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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20-04-13 15:10
作者簡介:曹悅興,濟南尚誠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一、NMPA相關相容性指導原則規定
根據NMPA相關相容性指導原則《化學藥品與彈性體密封件相容性研究技術指導原則(試行)》、《化學藥品注射劑與塑料包裝材料相容性研究技術指導原則(試行)》,橡膠、塑料材質需對如下化合物進行控制(提取與遷移試驗):
1、橡膠或塑料中配方表中明確的添加劑或可能的添加劑
抗氧劑、潤滑劑、抑酸劑、硫化劑等等。譬如BHT,BHA,塑料添加劑09/10/11/12/1178,硬脂酸、棕櫚酸、硬脂酸鈣、水合鋁酸碳酸鎂、高嶺土、硫、氧化鋅、氧化鎂等。
2、橡膠或塑料生產過程中可能殘留的單體
譬如SEBS中的苯乙烯殘留。
3、CDE規定的需關注的毒性較大需要特別加以關注的物質化合物
指導原則原文:對于需要特別加以關注的物質,如多環芳烴類(PAHs 或PNAs)、N-亞硝胺類、鄰苯二甲酸酯類和巰基苯并噻唑(MBT)等,應開發高靈敏度的檢測方法對密封件中的可能殘留進行檢測。
需要研究的雜質主要包括以下雜質(括號內為目前可購得的混標含有的化合物種類)。
(1)常用酚類抗氧劑(5種,可購得單體);
(2)亞硝胺類(12種);
(3)鄰苯二甲酸酯類(18種);
(4)烷烴類(24種,橡膠類可提取物,安全性較好);
(5)2-巰基苯并噻唑;
(6)多環芳烴類(16種);
(7)其他化合物。
二、研究方法
1、根據相關指導原則(譬如ICHM7)與各化合物的藥理毒理數據文獻確定或計算各化合物的限度,每一種化合物的限度的來源均有依據。
2、確定供試品的前處理方法并進行預試驗。并根據各化合物的性質選擇合適的介質進行提取試驗(不同的溶劑(水、酸溶劑、堿溶劑、弱極性溶劑、強極性溶劑)、制劑溶液),參考資料《浸出物和可提取物手冊》(馬玉楠等翻譯)進行提取試驗與后處理試驗。
3、對每一種化合物(60種以上)進行詳細方法學驗證,內容包括精密度、線性、靈敏度、準確度、重復性,相應技術要求參照CP2015四部通則。通過上述步驟確定靈敏度、準確度均良好的定量的檢測方法。
4、在3方法學研究的基礎上(大部分已知的同類化合物均已得到妥善研究),對供試品進行各已知化合物的定量檢測,并對可能的漏網之魚進行SCAN模式的掃描,進一步確定安全性。
三、討論以下做法存在的問題
在進行相容性研究資料撰寫中,我們發現經常存在以下問題:
1、無限度制定依據或限度制定錯誤(PDE值錯誤)
限度的制定是實驗開發的基礎與安全性評價的依據。
很多研究人員在撰寫這方面資料中缺乏限度制定依據或限度制定錯誤。
因各化合物限度均為微量或極微量,在極微量(一般為ppb級,特殊為PPT級)條件下對大量化合物進行方法學開發對研發人員與技術貯備要求極高,這方面主要存在缺陷表現為:
(1)無限度制定依據
人為增大濃度,顯示不缺項,但實驗無意義。
(2)限度制定依據錯誤
人為制定高限度;人為制定低限度,有的研發人員將硬脂酸PDE定為1.5μg/day,結論為客戶提供的樣品不合格,雖然做了但是限度制定的不合理。
2、不進行方法學研究或僅象征性的進行方法學研究
相對于無限度制定依據和限度制定錯誤來說,沒什么比不研究的策略更方便的了。
如果不研究,那所有困難均迎刃而解,我們發現很多研發人員在這方面采用不研究的態度:
(1)在資料中大量復制CDE相容性指導原則內容譬如化合物附表,但不進行研究(造成研究的假象,實際為復制粘貼),稍有進步者會象征性加個理論推斷云云;
(2)象征性挑幾個做一下(其理由為“代表性”,很明顯,代表性是自己規定的,其目的不言自明),不能體現類似化合物的性質,結果不能保證安全性。
以元素分析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元素分析中汞、硅、鉛、砷等元素的檢測是有難度的,聰明的研發人員采用的辦法是列一張表,表中涵蓋所有要測的元素(譬如25種),然后下面來一句對以上元素中的代表性元素鈣、鐵進行方法學研究。是如何有代表性的?其他元素一帶而過,想靠打擦邊球過關。這樣做糊弄誰呢?
