的導引套管和穿刺針經皮穿刺插入血管;②撤出穿刺針,將導絲沿導引套管置入血管;③撤出導引套管,將組裝好的導管鞘和擴張器沿導絲置入血管;④撤出擴張器和導絲,將導管鞘留置在血管內,血管的介入通路建立完成;⑤沿導管鞘將導管、導絲或其他醫療器械置入血管,并推送至目標位置;⑥手術完成后,撤出導管、導絲或其他醫療器械后再將導管鞘撤出。
導管鞘組的臨床應用建立在Seldinger 經皮穿刺術的基礎上,用于實現穿刺、維持通路、輸送到位、配合完成介入診斷或治療手術等多種目的[1]。Seldinger經皮穿刺術作為一種非外科性的經皮血管插入技術,具有操作簡便、手術危險小、損傷小、療效明顯等特點,加上我國心血管疾病患病率的持續升高加大了臨床需求,因此近年來導管鞘組產品的市場規模也在快速增長。截止2024 年8 月29 日,經查詢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數據庫,導管鞘組產品已獲準境內醫療器械注冊證58 張,已獲準境外醫療器械注冊證12 張。
導管鞘組產品中發揮主要預期用途的組件為導管鞘,輔助組件一般包括擴張器、穿刺針、導引套管、導絲等,本文以導管鞘、擴張器、穿刺針、導引套管、導絲組成的導管鞘組為例,進行該類產品審評要點的討論和分析。
1.監管信息
1.1 產品管理類別及分類編碼
根據國家藥監局關于調整《醫療器械分類目錄》[2] 部分內容的公告(2022 年第25 號)、國家藥監局關于調整《醫療器械分類目錄》[3] 部分內容的公告(2023 年第101 號),導管鞘(包括進入心腔的導管鞘)由按三類醫療器械管理調整為按二類醫療器械管理,分類編碼為03-13-14;根據國家藥監局關于調整《醫療器械分類目錄》[2] 部分內容的公告(2022年第25 號),擴張器、穿刺針由按三類醫療器械管理調整為按二類醫療器械管理,分類編碼分別為03-13-15、03-13-12;根據國家藥監局關于調整《醫療器械分類目錄》[3] 部分內容的公告(2023 年第101 號),導絲、導引套管由按三類醫療器械管理調整為按二類醫療器械管理,分類編碼分別為03-13-16、03-13-13。
根據《醫療器械分類規則》[4]《醫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指導原則》[5],由多個醫療器械組成的醫療器械包,其分類應當與包內風險程度最高的醫療器械一致;當存在不同管理類別的工具合并申報的情形時,以最高風險產品的管理類別為準。產品分類編碼可根據與預期用途最直接相關的組件確定。導管鞘、擴張器、穿刺針、導引套管、導絲均按二類醫療器械管理,故導管鞘組產品按二類醫療器械管理,分類編碼為03-13-14。
1.2 產品名稱及注冊單元
產品名稱應體現預期用途并符合《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則》[6]《無源手術器械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7]《神經和心血管手術器械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8],推薦命名方法:“一次性使用(可缺省)+ 無菌(可缺省)+ 導管鞘+組/套件/ 套裝”,如:導管鞘組、一次性使用無菌導管鞘組;也可以增加體現產品結構的特征詞,如可撕開導管鞘套件、可調彎導管鞘組等。
《醫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指導原則》[5] 中對于配合使用、以完成同一手術的工具組合可以作為同一注冊單元進行申報,同時應根據產品的技術原理、結構組成、性能指標、適用范圍為依據進行注冊單元劃分。如可調彎導管鞘與不可調彎導管鞘、可撕開導管鞘與不可撕開導管鞘宜劃分為不同的注冊單元。
1.3 法規文件及產品標準
目前,國家局未發布針對導管鞘組產品的注冊審查指導原則,但導管鞘組中各組件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要求。如YY 0450.1《一次性使用無菌血管內導管輔件 第1 部分:導引器械》、YY 0285.1《一次性使用無菌導管》等。
同時也應參考適用的注冊審查指導原則制定產品性能指標,開展相關研究。如《血管內導絲注冊審查指導原則》《微導管注冊審查指導原則》《帶有潤滑涂層的血管介入器械注冊審查指導原則》等。
2.綜述資料
2.1 結構組成
