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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25-02-25 17:30
【問】一藥品從公司A轉到公司B,公司B作為新的持有人,是否需要對標簽、說明書單獨進行備案?
【答】關于您咨詢的問題,經核實回復如下:根據《已上市化藥和生物制品臨床變更技術指導原則》,微小變更的情形包括根據國家藥監局批準文件所做的變更,此類變更需同時對包裝標簽進行相應修訂。此類變更不需要經過審評審批或備案。
來源: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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