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檢測資訊 > 科研開發
嘉峪檢測網 2024-12-25 19:08
內容提要:隨著中國人口老齡化的加深,臨床上血管外科疾病的發病率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同時,新材料、新方法、新技術產業革命推動了血管外科領域的快速發展,也衍生出很多臨床應用上便于操作、風險較低且安全有效的醫療器械產品。血管夾產品在國內推行多年并廣泛被臨床醫生所應用,但目前尚缺乏相關國家、行業標準以及相關產品的指導原則對產品的注冊申報及產品質量管理進行有效規范,導致在臨床應用及監管部門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方面存在一定的風險與挑戰。文章以一次性使用血管夾產品為例,以該產品安全性、有效性問題為導向,對該產品在注冊申報資料中的綜述資料、研究資料、臨床評價資料等重點、難點問題進行探討,以期便于產品的注冊申請人順利進行產品注冊申報,同時也為醫療器械產品技術審評人員、監管管理人員提供一定的技術參考。
關 鍵 詞:血管夾 技術審評 注冊 申報資料 滅菌 一次性使用
近年來,隨著血管外科手術在國內的迅速發展,血管夾產品因其臨床應用簡單、止血效果好、使用風險較低,普遍應用于普外科、血管外科等相關醫療機構的科室[1]。根據文獻報道,在臨床上的止血過程中,使用血管夾產品進行止血的手術常用量為兩三枚,國內的一些醫療器械生產廠商也敏銳地發現這一產品的市場前景及利好趨勢,也紛紛通過國外進口產品轉化或自主研發來積極搶占國內外市場份額[2-4]。通過近幾年的實踐與探索,發現血管夾產品不科學的夾閉力、夾閉平面、不同齒形及錯誤的操作等因素是導致患者血管損傷的罪魁禍首,比如產品夾持力過大可能對患者的血管壁造成損傷,過小又無法有效閉合血管或松動脫落造成患者出血的風險[5-7]。本文從醫療器械產品技術審評角度出發,針對該產品的主要風險點,匯總、歸納了血管夾產品在技術審評過程中的要點、難點,為縮短注冊申請人注冊周期和醫療器械技術審評部門及管理部門提供一定的技術支持。
1.綜述資料
1.1 產品名稱及分類編碼
產品名稱的確認應符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稱國家局)發布的《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則》《無源手術器械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以及《神經和心血管手術器械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等國家頒布的相關法規,原則上應由一個核心詞和三個以內特征詞組成,以體現產品的特性、使用特點和預期用途。常見的血管夾產品名稱舉例:一次性使用無菌血管夾、一次性使用無菌止血夾、一次性使用無菌心血管止血夾等。
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稱國家局)發布的醫療器械分類目錄(以下稱目錄),血管夾產品適用于《目錄》中分類編碼為03(神經和心血管手術器械)-05(神經和心血管手術器械- 夾)-02(止血夾)的心血管手術器械。
1.2 型號、規格
應對血管夾產品的全部規格、型號和劃分原則進行詳細說明,并明確產品各規格型號之間的差異性。一般主要以不同型號規格血管夾可適用的血管類型(如動脈夾或靜脈夾)、組合形式(單夾或雙夾)以及血管直徑范圍加以區分,也可以分別采用示意圖進行描述。
1.3 注冊單元劃分的原則和實例
血管夾產品注冊單元的劃分,應依照國家局發布的醫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指導原則的有關要求,并結合血管夾產品主要原材料材質、工作原理、結構、技術指標和預期用途等方面作為產品注冊單元劃分的原則及依據。另外在進行注冊檢測(或自檢)時,注冊申請人的送檢樣品應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若一個型號規格不能覆蓋,還應該選擇其他型號進行差異性檢測,申請人自行檢測的,應符合國家藥品監管部門頒布的有關文件要求。
例:相同材質的雙夾和單夾可作為同一注冊單元;產品技術原理不同則應劃分為兩個不同的注冊單元。
1.4 產品的結構和組成
血管夾產品的結構原則上應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頒布的醫療器械產品分類目錄中的產品描述保持一致,其一般由夾片、彈簧和套管/ 銷釘及其他用于術中臨時夾閉血管或心血管組織用的附件組成。產品組成形式可為單夾或雙夾。一般以無菌形式提供,一次性使用。除此以外,在結構及組成中還應明確產品與人體接觸部分組件的材質,如金屬材料常見材質有純鈦、鈦合金及不銹鋼等,高分子材料常見的材質有聚碳酸酯(PC)、聚丙烯(PP)、ABS和聚甲醛(POM)等。
1.5 產品的適用范圍/ 禁忌證
適用范圍:適用于外科手術時臨時夾閉血管或心血管組織,術后即刻取出,無菌提供,一次性使用[8,9]。適用人群應明確產品由專業的臨床醫護人員使用。禁忌證應說明該器械不適宜的某些疾病、情況或特定的人群及部位。
2.研究資料
2.1 產品性能研究
目前血管夾產品的技術指標暫無相關國際、國內、行業標準參考,申請人應在設計開發過程中參照自身產品的技術特點和臨床應用的實際情況和場景來有效輸出血管夾產品的技術要求及圖紙等相關技術文件。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技術要求中應明確規格型號及其劃分的說明(動脈夾及靜脈夾應予以區分)、如產品型號、規格較多,可用圖示注明。如涉及多個試驗方法的同一性能指標應明確具體適宜的試驗方法、選擇依據及理由,并對其選擇引用試驗方法的科學性及有效性進行實質審查。隨著國家及行業標準的起草、修訂工作有效推進,產品適用的標準也應隨之更新。