申請人應明確產品組件包內所有組件的結構組成,提供各組件的結構示意圖,標識各部件重要結構(如頭端、各連接處、分層分段結構等),可提供局部的細節放大圖、剖面圖、橫截面圖等,并在圖示中標識各部件尺寸信息及測量位置(外徑、內徑、有效長度等);明確各組件功能、工作原理、發揮的作用及臨床適用場景;明確各組件的原材料信息(如通用名稱/ 化學名稱、商品名/ 牌號(如有)、符合的標準(如有)、與人體接觸方式、生產商等),包括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涂層、顯影劑、焊接劑、黏接劑、著色劑、潤滑劑等。若申報產品帶有涂層,還應明確涂層的涂層特征、涂覆方式、涂覆范圍等,若組成材料為混合物,還應明確其組成比例。
2.2 型號規格
組件包類產品的各型號規格應至少包括兩個及兩個以上的醫療器械組件,申請人應明確申報產品各型號規格所包含的組件信息(包括各組件規格、數量等),型號規格應體現唯一性,不宜采用“或”或者“可選配”等含糊不清的型號劃分方式。
導管鞘組產品一般以各組件外徑、內徑、有效長度來進行型號規格的劃分。申請人應明確各型號規格在結構組成、結構設計、尺寸規格、性能指標、適用范圍、臨床使用等方面的異同。
2.3 包裝信息
申請人應明確產品各級包裝形式(如為各組件獨立包裝后組包滅菌還是所有組件整體包裝再滅菌等),提供初包裝示意圖/ 實物圖,明確初包裝的尺寸及材料信息,說明初包裝與滅菌方法的適用性。
3.非臨床資料
3.1 產品技術要求及檢驗報告
申報產品內所有組件均為申報產品組成部分,各組成部分的性能指標應制定完整。性能指標要求可參考相關標準及已上市同類產品制定。
導管鞘組的性能指標主要包括:①物理性能:外觀/ 外表面、尺寸(內徑、外徑、有效長度)、耐腐蝕性(如適用)、射線可探測性(如適用)、兼容性/ 配合使用性能、不溶性微粒/ 微粒污染;②化學性能:重金屬、酸堿度、蒸發殘渣、還原物質、紫外吸光度;③生物性能:環氧乙烷殘留量(如適用)、無菌、細菌內毒素。
導管鞘的性能指標還應包括末端頭端(如適用)、側孔(如適用)、水合性(如適用)、導管鞘無泄漏、止血閥無泄漏(如適用)、座、峰值拉力等;擴張器的性能指標還應包括座、座與擴張器的連接強度等;穿刺針的性能指標還應包括針尖、座、針管與針座的連接強度等;導引套管的性能指標還應包括頭端、峰值拉力、座等;導絲的性能指標還應包括安全絲(如適用)、破裂試驗、彎曲試驗、峰值拉力等。
申請人應提交送檢型號具有典型性的分析說明,送檢型號應是可以代表本注冊單元內其他型號規格產品的典型型號,典型型號與臨床常用型號不可等同,建議根據產品技術要求逐項分析各性能指標的典型型號,選擇典型型號進行注冊檢驗。
3.2 性能研究資料
性能研究資料是體現申報產品在研發生產過程中確保其安全有效性的重要支持性資料,申請人應提交性能研究資料,至少應包括研究項目、接受標準、選擇的規格型號、樣品數量、研究結果及分析、研究結論等。
導管鞘組產品涉及產品規格型號較多,性能驗證選擇的型號規格應具有典型性。性能驗證項目包括但不限于產品技術要求中的項目,應明確各驗證項目的研究方法、接受標準及其制定依據,對于自建方法,需提供相應依據、理論基礎及方法學驗證資料,同時應保證檢驗方法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重現性。樣本數量建議結合統計學考慮。驗證結果如為定量指標,宜采用數值表示結果,并對測試結果進行分析總結。
導管鞘組產品應開展模擬使用研究。模擬使用研究報告應包括:①所采用具有代表性的血管模型的示意圖,建議明確模型的材料、圖片和關鍵尺寸(如長度、管腔直徑、彎曲半徑等);②血管模型選擇的依據和支持性資料,應同預期使用部位相符,模型包含介入部位到預期靶部位,并模擬臨床最有挑戰的解剖結構及血管迂曲情況,導管鞘組一般可經不同血管部位穿刺入路,因此還應考慮不同入路途徑的風險;③提供對比產品、驗證型號的選擇依據,建議考慮最不利條件;④結合臨床應用評價器械各組件使用性能和配合性能,如導管鞘、導絲的推送、追蹤、扭轉、回撤、抗彎折、抗扭結等性能;⑤評價指標建議制定不同水平的定性評價或定量評價,補充現象觀察、具體結果,提供產品在血管中典型位置的照片,并與已上市產品進行對比分析;⑥對于表面有涂層的部件,宜在產品模擬使用后評價涂層性能,同時應考慮模擬使用次數及不溶性微粒情況。
若產品具有其他宣稱功能應開展相關研究,如涂層性能、頭端可塑形性、頭端塑形形狀、可撕開導管鞘的可撕開性能、可調彎導管鞘的可調彎性能、導絲扭矩強度、導絲頭端硬度等。根據研究結果考慮是否需將相關性能制定在產品技術要求中。
3.3 生物相容性評價
申請人應按照GB/T 16886 系列標準開展生物相容性評價。
如通過開展生物學試驗的方式來進行生物相容性評價,主要包括兩點:①需明確導管鞘組各組件的組成材料與人體的接觸方式及接觸時間,其中導管鞘、擴張器、穿刺針、導引套管、導絲均為與循環血液短期接觸(<24h)的外部接入醫療器械,參照GB/T 16886.1-2022《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第1 部分:風險管理過程中的評價與試驗》,應考慮的生物學評價終點包括細胞毒性、致敏反應、刺激或皮內反應、材料介導的致熱性、急性全身毒性、血液相容性;②需明確各生物學試驗的取樣情況,應涵蓋與人體直接或間接接觸的全部組件,不涵蓋不與人體接觸的組件。