3、方法學驗證不符合CP要求,先處理樣品再加標,準確度試驗無意義
做過分析的都知道,方法學必須要有意義,要杜絕假冒方法學驗證。
供試樣品中的待測物必須要同供試樣品一起處理,實驗人員不可能先把供試品中的雜質取出來,然后處理供試品,再把雜質加進去。
對于痕量檢測、基質復雜樣品檢測,前處理是很難的,前處理越難,回收率就越差,方法開發難度就越大。
舉例:某藥物日用量為12g,某雜質的PDE值為50ng,限度可計算為4.1ppb,且該雜質的極性很大,響應較低。常規手段無法檢測,可能需要經過固相萃取/提取/凍干/氮吹/衍生等前處理方法,以上的任何處理方法都需要經過非常多的試驗來確定最終的方法,對于經驗豐富的實驗人員可能需要一個月的時間。
有些“聰明的”研發人員是這么做的(此手段適用所有的準確度試驗與重復性試驗):先把樣品處理用二氯甲烷萃取一下,得到萃取溶液,在上機之前在萃取溶液中加上限度濃度的對照品湊成限度濃度,這樣準確度就合格了,結果非常漂亮。乍一看,啥步驟都有,仔細一想這個實驗有意義嗎?
4、用質譜的SCAN模式掃描樣品,說明無上述化合物,所以不進行研究,理由仿佛充分,但存在以下問題
此方法在是2方法上的升級版。
(1)色譜條件是否可以準確檢出各化合物,靈敏度是否符合要求?
(2)供試品溶液的處理方法是否科學有效,可準確檢出樣品中有的化合物,如果不做準確度試驗,如何來說明方法的有效性?
(3)NIST或其他數據庫的判斷是否準確,相似度是否符合要求?
(4)SCAN模式噪音大,靈敏度差,如何檢測出大部分含有警示結構的化合物?
在“二、研究方法”中有詳細描述,SCAN模式適用于漏網之魚,是用定量模式把大魚都抓住后的一種再彌補手段。如果漁網全是大洞,一個魚也捉不住,然后說這里沒有魚,豈不是在糊弄鬼。
提取試驗的方法在CDE相應指導原則中有簡單的描述,提取試驗相當于藥學研究中的強制降解試驗,需要明確:
與藥學研究的降解試驗不同,提取試驗需要對其中提取的化合物進行定量與定性研究,并制定可接受限度。
考慮到提取試驗中各化合物檢測的特殊性,譬如GCMS無法進含水高的溶液,無法進無機酸、堿、鹽溶液,樣品需要進行前處理,那么問題來了:
眾所周知,酸提取一般提取的是堿性物質,溶液中一般是以鹽的形式存在,而提取溶劑一般為極性小的與水不混溶的有機溶劑,那么鹽能直接被提取出來么,所以此處直接提取是不可取的,需進行一定的前處理。
四、附圖
以下舉例是給同行分享我們自己實驗資料方法學驗證過程中的部分附圖截圖。(僅供參考)
研究結果表明上述60種以上的化合物進行方法學驗證沒有問題(極端例子如注射用藥品日用量12克、腹膜透析液之類日用量10000毫升靈敏度足夠,均可成功開發方法)。
圖譜一、烷烴類雜質(C7-C30烷烴)
圖譜二、亞硝胺類檢測(12種)
圖譜三、鄰苯二甲酸酯類檢測(18種)
圖譜四、多環芳烴類檢測(16種)
圖譜五、2-巰基苯并噻唑(液質聯用)
圖譜六、酚類抗氧劑BHT
來源:曹悅興/研如玉