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質量強國建設綱要》,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在《質量強國建設綱要》中,對認證、檢測工作主要提出以下要求。
檢測認證十大要求
1、質量基礎設施管理體制機制更加健全、布局更加合理,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實現更高水平協同發展,建成若干國家級質量標準實驗室,打造一批高效實用的質量基礎設施集成服務基地。
2、全面推行綠色設計、綠色制造、綠色建造,健全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大力發展綠色供應鏈。
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推動建立國際互認的碳計量基標準、碳監測及效果評估機制。
3、嚴格管控直接上市農產品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加強優質農產品基地建設,推行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推進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良好農業規范的認證管理,深入實施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推進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標準化試點。
加強藥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動臨床急需和罕見病治療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提速,提高藥品檢驗檢測和生物制品(疫苗)批簽發能力,優化中藥審評機制,加速推進化學原料藥、中藥技術研發和質量標準升級,提升仿制藥與原研藥、專利藥的質量和療效一致性。
4、加強產品前瞻性功能研發,擴大優質新型消費品供給,推行高端品質認證,以創新供給引領消費需求。
5、大力發展綠色建材,完善綠色建材產品標準和認證評價體系,倡導選用綠色建材。
6、發展智能化解決方案、系統性集成、流程再造等服務,提升工業設計、檢驗檢測、知識產權、質量咨詢等科技服務水平,推動產業鏈與創新鏈、價值鏈精準對接、深度融合。
7、引導企業開展質量管理數字化升級、質量標桿經驗交流、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質量標準制定等,加強全員質量教育培訓,健全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重視質量經理、質量工程師、質量技術能手隊伍建設。
8、深化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改革,加強公益性機構功能性定位、專業化建設,推進經營性機構集約化運營、產業化發展。
深化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資質審批制度改革,全面實施告知承諾和優化審批服務,優化規范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程序。
加強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監管,落實主體責任,規范從業行為。
9、加強檢驗檢測技術與裝備研發,加快認證認可技術研究由單一要素向系統性、集成化方向發展。加快建設國家級質量標準實驗室,開展先進質量標準、檢驗檢測方法、高端計量儀器、檢驗檢測設備設施的研制驗證。
完善檢驗檢測認證行業品牌培育、發展、保護機制,推動形成檢驗檢測認證知名品牌。
加大質量基礎設施能力建設,逐步增加計量檢定校準、標準研制與實施、檢驗檢測認證等無形資產投資,鼓勵社會各方共同參與質量基礎設施建設。
10、支持區域內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要素集成融合,鼓勵跨區域要素融通互補、協同發展。
加強質量標準、檢驗檢疫、認證認可等國內國際銜接,促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