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指南介紹
當地時間4月11日,FDA發布了新版《基于風險的方法監測臨床調查問答指南》,本次指南是由美國衛生和公眾服務部食品和藥物管理局藥物評估和研究中心(CDER)/生物制劑評價和研究中心(CBER)/設備和放射健康中心(CDRH)/臨床政策辦公室(OCLiP)/監管事務辦公室(ORA)共同發布,本次發布的文件是在2013年發布的指南基礎上完善的內容
本指南提供了關于監測人類藥物和生物產品、醫療器械和組合產品的臨床調查進行的基于風險的方法的信息。臨床調查監測是一種質量控制工具,用以確定調查活動是否按計劃進行。本指南包含了關于規劃監測方法、制定監測計劃的內容以及處理和交流監測結果的建議。
2、 臨床研究檢測是什么?
臨床研究監測是臨床試驗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涉及各種活動,以確保所收集數據的安全性和準確性。重要的是,臨床試驗的進行方式符合監管標準,保護人體研究參與者,并盡量減少對其健康和福祉的潛在風險。臨床試驗監測可以包括審核研究地點、評估數據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審查方案和修正案、審查病例報告表 (CRF)、識別與標準操作程序 (SOP) 或協議的任何偏差、管理糾正行動計劃 (CAP)、跟進安全報告、跟蹤入組目標的進度等活動。除了評估數據質量外,臨床研究監測還確保符合所有監管標準,如GCP(良好臨床規范)ICH(國際協調會議),FDA法規和當地法律。除了在整個研究期間進行這種持續監測外,申辦者或監管機構可能會在臨床試驗期間或完成后的任何時間進行審核。所有這些努力都致力于確保從臨床試驗中獲得的結果準確、可靠并適用于做出醫療決策。
盡管FDA的法規要求制造商監測其臨床調查的進行和進展,FDA的法規并沒有具體說明制造商將如何進行監測。FDA建議制造商使用基于風險的方法來制定其監測計劃,并在必要時修改其監測計劃。這種基于風險的方法應由發起者在制定方案和相關調查計劃過程中進行的總體質量管理活動提供信息,并應在整個調查過程中根據需要進行調整。
制造商的風險管理過程應在整個調查過程中繼續進行。FDA還鼓勵制造商使用從每次調查中獲得的信息,包括監測經驗,酌情為進行其他正在進行的調查、未來的臨床調查、風險評估和監測計劃提供信息。
A.監測方法
Q1:風險評估的目的是什么?制造商是否應記錄其評估風險的方法和活動?
1.風險評估的目的是優化研究質量,以消除或減輕對人類受試者保護和數據完整性的重要風險。風險評估應包括對潛在原因、檢測的可能性以及對關鍵數據或人體保護的風險后果的嚴重程度的評估。有各種風險評估的方法和工具可以應用于臨床試驗。
風險評估應告知臨床試驗方案和相關研究計劃的制定,包括監測計劃,也可能支持在進行臨床調查或整個產品開發計劃期間管理風險的努力。
2.制造商應記錄其風險評估,包括用于風險評估的方法、風險評估的結論,以及如何使用該評估對所確定的風險的管理作出決策。制造商應在整個調查過程中重新評估其風險評估和管理過程,監測計劃(必要時,方案設計)應在需要時進行修訂,以繼續保護臨床調查參與者的權利、安全和福利,以及調查期間產生的數據的完整性。當發現新的風險時,應酌情考慮它們對該產品開發項目以及制造商的其他產品開發項目的潛在影響。
Q2:制造商是否應只監測在初始風險評估中確定的可能發生的重要風險?
