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在GBT 14233.2-2005 《醫用輸液、輸血、注射器具檢驗方法 第2部分:生物試驗方法》3.7.1供試品數量 要求無菌檢驗數量是每批3-11個樣,請問這個數量是指每種培養基的檢驗數量嗎?還是總的數量?是否可以每批取3個樣,按照薄膜過濾法過濾至3個套筒(1個加TSB,1個加FTM,一個加FTM作為陽性對照)?我司的產品是進入患者血管的導絲的夾持物,價格特別貴,無菌檢測數量是否可以進行減少?例如進行風險評估等方式進行評估決定?
【答】企業應按照《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中國藥典》以及相關標準的要求,結合所生產產品的特性和工藝特點,從歷史檢驗數據的回顧分析、生產體系無菌保證能力等角度,基于風險管理原則,建立科學、合理的產品抽樣檢驗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