如通過豁免生物學試驗的方式來進行生物相容性評價,應對豁免生物學試驗的理由進行說明和論證,若通過使用其他同材質產品的生物學試驗報告的評價路徑來豁免申報產品生物學試驗,應考慮二者在產品物理結構、與人體接觸性質、表面特性、生產工藝、滅菌方法、初包裝材料等可能影響生物相容性風險因素上的差異性,分析該差異性部分對生物相容性結果的影響并提供支持性資料,必要時需補充申報產品的生物學試驗報告。
3.4 滅菌工藝研究
申請人應根據申報產品的預期用途、結構特性、材料性質、包裝形式,確定滅菌方法,明確無菌保證水平。組件包類產品組件較多,滅菌確認應考慮產品內所有組件、包裝和標簽與滅菌過程的適應性等內容,同時也應充分分析選取滅菌驗證型號的典型性,是否代表了待滅菌產品組合中的最難滅菌的情形。
導管鞘組產品大多采用環氧乙烷的滅菌方式,應按照GB 18279《醫療保健產品滅菌 環氧乙烷》系列標準的要求開展滅菌研究,并根據不同包裝形式關注環氧乙烷及氯乙醇殘留量的情況。若將申報產品追加至已建立的環氧乙烷滅菌產品族中,建議參照YY/T 1258-2015《環氧乙烷滅菌的產品追加和過程等效》從產品結構設計、原材料、包裝、裝載等方面進行對比,必要時應考慮進行短周期以確認滅菌抗性順序。
3.5 穩定性研究
產品貨架有效期的研究可采用加速老化或實時老化的方式開展,具體方法和要求可參考YY/T 0681.1《無菌醫療器械包裝試驗方法 第1 部分:加速老化試驗指南》和《無源植入性醫療器械穩定性研究指導原則(2022 年修訂版)》等標準及指導原則。
產品貨架有效期驗證應采用申報產品終產品開展,驗證型號應具有典型性,驗證項目應包含受時間老化影響的產品性能(物理、化學、使用性能等)及包裝完整性能。
導管鞘組內所有組件,均需進行貨架有效期的評估,并根據研究結果確定產品允許的最長有效期。
4.臨床評價資料
4.1 免于臨床評價
導管鞘組產品各組件均已列入《免于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9] 內,申報產品應根據《列入免于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產品對比說明技術指導原則》,提交申報產品相關信息與《目錄》所述內容的對比資料和申報產品與已獲準境內注冊的《目錄》中醫療器械的對比說明,對比項目主要包括工作原理、結構組成、產品制造材料、性能指標、滅菌方式、適用范圍、臨床使用方法等,若二者存在差異,應能識別差異并提交差異部分不影響產品安全有效性的分析研究資料。
對比產品的選擇應優先考慮具有基本相同預期用途和相似技術特征等同質性較高的產品,選擇多個同品種產品時,應考慮與每一個同品種產品對比全部項目。針對組件包中其他功能獨立的組件,可選擇不同廠家生產的產品進行對比。
4.2 臨床評價
若申報產品屬于新型結構設計、新型作用機制、藥械組合等不符合《免于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描述范圍的情形或不能證明申報產品與已獲準境內注冊的《目錄》中醫療器械的基本等同性,則應按照《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開展臨床評價。
5.說明書和標簽樣稿
申報產品應根據《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10]、YY 0450.1等相關適用的標準及注冊審查指導原則編寫產品說明書。其中產品說明書中關于產品性能特征的描述不應超出產品技術要求及研究資料內容,不應含有未經驗證或夸大宣傳的相關描述。
說明書中應明確導管鞘組中各組件使用方法及其關鍵尺寸信息、產品規格選擇說明,必要時可輔以圖示,產品需要同其他醫療器械配合使用的,應當明確配合使用器械的要求。禁忌證應根據臨床專家共識及產品特性予以明確。可根據相關研究資料明確相關注意事項及警示信息等內容,如產品留置人體的最長時間,帶涂層產品的涂層脫落風險,可調彎導管鞘末端可調彎次數等。
6.小結
導管鞘組產品屬于心血管介入手術中不可或缺的醫療器械,近年來隨著擴張器、穿刺針、導管鞘、導絲、導引套管產品的逐步降類,各省的導管鞘組產品的申報量也逐步增加,但各省對該類產品的審評經驗較少,審評尺度不一。本文通過結合日常審評檢查工作和前輩同行的經驗,以申報資料為主線,對不同章節的申報資料的審評要點進行探討,僅代表作者的看法和意見,未來隨著行業對該類產品的認知不斷提高,也能進一步把握該類產品的風險點,希望各位同行提出寶貴意見,以進一步保證對該類產品安全性、有效性審評的科學性和全面性。
來源:《中國醫療器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