不,制造商應監測在初步風險評估中發現的重要和可能的風險,他們還應監測在進行臨床調查期間發現的在調查開始前未發現的其他風險。
例如,在調查期間發現了未經預期的額外風險,這些風險可能會影響關鍵過程、程序或數據的進行、收集或報告,這些風險應得到處理。
制造商還應監測不太可能發生的風險,但這可能會對調查的質量產生重大影響,包括對試驗參與者的權利、安全和福利。
監測計劃應考慮到重要的風險,并應足夠全面,以便能夠識別和處理在調查期間出現的未達到預期水平的風險。
監測計劃應考慮到初步風險評估中確定的重要風險,同時也使發起者能夠識別和處理調查過程中出現的未經預期的風險。因此,如果有有關風險的新信息,應根據需要修訂監測計劃。
Q3:制造商在確定監測活動的時間、類型、頻率和程度時應考慮哪些因素?
制造商應考慮:
(1)臨床研究基礎設施在不同的臨床地點建立得如何良好
(2)利用電子數據采集
(3)研究階段(例如,對于一項復雜的研究,可能需要盡早進行更密集和現場監測,但一旦程序建立,較少密集的監測可能就足夠了)
(4)要收集的數據的數量、范圍、復雜性和臨界程度
Q4:包括集中監控在內的基于風險的監控方法如何幫助減少丟失的數據或協議偏差?
集中監測是由制造商人員或代表(如臨床監測人員、數據管理人員或統計學家)對跨多個臨床地點的研究行為進行的系統分析評估。集中監測可允許制造商:
(1)對研究范圍的數據進行審查,以發現不一致或遺漏;
(2)進行數據檢查、完整性和一致性;
(3)核實來源數據;
(4)確保機構審查委員會和知情同意文件是當前的;
(5)確定哪些臨床站點需要現場審查
Q5:基于風險的監測方法是否應包括確保保持適當的設盲的過程?
是,正如2013年指南中確定的,對于包括干預措施和/或結果評估的調查,確保調查設盲是發起者在風險評估中應考慮的一個關鍵過程。
B.監控計劃內容
Q6:發起人應在監測計劃中包括哪些要素?
除了2013年指南中的要素外,FDA建議監測計劃還包括以下要素:
(1)對調查設計的描述,包括盲法和隨機化程序
(2)確認根據方案和調查計劃或計劃進行隨機化的程序
(3)抽樣計劃或多個將用于確定將被監測的具體記錄和數據的計劃,包括
(a)抽樣計劃如何提供總體信息的代表性圖片的理由
(b)抽樣計劃將如何實施
(4)對通過監控確定的會立即引發問題升級的問題類型的描述
(5)確定是否
(a)在臨床部位檢測到的重要問題也可能出現在其他臨床部位;
(b)該發現表明,該方案或相關調查計劃存在系統性問題,需要補救
C.監測結果的跟蹤和溝通
Q7:制造商應如何跟進通過監測確定的重大問題包括對此類問題的溝通?
制造商應需要的預防和糾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改進臨床研究者和現場工作人員的培訓;
(2)在確定的問題解決之前,停止臨床現場的登記;
(3)澄清或修訂方案和/或其他相關調查計劃和文件;
(4)修改供應商服務協議,以確保足夠的試驗支持
通過監測和監督活動確定的重大問題以及要采取的行動應記錄下來,并傳達給相關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sponsor management;
(2) sponsor teams;
(3) clinical sites
(4)機構審查委員會;(5)其他相關各方(例如,DMC和相關合同研究機構);
(6)適用的監管機構,包括FDA
Q8:應如何記錄監測活動和這些活動的結果,并與參與調查的人員分享?
如2013年指南所述,監測活動的文件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活動日期;
(2)開展和參與活動的個人;
(3)審查的數據或活動的摘要;
(4)任何不合規、潛在不合規、數據違規和/或其他缺陷的說明;
(5)已采取、應采取或建議的任何行動的說明
這些文件應充分詳細地包括監測活動的結果,以便核實對描述這些活動的監測計劃的遵守情況。需要記錄的監測活動應包括對臨床現場的現場和遠程監測,以及跨臨床現場的集中監測。
應及時向適當的管理人員(包括贊助人員(負責進行和監督臨床調查的人員)提供監測活動的報告,以便進行審查和隨訪。此外,發起者應告知臨床研究者與臨床研究者活動相關的監測活動的監測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