此外還應根據產品原材料的性能特點(如不銹鋼、鈦、鈦合金、高分子材料等),制定適合產品的技術指標和檢驗方法,并說明理由及依據。
血管夾產品常見的技術指標原則上至少應包括:外觀、規格尺寸及允差、表面粗糙度、硬度、韌性、耐腐蝕性(金屬夾適用)、反復開合無斷裂(高分子夾適用)、兩夾片頭端偏移量、夾閉性能、夾持力、化學性能、無菌性能、環氧乙烷殘留量(如適用)等。
2.2 生物學特性研究
血管夾的生物相容性可參照GB/T 16886 等相關標準進行評價或試驗,本產品與人體接觸部位為體內組織,接觸時間為短期(≤24h)。具體評價項目可結合產品的臨床應用、材質等實際情況參考以上標準進行。如不同原材料的血管夾適用國家、行業強制性標準中有關生物相容性的要求,也應參照執行。
如申請人選擇了生物學試驗評價路徑,應重點應關注其試驗方法是否僅以產品某一部分進行浸提(如夾片部分)而非對產品進行完整浸提,這兩種情況其試驗結果不盡相同。如僅對血管夾夾片部分進行生物學試驗,而忽略了產品的其他部件(彈簧、套管或銷釘)對于產品生物相容性的影響,將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患者使用上的臨床風險。
與此同時,還應關注申請人在生產加工的過程中是否使用了相關的清洗劑及加工助劑,是否通過生產質量管理體系進行有效控制,沒有給產品的生物相容性造成新的風險。
若經過充分評價認為某些項目不需要開展生物學試驗,應說明理由,并給出實際依據及相關證明性文件資料。
2.3 滅菌研究
生產企業在設計開發階段就應充分考慮血管夾產品的原材料、包裝材料對滅菌方式的適應性問題,應針對其特性選擇科學、合理的滅菌工藝及滅菌參數。以降低或避免錯誤的滅菌方式引發的其他可預見或不可預見的風險。
2.4 產品有效期和包裝研究
2.4.1 產品有效期驗證
產品有效期驗證在申報產品注冊時,如申請人由于種種原因實時老化試驗暫未完成,原則上可提交產品加速老化試驗的研究資料,如加速老化試驗的方案、報告以及相關試驗記錄的數據、文件等,在此基礎上建議申請人補充提交與國內同類(材質、工作原理、滅菌工藝、適用范圍等)已上市產品對比的相關證明性資料,從另外一個角度去證實產品通過加速老化宣稱有效期的充分性。比如申報產品的主要原材料、生產工藝、包裝材料、包裝工藝等與同類已上市產品基本等同,那么同類已上市產品的有效期也可作為申報產品的有效期研究資料中的證明性文件資料一并提交。加速老化試驗的具體要求可參考YY/T 0681 系列標準或ASTM F1980《醫療器械無菌屏障系統加速老化的標準指南》等。
2.4.2 產品包裝研究
血管夾產品的包裝研究可參照GB/T 19633 相關標準以及ISO 11607《最終滅菌醫療器械的包裝》系列標準、ASTMD4169《包裝檢測》等國際標準提交產品的包裝驗證方案、報告。
3.產品臨床評價資料
血管夾產品目前適用于《國家藥監局關于發布免于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的通告》(2021 年第71 號)附件中分類編碼為03 子目錄下Ⅱ類無源產品均免于進行臨床試驗的情形。按照《醫療器械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第47 號)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要求,可以豁免臨床評價資料。但應參照國家局發布相關文件要求,開展申報產品與《目錄》所述產品等同性論證。如申報產品與豁免目錄產品或同類上市產品存在差異性(如結構組成、性能指標、適用范圍等),申請人應在表格中進行差異性描述,并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如在注冊審查過程中發現申報產品是新型的作用機制或存在藥械組合等情況,那么注冊申請人應當依據國家藥監局發布的相關通告的要求提交相應的臨床評價資料。
4.產品說明書和標簽樣稿
血管夾產品的說明書、標簽樣稿除應符合國家藥監局關于醫療器械產品說明書和標簽的管理規定以外,還應關注以下要求:明確不同型號規格推薦夾閉的血管類型、管徑;明確說明血管夾不適用的癥狀、患者等情形;應明確適用于血管夾的警示信息,內容應包括血管夾相關的嚴重不良事件或潛在的安全危害,并給出可能造成的結果;應列出適用于血管夾的注意事項,如臨床醫生應判定選擇合適的規格夾閉目標血管等。與警示信息相同,注意事項中也應給出可能造成結果的有關情況說明;應明確產品的滅菌方式,其中射線滅菌建議標明射線種類;注明產品主要原材料,應有對材料過敏者禁止使用的提示;產品有效期若是通過加速老化試驗獲得,原則上應予以標明;一次性使用產品應當注明,并明確禁止重復使用;產品使用后,應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要求處理。
5.小結
醫療器械是應用于人體的一種特殊的商品,關乎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及身體健康,從產品的立項、市場調研、設計開發、樣品的試制、通過注冊審評后取得產品注冊證、取得產品生產許可證、批量生產、上市放行,再到國內、國際市場的流通、儲存、運輸、使用等,每一個環節都對產品的質量有著不同程度的影響,那么就需要注冊申請人在產品的全生命周期根據國家的有關要求進行嚴格、規范的質量控制,需要國家相關的醫療器械監管部門依照法規進行嚴格的監督、管理,才能夠有效保證醫療器械產品在上市后的臨床應用中,充分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本文以保障人民用械安全為目標、以醫療器械產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為基本原則,以降低產品臨床使用風險為導向,對注冊申請人申報資料中的綜述資料、非臨床資料、臨床評價資料、產品說明書等方面的審查關注點進行講述,供注冊申請人在產品注冊申報時參考,也為技術審評部門提供一定的審查思路。
來源:中國醫療器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